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孙国华教授(右三)在家中为寒假留校学生即兴演奏小提琴曲《新春乐》。(新华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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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日,法学家孙国华在北京逝世,终年93岁。
这位一生酷爱音乐的老人,曾开玩笑说自己“因考了法学而耽误了音乐天才”,不过这一耽误反而成就他在法学上的造诣。去世前,孙国华是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头顶着“法学泰斗”“新中国法理学科奠基人”等光环。
孙国华还有个一度被忽视的身份——第一个走上中南海讲台的人。1986年7月,孙国华被请进中南海,给胡耀邦等中央领导人上了集体学法的第一课,也成为中央领导集体学习的开端,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之后,正式形成了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
过去30年来,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时至今日,其规则、形式和内容都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
今年97岁的原司法部部长邹瑜,是1986年那次中央领导集体学法的主要推动者,他曾在北京木樨地的家中,向南方周末记者讲述了那次学习的来龙去脉。
1986年是“一五普法”的开启之年,“当时我想全民普法首先要有领导带头。”延安时期就参加革命工作的邹瑜说,“按照党历来的工作经验,凡事只要领导干部带头,动作起来了,下面就跟着办。”
于是,他在司法部党组会议上提出,要为中央领导干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作为一部之长,邹瑜的意见在司法部内广受赞成,征求过一些法学家的意见后,他向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乔石作了汇报。但要促成此事,还须取得党内主要领导人的同意。
当年6月,邹瑜又给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写了一封信,阐述他的想法。邹瑜与胡耀邦相识已久,1977年,还是广东省委常委的邹瑜,在中央党校学习时认识了副校长胡耀邦。后来,邹任中国地震局局长、司法部部长。
邹瑜的信被胡耀邦批给了中央书记处,在邹瑜的印象中,信送出后一周不到,就有回音,并开始商量上课计划。“国家当时正处于经济建设的上升时期,搞经济不了解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不行。”最后决定,第一节课就讲法的基础理论方面内容。
在确定主讲人时,邹瑜直接点了当时还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的孙国华,孙国华经常去司法部给干部作培训,二人比较熟悉。
孙国华1925年生于山西,早年毕业于朝阳大学,这是新中国成立前享有盛誉的一所法科大学,世称“南有东吴,北有朝阳”。1950年,孙国华考取了刚成立不久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80年,他主编了新中国第一部法理学教材。
接到任务的孙国华感到“高兴、激动,但又担心水平低讲不好”。他生前曾就此接受过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
经中央书记处决定,第一课由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办理,他们最初定的题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作用》,但孙国华觉得“自己讲的未必都符合马克思主义,而且中央领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都很高,像胡乔木还是全国全党公认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权威”。
最后孙国华将题目改为《对于法的性能和作用的几点认识》,讲稿共分为四个部分,最后一部分是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律观,那时还没有“市场经济”的提法。
正式讲课前,孙国华按要求先在司法部进行了一次试讲,社科院、中国法学会、中央政研室派员参加,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1986年7月3日上午,改革开放后中央领导第一次集体学法正式开讲。司法部那天早上派车将孙国华接到了中南海,随后部长邹瑜和一位副部长陪他前往中南海小礼堂,他们到达时,田纪云、郝建秀已经在场迎候。
见面后,胡耀邦对孙国华说“先生应当坐在主座上”,要他坐上主座。孙国华则表示自己有点紧张。
孙国华讲课时针对当时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看法,他认为权力还是过分集中,基层有时领导一句话就能将法律扔在一边,后来有人开玩笑说他讲课成了“告御状”。
坐在主座的孙国华看到,领导们听课时都作了笔记,胡乔木还不时向坐在他右手的胡耀邦询问讲课内容。讲课结束后,还有领导提出以后应安排讲刑法的内容,讲一讲政策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我国中央领导人第一次集体学法在国外引起了很大反响。”邹瑜通过《参考消息》转载的外电报道了解到国外对此事的反应。
顾不上对外电的说法进行回应,邹瑜需要立即着手为第二次集体学习作准备。按照计划,1986年要为中央领导组织4次集体学法。
第二课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晋藩主讲,他与第一课主讲人孙国华是同班同学,俩人在1950年同时考取了人大的研究生,孙国华是班长。
1986年8月28日,张晋藩走进了中南海,与孙国华不一样,“我一点都不紧张。”张晋藩今年4月17日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向他介绍各位领导人时,他说了句“都认识,在电视上都见过了”。
第二课的“学生”增加了不少,除了政治局和书记处的领导,还扩大到了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最高检,以及中央各部委的领导,共有157人。
张晋藩给他们讲了《谈谈中国法制历史经验的借鉴问题》,这个题目是他自己定的,因为当时刚刚粉碎“四人帮”,很有必要总结一下法制的历史经验。“他们给了我很大的自主权。”张晋藩说,试讲后讲稿几乎没作改动。
多年以后,张晋藩对自己在课堂上引用了一段史料所引发的反应记忆犹新,那是唐太宗与大臣戴胄之间的一段辩论:
贞观元年,唐太宗下敕,自敕令发布之日起,伪造资历或官阶者自首免死,如果不自首,日后被查出或被他人告发,一律杀无赦。不久就发现了一个伪造履历却没有自首的官员,但司法官大理寺少卿戴胄并没有对此人处以死罪,而是按照大唐律法对其处以流放。唐太宗责问戴胄,戴胄回答:“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
后来,有位领导问戴胄有没有被处死,张晋藩告诉他非但没有被处死,还受到了唐太宗的表扬。
时过境迁,今年已经87岁的张晋藩回想那堂课时,觉得当时的领导们对“法制历史经验”的话题都很感兴趣,休息时,习仲勋、陈丕显等领导人还特意走到他面前说“讲得太好了”,不少领导人都向他提了问题,提问最多的是中顾委委员荣高棠。
