据国家医保局日前消息,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4省份已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
国家医保局此前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辅助生殖类项目分类整合为12项。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指导21个省份对照立项指南整合辅助生殖类项目,其中20个省份将定价方式由市场调节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进一步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我们将原有的3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为12项,定价模式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价格调整后平均降幅达20%。”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1日起,内蒙古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行门诊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50%。
除了规范项目和实行指导价外,甘肃、广西、内蒙古对符合治疗条件的参保人员,有每个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及相关加收项目可享受医保报销“两次”的限制要求。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继续指导有关省份进一步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立项和医保支付管理,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