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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磊:上访的冤屈·稳定的逻辑·治理的两难 |潘金莲影评专题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22 09:1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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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一经上映,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围绕“假离婚”的效力、侵犯名誉权的救济以及信访权利的保障等问题,法律专家展开了热烈讨论。 《浙江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 (责任编辑:陈亚飞) 刊发的三篇论文,则聚焦《我不是潘金莲》背后的更深层主题—— 法治思维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思维之于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日益成为共识。但人最难改变的就是思维,只有明确当前我国现实存在的各种制约因素,才能对症下药,在全民之中培育法治思维。以《我不是潘金莲》为分析样本, 陈金钊教授 的论文《“实用”法律观所衍生的悲剧》、 陆宇峰副研究员 的论文《现代法治的“为”与“不为”》、 王若磊副教授 的论文《上访的“冤屈”、稳定的逻辑与治理的两难》分别从观念、模式、体制三个角度,揭示了法治思维培育的中国难题。很明显, 这三篇论文展现了现代法治捍卫者的坚定姿态,与上世纪90年代因《秋菊打官司》而起的“法律与文学”研究并非同一谱系。


王若磊副教授(中央党校政法部)


上访的“冤屈”、稳定的逻辑与治理的两难


内容提要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可从诸多角度加以解读,最直接也最核心的困惑或许是要追问,一桩小事为何能够借助上访搅动的整个体制不得安宁。影片借此折射出的是古往今来中国国家治理逻辑中一直存在的三个相互勾连的根本问题。首先是稳定的逻辑,其内在于天命观和追求绩效合法性的卡理斯玛权威之中,因此对于统治风险高度重视。其次,稳定维持借助的是乌纱帽的控制,即中央集权体制下自上而下的选官机制。最终,二者背后贯穿的是大国治理中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两难选择,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间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根本困境。上访的难题正源于这三个环环相扣的问题。走出这一困境是一个系统工程,仍需不断探索。

一旦着手写这类文章,势必落入苏力的范式。 然而实际上,解读各类文学作品之用意,阐释解读者自认为洞穿到的隐喻,进而将作品背后对于时代法政秩序、人伦情节、社会流俗观念的反讽,对于个体命运无力抗拒时代大潮的悲悯,乃至对于永恒轮回的人性幽暗的哀叹揭示出来,这本身不正是解读的常态么?不正是看似柔软、顾左右而言他的文学作品的力量么?甚至不正是引发最普通的读者-观众自然而然“联想”和内心一丝“颤动”的原因么?


《我不是潘金莲》就是这样一部近期引发舆论热议的影片。观者、评者与论者从这样或那样的角度对影片背后蕴含的“深意”进行着解读。在笔者有限的观影范围内,《我不是潘金莲》不比冯小刚导演之前的多部片子;而就其政治隐喻,姜文的《让子弹飞》看上去要深刻更多;相对于被前期宣传吊起的胃口和“臆想的憧憬”,影片不得不说有些令人失望。然而,敢于就此题材,用接近写实的笔法刻画这样的人物与故事,已经难能可贵了。有所缺陷的叙事、表演与情节已为大家提供了思考和讨论的必要素材,基本能折射出故事背后孕含的问题了。


的确,影片可从诸多角度加以解读。苏力的范式在这里同样适用,李雪莲首先诉诸的“现代”司法裁判并没有解决她的“冤屈”、为她“正名”,反倒是把“假的判成了真的”。现代司法在中国无法树立权威、更无法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这一困境仍然存在。 同时,探讨形式的司法裁判和实质的个体正义——更确切地说是个体一厢情愿的正义预期——之间的张力同样也有理论价值。具体到影片中的个案,从当事人的角度看,中国语境下历来情理法的冲突一直存在;而在站在公众的角度,能通过规避法律博取利益则反映了当前法制依旧不够健全。当然,跳出法律,人们也可以批评官僚制下的层层推诿和漠不关心;或许还有假离婚背后艰难的生存状况和尊严沦丧;你还能看出面子、处女情结这样的人伦观念在当代社会挥之不去的影响。而就对中国人的人性塑造而言,到底是为“冤屈”穷其一生与体制抗争所体现出的“烈女”形象更值得推崇,还是应当批评她欠缺平和、大度的“隐忍” 品性?等等。


