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 本文来源:香港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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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 香港居民通过银行汇款至中国内地可用于什么交易?目前有什么安排?
答:
根据现时内地法规,香港居民在内地用于旅游、商务、留学、日常生活、赡家等支出一般来说可以通过银行办理跨境汇款。常见例子包括交通、饮食、住宿、购物和缴付服务费用(例如装修开支、旅游开支、学费、医疗费用)等。不过,这些汇款
不可用于投资内地金融产品
。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相关的跨境汇款亦有特别安排。
如
选用人民币进行汇款,在现行安排下香港居民每人每日有8万元人民币额度
,在额度内可通过香港银行向自己在内地的同名个人账户汇入人民币资金,资金用途需要符合上述第一段的相关规定。应留意的是,一些内地收款银行可能会因内部合规管理等原因,对连续多天发生于同一收款账户的大额汇入交易进行额外的核查。如香港居民打算通过这项安排短期内多天进行大额汇款到内地,建议可事前向收款行进行具体业务咨询。
此外,对于符合上述第一段的人民币汇款需求,政策上亦容许香港居民在银行直接办理汇款到内地的业务,不占用每人每日8万元人民币额度,但内地收款人需按内地收款银行要求提供证明汇款业务真实合规的材料进行核实。建议汇款人在进行汇款前,先向香港的汇款银行和内地的收款银行进行业务查询。
如选用其他非人民币币种(包括港元)
,以上提到的同名、每日额度限制不适用,但资金用途亦需要符合上述第一段的相关规定。
收款人每人每年有等值5万美元的结汇便利化额度
,在这个额度内,收款人可按较简便的程序,凭身份证明文件便可在内地收款银行将款项兑换成人民币并使用,无需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收款人选择不占用便利化额度、这个额度用尽或金额超过便利化额度,收款人需向内地银行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此外,对于一些金额较大但符合资格的交易 ,例如缴交学费、医疗开支等,部分机构或服务供应者或会有特设的跨境收款方式和指引,建议汇款前可向该类机构进行查询。
与大湾区购房相关的跨境汇款安排请参阅下列相关问题。
I.2 除银行汇款外,香港居民如需要将资金汇往内地,目前还有什么合适途径?
答:
个别在港营运的储值支付工具(包括电子钱包)现时有为用户提供跨境个人汇款服务。这些储值支付工具根据账户认证级别,设有不同的额度(例如:按每笔、每天、每月或每年设定上限),并须符合相关的汇款要求(例如:本人同名的薪酬汇款、亲属赡家汇款、购物或缴费等)。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香港居民在内地消费,目前香港居民可利用其香港电子钱包在内地大部分商户消费。此外,现时香港居民亦可在内地使用更多元化的电子支付方式,如中国内地以外发行的银行卡(外卡)、已绑定外卡的内地电子钱包等。但需留意,目前绑定外卡的内地移动支付工具,不支持个人跨境转账。
I.3 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应如何进行跨境汇款支付购房相关款项?
内地金融管理部门于
2024年初推出汇款便利化安排,为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提供稳妥的安排
,将购房相关款项通过两地银行体系汇入内地。目前大部分香港零售银行已经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操作流程可向银行查询。
内地相关法规准许个人合法合规的薪酬收入从境外汇入内地。
对于在香港工作的内地居民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汇款,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理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目前部分香港银行、储值支付工具针对此类需求有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具体服务可向有关银行、储值支付工具查询。
I.5 携带现金往返中国内地和香港,目前有什么规定?
根据内地相关法规规定,一般来说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金过境,每人每次上限为
2万元人民币
;携带外币过境,每人每次可携带金额上限为等值
5,000美元,无需向海关申报。
根据香港相关法规规定,
抵港人士如管有总值高于12万港元的现金类物品,须使用红绿通道系统下的红通道向海关人员作出书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