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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宣德年间的一次扫黄,官场也抖了三抖

南都周刊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2-27 12:58

正文



史 太 Long


宣德年间,官员召妓饮酒、纵情声色的风气更盛,连皇帝都看不下去,亲自发起声势浩大的“扫黄”运动,一举将大明朝两京十三省的所有“国立妓院”取缔了,并废除延续上千年的“官妓制度”。

文◈吴钩


明朝那时候,中国最出名的风月之都,是南京,那秦淮河边的秦楼楚馆、歌声艳影与胭脂粉气,陶醉了天下多少风流客?又惹出了多少风流债?明末钱谦益的《金陵社夕诗序》写道:“海宇承平,陪京佳丽,仕宦者夸为仙都,游谈者据为乐土。”

秦淮风月在晚明士大夫心目中的地位,就如“莞式ISO”服务标准之于今日的自由派公知。

明太祖朱元璋立国未久,便有意发展风月服务业,先是在秦淮河畔开设一个 “富乐院”,类似于“国立妓院” ,里面养着一些国色天香、色艺俱佳的官妓。相传朱元璋还为富乐院题写了一副门联:

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语;

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

按照朱元璋的设想,富乐院是禁止官员涉足的,只允许商人进去享受:“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

看来朱元璋建设青楼,乃是想给商人提供一个娱乐的地方,以引诱他们多掏钱消费,这样,既能宣示“海内太平,与民偕乐”的盛世气象,也能让“国立妓院”多一点创收。——真有点想不到对一般商业与市场经济颇为敌视的朱皇帝,对于风月服务业倒是表现得这么宽容与热心。

洪武朝中叶,朱元璋又下令开建“ 京都酒楼 ”,落成之后,又命工部建设“十楼于江东诸门之外,令民设酒肆以接四方宾旅,既又增作五楼,至是皆成”。这便是著名的 南京“十六楼” 。这十六楼,跟富乐院一样,都属于明初的“国立妓院”系列,里头都有盛装的官妓“坐台”。

单从十六楼的名字看,就有些活色生香,带着一种暧昧的味道,如“轻烟楼”、“淡粉楼”、“柳翠楼”、“梅妍楼”、“鸣鹤楼”。平日里,商民到十六楼饮酒宴会,都可以叫来歌妓歌舞佐酒。

当然, 旧时的“妓”,原本指“女乐”,是文艺工作者 ,而不是性工作者,服务于上半身,而不是下半身。按照规定,官妓可以“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就是 只准陪酒、不准陪睡 的意思。问题是,从文艺工作者到性工作者、从上半身到下半身,往往只是一步之遥,就如后世的某些十八线女星与社交名媛,名义上是艺人,但坊间早已在传说她们“陪席”(从酒席到枕席)的价码。

明代官妓在卖艺之余,顺便做点卖身的勾当,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所以那南京十六楼虽然叫做酒楼,但实际上跟今日的某些“高级会所”差不多,客人只要掏得起价钱,便在这里纵情享乐,饮酒、沐浴、观赏文娱表演、找小姐调情就欢……

朱元璋设立十六楼,目的还是“以宿商贾”,但很快官员(而不是商贾)成为了十六楼的常客。——这也不用奇怪,明朝前期商品凋敝,实在没有多少有消费力的商人。明人笔记《西樵野记》说:“国初于京师尝建馆十六楼于聚宝门外,以宿商贾。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朝退,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无禁令故也。”

各司官员退朝下班之后,就到十六楼饮酒寻欢,当然少不得叫来歌妓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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