在我看来,核心的问题或许并不在此,大概不用推测的那么远,“臆测”的那么深。影片最后,张嘉译饰演的市长其实就点了题,而这大概正是观众们观影后首先浮现出的困惑。他在问下属,也是在问自己,更是在问我们,“各级政府,政府的各级官员,没有一个有恶意的,都想把事情办好,都想帮助李雪莲,可事情为什么越办越糟?再说,这件事情本身,李雪莲并不占理,法院没有判错,可为什么自上而下都怕她告状?”或许这才是一个法政学人最应思考或关心的问题。相对而言一个芝麻大点的事情,为何借助上访,能越滚越大,最后搅动地整个体制不得安宁?体制为何最终要大包大揽,动用所有资源为其兜底?我们在直觉上反感这种情形的出现,但类似的排斥情绪和矛盾纠结缘何产生?故事背后,症结到底是什么?当然,电影看与不看、拍或不拍,问题都在那里,信访的内在矛盾也在那里。对于信访,人们爱恨交加,一个更为传神的标签或许是“去留两彷徨”。


马市长说的没错,“法院并没有判错。”两个人合意离婚,公权机关如何去判断你的“内心”,认定是真想离婚,还是有所企图的假离婚?任何司法过程都无法洞见人们的动机。即便看穿,判决不予离婚或许一样会引发上访,不过理由不同而已。如果都以内心真实与否作为考察婚姻效力的实质标准,或者假如所有人都能以此理由反悔,那么社会交往的稳定、预期与效率如何可能?不难理解,物权法上房屋以登记为准,而不会去理会登记背后的来龙去脉与各家算盘,体现一种公示公告的效力,否则交易安全无法保证。现代社会大规模、高频度、数以亿计的陌生人交往合作中,哪有如此之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分辨所谓的背后真实和小概率事件?更何况,刘震云和冯小刚找了一个不上了台面的理由——为分房子假离婚。这和当前时有发生的为买房子假离婚又有什么区别?当然,我们先不去探讨国人为了房事,规避法律、抛弃情感、尊严扫地地博取利益背后,是真的实用主义、见利忘义,还是生存艰难、生计所迫,这是另一个主题;同时,我们也不去讨论故事结尾处揭开的真实原因——为了多要一个孩子。多要孩子和多要房子作为欺骗制度的理由在形式上没有差别,我们暂且不论这背后为生孩子也需作假的政策本身的善恶。就事论事,这部片子里,于情于理于法都没有需要穷其一生去“申诉的冤屈”(或许一个人对自我预设的冤屈也该有些自我反思)。


但为何李雪莲仍觉得自己“冤”?她是觉得秦玉河欺骗了她,所以口口声声称之为“畜生”,咬牙切齿要杀了他。然而,私人间的恩怨,并不直接牵扯到体制,冤屈的制造者并非法院,也不在政府,而是她的“前夫”。因此这里并不存在苏力范式中“情理法”的冲突,而本质是现代法治之不能。 如果我们谈道德,李雪莲自己还说假离婚是她出的主意,虽值得同情,或许并不应得到同情。所以,案子并没有判错。


然而,真正的问题在于,为何一个没有判错的判决,一桩家事,本与体制无关,体制为何要大包大揽为其兜底、一管到底呢?为何又如此紧张,最后还不惜动用一切资源,到头来折腾的鸡犬不宁,也依旧毫无效果呢?


