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方元
编辑 | 袁畅
本文首发于
“见闻VIP”APP
,欢迎下载
“见闻VIP”
,即时见证历史。
“维维豆奶,欢乐开怀”这句广告语大多数人都听过,而其母公司维维股份在多事之秋,又被监管机构点名批评。
3月31日晚间,上交所对维维股份及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连发三份函件,就其前期的违规行为予以
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和并予以监管关注
。
而这件事的起因要追溯到半年前,维维股份被曝出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和公司高管的“协助下”,连续多年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产的事情上。
01
连续多年违规占用资金
2020年5月6日,维维股份忽然爆“雷“,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后仅两个月,江苏证监局就下发了《行政处罚书》,揭露了维维股份连续三年违规信披,控股股东利用腾挪转移之术,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
《处罚书》显示,2017至2019年期间,维维股份或其子公司通过虚假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至徐州正禾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6家中间方,后又通过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维维集团。
维维集团当时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所以上述资金划拨已经构成公司资金的非经常性占用。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2017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超7亿元,占维维股份2016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2018年占用近9亿元,占前一年净资产的32.98%;2019年占用11.54亿元,占上一年净资产的43.55%。
02
董监高“知情不报“
更加恶劣的是,在相关处罚书中,监管机构特别指出,
相关资金占用事项是由维维集团部分高管策划实施,而股份公司的部分董监高“知情不报”、“坐视不管”。
具体来说,资金占用事项由维维集团时任总经理崔超、财务总监宋晓梅组织策划并向维维股份下达指令,上述人士为维维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而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杨启典、总经理赵慧卿、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明扬都知悉资金被占用的情况,且配合了资金调度和实施,签署了相关文件,为维维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其他董监高崔桂亮、藤谷阳一、孟召永、张玉明、罗栋梁、侯立松、丁金礼、徐缨、肖娜、曹荣开、孙欣、赵昌磊签署确认了涉案定期报告,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为维维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江苏证监局对维维股份处以50万元罚款;对维维集团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杨启典、赵惠卿、张明扬、崔超、宋晓梅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余董监高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03
东窗事发各方甩锅
上述行为也触犯了上交所相关规定,上交所因此也决定对维维股份及一众董监高进行处分。
然而,尽管违规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产的事实已被查明,要被处罚的高管们还心存侥幸,对上交所提出了诸多申辩意见,相互推脱,大倒苦水。
维维股份的部分董监高在申辩中开始“互相甩锅”:
时任公司
杨启典、曹荣开
提出,虽为实控人,但均未实际参与维维集团管理。其中,曹荣开仅在公司负责销售工作;
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
赵惠卿
提出,虽为公司总经理,但并不分管资金调配,未参与资金占用的决策及具体操作;
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赵昌磊
提出,虽为财务总监,但实际工作中偏重会计核算,未实际参与资金占用;
维维集团时任总经理
崔超
提出,虽为维维集团总经理,但实际工作中偏重贸易业务,已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明扬和
维维集团时任财务总监
宋晓梅
提出,虽参与了资金占用,但已深刻认识到属于违规行为,并接受公司内部经济处罚,系迫于无奈出现了应急性的短期资金占用。
也就是说,公司一众董监高,包括财务总监,纷纷表示资金占用事项与本人业务无关,主要责任在时任副总经理张明扬和时任财务总监宋晓梅。而这二人又申辩是迫于无奈。
这种辩解理由让旁观者“瞠目结舌”。
04
上交所下发处分函书
而演完这出“甩锅“大戏后,维维股份也出现了一些相应的人事变动。但监管机构处分还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