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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变坏?坏人变老?广场舞大妈大叔打人太不该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6-03 09:38

正文

大叔大妈们跳广场舞扰民和周边群众发生了矛盾冲突,各地已经有好多起了,这次是大叔大妈和“篮球小子”们正面PK,双方互相推搡对骂,十几位老人围攻一位小伙子,导致小伙子轻微伤,随后有老人被警方带走调查,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小伙子在打篮球,而大叔大妈要占用篮球场来跳广场舞。



谁是谁非,我觉得一目了然——篮球场就是用来打篮球的,在闲置的时候,大妈大叔们在篮球场上跳跳广场舞,也无可厚非,相当于充分利用资源。


但是当年轻人要打篮球的时候,老人家是否应自动让位呢?


答案是不言而喻吧。公共场地应该按照其设计的功能来使用,而非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对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场地,更不存在类似“先占”的权利取得。

视频中一个老阿姨振振有词地说,“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们只跳一个小时,二十三个小时都是给你们用”。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 第一,时间持续的长短改变不了行为或事件的性质,只是严重程度不同,不当占用就是“不当”,一个小时也是不当。


  • 第二,如果各方当事人产生冲突,同时想在某个时间段使用该场地,那么凭什么一个正当使用者反而要放弃自己的权利呢?


从表面上看,年迈体弱的老人家,仗着人多势众,占了上风。其实我想,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是让着老人,真要豁出去, 受伤的还不一定是谁。

在很多的办事机构,我都看到过类似的情景,老人家无端发飙,工作人员大多只能隐忍,谁也不敢刺激老人,怕引发意外。个别老人有持无恐,有意无意用年老多病来作为自己的武器。


人不是越老越有理的,别人对你的礼让,不是老人霸道的理由。“尊老爱幼”,年轻人尊重老年人,老年人也要爱护年轻人,互相体谅,大家都不容易。凡事皆有因果,打个比方,如果孩子不孝,那么很有可能是父母对待孩子的方式,尤其是早年的抚养和教育方式,出现了问题。

 

如果一个人除了老,没有任何其他值得别人尊重之处,比如慈祥,比如平和,比如包容,那么很有可能,连血缘最亲的人也会敬而远之了,甚或恶言相向。


是坏人变老,还是老人变坏?现实生活中,肯定两种都有(必须强调,此处的“”,不是指心地邪恶或品质低劣,而是指缺乏足够的换位思考的能力即同理心,以及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坏人变老,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如果一个人,没有自我觉察能力,无论活多久,都是不会真正成长的。


而老人变坏呢,问题则有点复杂。

 

心理学上,对老人有几种分类:


进取型:正视现实,不断学习,积极参与家庭建设乃至社会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贡献余热。心胸较为宽广,情绪较为稳定。


安乐型:这类老人承认或接受现实的自我,悠闲自得,享受清福,在心理上容易获得满足,生活得逍遥自在。

抑郁型:较难适应社会地位或角色的变化,留恋过去,对人对事缺乏兴趣,对未来失去信心和希望,觉得生活单调空虚,心理寂寞,容易发展为抑郁症。

易怒型:容易为一点小事而大动干戈,他们不愿承认和接受自己已衰老的现实,把自己不得志的原因归咎于他人,对一切缺乏兴趣。

自责型:自责自罪,悲观失望;对别人漠不关心,十分孤独。认为衰老和死亡并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种解脱,有自杀倾向。


前面两种类型的老人,是心理健康的,然而比较常见的是后面三种,老人家情绪不太稳定,被抑郁、恐惧、自责、愤怒等消极情绪控制。


随年龄的增长,身体的衰弱,疾病的多发,一个人各方面的资源,包括健康资源、经济资源和心理资源都不断地在衰竭,与社会越发脱节,自我价值感也不断下降,精神状态确实容易越来越抑郁。


人到晚年,如入寒冬,要晚景夕阳红,我们在青年期和中年期就要不断地储备和修炼,要多行善积德,有精神上的追求和寄托。这个世界能量守恒,付出才有回报。



此外,事件还可以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考量。


这些大叔大妈,就是每天都和我们打招呼的左邻右里。为什么在人数众多的场合,攻击性增强了?


这是因为“去个性化”,即“个人在群体压力或群体意识影响下,自我功能的削弱或责任感的丧失,产生个人单独活动时不会出现的行为”。去个性化的外在条件有两个:一是身份的隐匿;二是责任的模糊化。


这类似于人们以为的“法不责众”, 一种是法律追究的成本过高,只能默认;一种是大量同类行为或现象的发生,导致道德观念或习俗的改变,法律最终也做出改变,非法变成合法。但作为法律人,必须强调,围殴致死的,要共同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当然刑法上会视具体情况区分主犯和从犯。所以说,冲动是魔鬼。

 

事件还可以从很多角度来解读,公共资源如何配置和更合理地利用?如何更好地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愉悦提供保障和支持?不同年龄层的人如何互相理解和接纳?这些,都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


作者:李颖珺,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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