这样的追问,背后牵扯到历代中国国家治理的三大问题,甚至相当核心:稳定的逻辑、乌纱帽的控制与治理的两难。上访的纠结、困惑、苦痛与彷徨,最明显、直接的原因是一套追求稳定的治理逻辑;而其搅动整个体制不计成本疯狂运转的杠杆是对乌纱帽的控制;这二者背后,暗含的则是中国治理中中央集权、一元统理与地方分权、有效治理之间的基本矛盾和两难处境。我们依次来分析。


首先,一桩多少有些鸡毛蒜皮的离婚纠纷,本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子,当事人一闹,为何整个体制会过度紧张,进而试图运用体制的信誉将其兜住、动员全部资源将其压住,原因何在?其可以归结为一套“稳定的逻辑”:防止小事闹大,引发普遍性影响,进而触及体制,带来社会失序。


这种稳定的逻辑在当代国家治理中仍表现的较为明显。曾有一段颇为流行的“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一票否决制度的设置、自下而上的截访和自上而下的信访排名、对于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高度重视,包括对舆情的高度关注等,都是这一逻辑的体现。


其实“稳定的逻辑”古已有之。管仲曾言,“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 究其根源,西周形成的“天命观”借助之后的儒家学说成为了中华帝国合法性的基石。 敬天保民的天命观最初彰显的是新王朝革命的正当性。其实质性内容,随后借助类似“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及“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儒家箴言成为治国理政的准则,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秩序井然是这种“天命”的显现。因此,统治者历来对于矛盾纠纷在情绪上是反感和排斥的,认为其显露了治理能力的欠缺和掌控能力的不足,减损了王道与天命的符合程度,动摇了统治根基。


事实上,这种天命观仍落于韦伯的合法性范式之中。 “天命”本质上还是一种“卡理斯玛”,借助绩效合法性来彰显统治者的超凡魅力:它既来自于革命的自我牺牲与成功,又来自执政过程中不断创造的治理奇迹,进而统治者仍需通过治国安邦、抵御外敌、推动发展、关注民生、定纷止争这样的治理绩效来确保国泰民安、秩序井然,以此获得持续地拥戴与支持。


也正因此,这种绩效合法性背后的“天命-卡理斯玛”自然是动态的,进而是流变、流动的——掌握天命、彰显超凡魅力之时才具合法性,反之则无。因此在未被有效转化为实质的法理、而非仅仅法律规定的形式统治权威前,由于这种流动性使它时刻都会具有“紧张感”和“危机感”。这种紧张感有其益处,给统治者施加持续的压力,不断刺激其提升治理绩效、防止懈怠。但与此同时,其内在逻辑也决定了它对统治风险高度敏感,必然将其排在治理任务的首位,往往见不得风吹草动,动辄杯弓蛇影。


这种天命流转的紧张感又可能因三重因素的叠加而加剧:其一,统治者以天命为旗号的革命的历史记忆时常回映在其脑海。其二,卡理斯玛权威背后暗含着某种全知全能政府,绩效合法性几乎意味着它能够应对所有问题、化解一切矛盾,全知全能自然也就意味着全面责任。一旦出了些许差池,就会出现能力恐慌和信心不足。其三,卡理斯玛权威缺乏实质性认可这一正当性维度,在一段时间其历史、绩效正当性逐渐衰减之后,自然出现“正当性焦虑”。


此时,任何矛盾、纷争,不论出于何因,只要是不甚和谐的因素,在过度紧张的情绪下都会被放大,“担心”其会触发系统性风险,进而传导为普遍性危机和对体制的不满。因此必须早做处理,防患于未然。事实上,卡理斯玛权威在国家治理时往往会考虑多重因素,一般特别看重“治理的质量”(即绩效)和“治理的成本”(即效率)。然而如果触及“统治的风险”,后者必然占压倒性的权重,会动用一切资源防止统治风险的溢出。 这也是卡理斯玛权威的内在逻辑。


因此,影片中马市长才如哲学家一般探讨着“以小见大”、“因小失大”、“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样的道理。这些词汇背后蕴含的正是“稳定的逻辑”。