对那次讲课的效果,张晋藩自我评价“还不错”,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邀请他讲过两次。
张晋藩之后,时任外交部条法司司长王厚立接着讲了第三课,题目是《外交斗争与国际法》。
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再次启动时,时间已到了1994年。
这一次,依然是在司法部的推动下展开。时任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刘一杰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过重启经过。1991年“二五普法”开始,1993年肖扬担任司法部部长后,又打算为中央领导同志举办法制讲座。
“说起来容易,但正式提出是需要勇气的。”刘一杰说,直到1994年,司法部党组经过慎重研究后,才正式向中央书记处提出了这个想法,中央很快同意了。接下去的事,就由中办和司法部具体组织。当时是关贸总协定谈判正激烈的时候,于是司法部提出第一次讲座的讲授内容应该与此相关,最后,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亲自圈定了《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这个选题。
为了寻找到合适的主讲人,司法部法宣司将遴选范围扩大到全国范围内,他们确定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要从学者中产生,尽管也有学者型官员,但官员在讲课时难免有顾虑,二是要选择年轻一点的,思维更敏捷。
选来选去,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曹建明和时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系主任沈四宝进入了司法部法宣司的视野,曹建明当时39岁,沈四宝48岁。
为了保证授课质量,工作组想了一个办法,让他俩各自负责一个课题组,分头准备讲稿,试讲后再确定由谁主讲。经过两次试讲,曹建明最终胜出,但讲课内容是集中了两个组的精华。
1994年12月9日,曹建明正式到中南海开讲,当时的新闻报道称“这次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接着中央又在1995年1月20日举办了第二次法制讲座。中央领导人举办法制讲座自此开始制度化,平均每年组织一到两次。
不过,随着讲座次数的增多,刘一杰觉得“把专家都得罪了”,因为每次都是让两个人准备,但最后只能有一个人去讲。而且,讲了几次之后,“平衡问题”也开始显现,毕竟很多法学单位都希望本单位的老师能走进中海南,但机会有限。到1996年底,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都有老师到中南海讲过课,社科院法学所的人还讲了好几次,而不少著名大学到那时还没有一人走上过中南海的讲台。
“有的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就找了我好多次。”刘一杰说,但他们也很为难,因为并不是每个老师都适合到中海南讲课,有些学者虽然学术造诣高,但口才不好、讲课不生动也是不行的,而且还要有合适的选题。比如,直到1997年12月,北京大学的老师才走进中南海,为领导人讲了一堂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的课。
据刘一杰介绍,1994年重启中央领导集体学法后,每次学习的内容都与当时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有关,那些年先后请专家们讲过国际法、香港基本法等。从1994年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前的8年间,中央共为领导们组织了12次集体学法。这也是中央领导集体学习的第二阶段。
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后,中央领导集体学习进入第三阶段。与之前的学习仅限于法学范畴不同,新阶段的学习范围扩大到了法律、经济、文化、三农等多个领域。
政治局集体学习也开始制度化,频次大为提高,以前集体学法是每年进行一到两次,而政治局集体学习的频率大约是两个月一次。据南方周末记者统计,从2002年到2012年十八大召开之前的10年间,政治局共组织了77次集体学习。
制度化后的第一次集体学习发生在2002年12月26日,已故宪法学家许崇德和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叶中,共同讲解了《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许崇德在法学界被称作“宪法学泰斗”,曾参与制定了“54宪法”和“82宪法”。
许崇德生前曾就那次讲课接受过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当时是司法部一位副部长到他家登门拜访,请他主讲第一课的。当时他已经73岁,司法部专门为他组织了一个课题组,集中住在宾馆,用半个多月时间写出了讲课的初稿。
“但我不是首长,并不习惯别人为我起草讲稿。”许崇德自己又对讲稿作了一些改动。
后经过两次试讲,许崇德发现“众口难调”,各部门提了很多意见,有人告诉他“领导知道的就不要讲了”,许崇德回答“我哪知道领导知不知道”。最后许崇德采取的办法是,能吸收的意见就吸收,不能吸收的就不用。那次讲课内容分四个部分,许崇德主讲了一、二部分,周叶中主讲三、四部分。
此后到十八大召开之前,除了偶尔的例外,每次政治局集体学习都安排两名学者主讲,所讲内容也是围绕当时的重点、热点问题。2003年SARS疫情发生后,当年4月就围绕如何防治SARS进行了学习。2008年7月26日,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学习的主题则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和办好北京奥运会》。
2012年5月28日,十七届政治局组织了最后一次集体学习,两位学者就“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话题进行了讲解。
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延续了上两届政治局集体学习的基本制度,但形式上有所变化。
“自学”就是以前没有过的学习形式。2012年11月17日,十八届政治局进行首次集体学习时,没再请“老师”讲解,而是由大家自学,7名政治局常委分别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发言谈体会。后来在2014年5月、2015年9月集体学习时都采取了“自学”的形式。
集体学习的“讲师”一直以专家学者为主,但十八大之后,官员走上讲台已不鲜见,迄今已有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科技部部长万钢、中组部秘书长高选民(后任中组部副部长)、中纪委宣传部部长肖培(后任监察部副部长)等人先后成为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讲师”。
万钢主讲的那次,课堂还被设到了中南海外面。2014年9月30上午,中央政治局领导前往北京中关村参观创新成果展示,结束后不久直接进了展示中心会议室,听取万钢介绍了我国科技创新的总体情况,在现场进行集体学习。
那是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将集体学习的课堂搬出中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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