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修订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和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的通知。新指南旨在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自文件印发之日起,2021年修订版的技术指南被废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得到规范
新指南完善了重点行业的绩效分级工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了具体指导。
关键观点2: 行业划分与扩展
指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划分,并扩展了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的绩效分级适用范围。
关键观点3: 减排措施制定更加细化
新指南明确了涉VOCs行业的监测监控安装要求,运输监管要求得到优化,并对小微涉气企业减排放宽。
关键观点4: 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
对于非重点行业,新指南制定了通用行业绩效指标,并细化了绩效分级指标要求。涉PM、VOCs企业的应急减排措施也得到了制定。
关键观点5: 对锅炉/炉窑企业的政策调整
新指南对涉锅炉/炉窑企业的应急减排措施进行了调整,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小微涉气企业在黄色和橙色预警期间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
正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
2024年11月14日印发
行业划分依据:
依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进行行业划分。
行业扩展:
进一步扩展了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纺织印染与服饰制造、塑料制品、磨料磨具、商砼(沥青)搅拌站等行业的绩效分级适用范围。
总体要求:
新增重点行业减排措施制定总体要求,长期停产(连续停产超过9个月)的生产线、生产设备不纳入停限产计算。
监测监控要求:
明确了涉VOCs行业的监测监控安装要求,如重点排污单位风量大于10000m³/h的主要排放口需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等。
运输监管优化
:优化了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商砼(沥青)搅拌站等行业运输监管指标要求。
小微涉气企业减排放宽:
对于无锅炉/炉窑的小微涉气企业,经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认定后,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其他污染源已满足全社会减排量要求的前提下,可视情减少对小微涉气企业的管控。单一生产线企业可采取区域统筹方式轮流停产减排。
绩效指标制定
:对国家39个重点行业和省级12个重点行业外的其他行业,制定了通用行业绩效指标,并细化了绩效分级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