然而,能够动用一切资源和体制来防微杜渐,必须有所抓手。这个抓手就是“乌纱帽”,古往今来莫过于此。


片中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懂得这个道理。新县长上任,谈及由于李雪莲的上访从上到下的官员都被撤职,不知真心还是假意地说道,“让她告嘛”,自己“下台就下台”。可已经身为县法院院长的王公道提醒了县长,“您不想干,万一市长想干呢,再说我还想干呢?”之后,迫于压力的县长找到秦玉河的厂长让其做秦的工作,厂长推三阻四,县长威胁道,“我就问一句,能不能解决?能,马上解决;不能,我换个能解决的来解决。”这样的狠话我们大概常常在影视作品或者道听途说的政治八卦中听到。而李雪莲第一次去市政府上访,下属问计市长,市长也是批评到,“你们平时都嫌官小,事情出现了,不还是推到我头上么?”可市长又转念一想,“后天省长要来,先处理了,有什么事情,过了这几天再说。”当然,首长也离不开这一高招,龙颜大怒之下,从市长一直撤到了县法院院长。


事实上,统治风险说到底是中央风险,与地方关系并非那么紧密。对于此类上访、伸冤抑或闹事,不一定是基层见不得,非要动员一切资源去围堵,更多得是上级见不得。然而,下级必须在一线动用一切资源来迎合“稳定的逻辑”,甚至层层加码、竭力表现,上级借助的正是“乌纱帽的控制”——这根红线串着下面的玩偶,一级拿着一级的官帽子。因此新县长说的没错,“各级领导被这个农村妇女拿住了命门”。


当然,中央或者上级控制地方的手段很多,以保证上行下效、令行禁止,防止各行其是、离心离德。近年最重要的一个制度手段是分税制。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之前类似于“财政联邦主义”的包干制, 改由中央收取大头后再进行转移支付,借助强化了的中央财政力量以实现对地方的控制,防止地方财政割据与各行其是,重塑了央地关系。在此基础上,中央部门往往又通过“项目制” 的方式再度分配资金和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此外,层层加压的压力型体制,其惯用的一票否决制、目标责任制等同样颇为有效。 当然,中央政府基于类似考虑也会调整条块分割的官僚体制中的权力配置,试图加强控制时就会将原有发包式的块状权力打破,上收为垂直管理,如税收、金融以及近期的环保、质检执法等项目。作为传统手段的政治教育与纪律监察同样也颇为奏效。


当然,这些举措往往会考虑目标与手段间的匹配程度,在对统治风险、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通盘考量和权衡时,手段强度的选择通常是层层递进的,而乌纱帽的控制明显烈度最强,自然适用于控制统治风险这一根本任务。与此同时,上述其他控制手段的实现,归根结底也由乌纱帽的控制作为终极保障。试想,如果没有后者,分税制改革时如何可能打破固有利益格局?一票否决制、目标责任制又如何实现?因此,在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历来中央占优,“中央治官、地方治民”的“上下分治体制”是关键的结构性因素。


乌纱帽的控制之所以管用,其实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常识:绝大多数人都是经济理性人,趋利避害,关键看什么是激励因素,或者什么是阻碍激励的因素——即由惩戒设置的边界。在一个封闭的官僚体系中,最关键的激励因素当然是“官帽子”:作为经济人的官员更关心自己的“仕途”。进入这个体制,无论以之为“生”还是为“业”,得到“晋升”都是最诱人的激励之一。特别在某些文化或体制中,那里既推崇官本位,社会资源和荣誉又围绕官阶分配,同时由于长久的惯性与通道的封闭,缺乏其他出路和评价成功的标准,这时“乌纱帽”的控制效用就会愈发强大。


其实,周黎安教授在解释中国经济奇迹时建构的“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模式就是从正向角度展示了乌纱帽控制的激励作用。 他在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奇迹时指出,正是地方县域GDP增长与主政官员晋升提拔之间存在明显的、全国范围内的正相关关系,并逐渐成为一种几乎明确的惯例与规则,因此这一标准有效激励了地方主官全心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形成了一种强刺激,最终的效应是地方竞争下中国经济的腾飞。的确,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如中国政府一般如此深度卷入经济过程,亲自参与招商引资、建设基础设施、推销国内产品,为工商业发展打地基、修道路、建园区。将政府利益和社会利益(即经济增长)捆绑在一起的是官员的晋升标准,三者出现了惊人的一致,否则官员哪会有如此强劲的动力来发展经济?乌纱帽的控制在这里发挥了强大的正向激励作用。


反过来,“稳定的逻辑”支配下的一票否决和撤职换人,明显就是反向的惩戒,背后的道理是一样的。其标准不再是经济建设,而换成了更为核心的把控政治风险,把激励变为了惩戒。正因如此,上上下下才会不惜动员一切资源,防止被“稳定的逻辑”一票否决,这不仅失去的是晋升的机会,而且可能是官位本身。上级政府也借此将中央统治风险的压力和紧张感层层传导给了地方,搅动着整个官场的神经,并借助卡理斯玛权威所擅长的运动式治理强化这类控制。


所以,影片中从上到下动用的重武器都是“官帽子”,有用之自上而下威胁要撤职的,也有用之自下而上要求提拔的(如贾聪明法官)。哲学家般的市长再次点睛,“为了自己的帽子,必然不敢担当,只对上面负责,不对下面负责。其实啊,不对老百姓负责,就是对上级的最不负责,这个道理要搞清楚。”如其所言,体制的命门确实就在这里。


稳定的逻辑和乌纱帽的控制背后,更深一层的是中央与地方的博弈。稳定的逻辑担忧的是统治的风险,其能够借助乌纱帽防控的背后是中央集权的体制,即前文提及的“中央治官、地方治民”的上下分治体系。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历代中国治理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核心矛盾之一。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史绵长、地区发展不均衡的超大型国家,其治理难度可想而知。面对民族多元、宗教多元、发展阶段多元、地区差异多元,又嫁接着现代性的观念多元和利益多元,再叠加商工文明背景下的发展追赶,权威体制可能是必然选择,中华帝国的大一统传统或许也正源于此。复杂多元的中国需要一定程度的一元统理,加强中央集权。


然而,治理的两难由此出现,一元统理的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的绩效需求间出现了内在矛盾与张力。卡理斯玛权威首先追求的是治理的有效性,然而“幅员辽阔”这一客观现实,既需一元统理,但又造成统治链条过长,权力和信息传导逐级衰减,中央权威事实上难以实现对具体环节和领域的有效治理,鞭长莫及,必须依赖地方帮忙;同时,由于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自然较大,唯有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适度放权才能实现有效治理。因此,权威体制和有效治理一直是中国治理从古至今的一对基本矛盾。


然而,“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死结又一直在循环往复,央地关系在不断博弈中调试,经常是“中央有权无力,而地方有力无权”。中央在收放中同样面临两难:收的过多,地方缺乏活力,影响有效治理,进而会影响卡理斯玛;而放的过多,地方又各行其是,无法实现一元统理,会引发更大的统治风险。一旦面对统治风险,中央自然就倾向于收权,比如信访制度本身就是一个集权性质的控制制度;而试图追求治理绩效时,需提升效率、因地制宜,自然倾向于放权。当然,对于一个中央集权体制的国家,收与放的程度与节奏基本取决于中央。


但对一个超大型国家而言,中央集权背景下的适当分权是需要的。这并非指回到上古三代的分封制或者走向西方的联邦制,而是指须给予地方自主空间并认可其因地制宜的实践创新。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总结的一条关键得失即是中国历史上“地方治,则天下安”。在他看来,“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国政治史上最大一问题。因为中国国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坏,关系最重要。”“总而言之,地方政治干得好,天下就太平。地方政治干不好,天下就大乱。”“同样是颠扑不破的教训。”


的确如此。我国幅员辽阔,但东部与西部地区、发达与落后地区、内地与民族地区发展的阶段、水平和着力点都存在不小差异。即使同一省内部其发展状况和水平也往往参差不齐,不能被简单“同等对待”。这种情况下,某些看似合理的政策,甚至可能在某一地区试点效果很好,但如不加区分地推广到全国,也可能出现制度失灵的状况。即使一些的确适用于我国绝大多数地域或领域的政策,也需针对某些区域的特殊情况有所调整、因地制宜。一个例子就是2016年的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就全国而言,库存问题的确比较突出,但要有所区分。当前库存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然而不做区分地一刀切去库存,不但未能降低三、四线城市的空房率,反而由于政策松动再度大幅推高了一线城市的房价,普通百姓更买不起房子;同时由于财富都用于房地产投机,实体经济所需的资金也随之减少。又如扶贫政策,在发达地区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地方,那里仍有一些群众未能脱贫,致贫原因也差异较大,因此需要高投入、高组织化的建档立卡扶贫。不过,贫困发生率依旧较高的西部地区,或许仍需结合大规模的产业扶贫,通过产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以就业和创收脱贫。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而言,一定不能无视区域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忽视政策的弹性,避免一刀切。


因此必须回到改革开放的根本经验中去:卡理斯玛权威需要治理奇迹的支撑,而中国近四十年治理奇迹“发生学”上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地方拥有自主空间去探索和发展。回顾那段历史,起初全国一盘棋,大搞人民公社,带来的灾难至今仍令人唏嘘。改革的起点正是一些地方实事求是地大胆尝试与突破,包产到户迈出了第一步。 紧接着,地方被赋予了更大空间,甚至鼓励其敢闯敢干,“杀出一条血路”,因地制宜发展自己,包括以乡镇企业为支撑的县域竞争和产业互利。在此基础上,民众借助将经济收益与个人努力挂钩的产权和分配制度,以及各地政府借助财政包干制、晋升锦标赛制带来的此类制度激励,在体制释放的制度红利和自主空间中展开了激烈的地方竞争,由此奠定了中国经济腾飞的基础。 回顾这一历程,其根本教义在于,任何形式的政体都必须留有地方发展的一定空间和余地,走出绝对主义、教条主义、全能主义,这样既能实现对基层的有效治理,又能给创新以空间,提供更多动力和可能性,还听得见各种声音,防止政策脱离实际出现重大失误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说到底,“实事求是”仍是根本遵循,它并不是官话,也远未过时。


在这个意义上,影片通过上访的“冤屈”、稳定的逻辑和乌纱帽的控制最终折射出了背后更为核心的问题,即一元统理与有效治理之间央地博弈中的两难抉择。上述三者的出现,是卡理斯玛权威下的中央集权体制逻辑的自然延展。也正因此,中国历代,中央往往形象正面,而调皮捣蛋的总是地方。所以影片中冯小刚才会将一直是圆的镜头到北京后突然切成方的,并配上一句旁白,“李雪莲想,本地都是糊涂人,北京总该有明白人吧。”


《我不是潘金莲》,触动大家的首先是“稳定的逻辑”带来的困惑与纠结,而这一逻辑通过“乌纱帽的控制”得以强化,其背后贯穿的是大国治理中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两难选择,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间的不断调试,是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根本困境。当然,理论上可以侃侃而谈如何保持“中央决策统一、地方执行灵活”这一基调,然而或许只能当作纸上谈兵的书生之见,事实上执行灵活在现实中必然消解决策的统一性,反之亦然。剩下的办法大概仍是在摇摆中摸索、在实践中调试。稳定的逻辑要逐渐淡化、松绑,但乌纱帽的控制还在。大国治理毕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环环相扣、纵横交错,牵一发需动全身:当你试图改变,但正如王公道说的,“你不想当,别人还想当呢。”回头来似乎又是一个无解的死结。刘震云和冯小刚当然也没有办法,只能通过秦玉河的意外死亡终结这个几乎本无法终结的故事。含冤上访,不过如特鲁多医生墓志铭上的箴言,也就起到“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的作用,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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