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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是中国的“蓝藻年”,首家环保法庭10年改变了什么

冰点周刊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02 09:07

正文


这是一个“污染之畔求生存”的案例,10年以前,因为水源地污染,贵阳人打开家里的水龙头,都能闻到水库里的腥味。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第一家环保法庭在贵阳清镇市成立。10年过去,我们带你去看看他们现在的样子。

你的家乡还是小时候的样子吗?欢迎给冰点(微信公众号:bingdianweekly)留言,说说你家乡环境的变化~

全文共3020字,阅读大概需要7分钟。


环保法庭探路十年


实习生 | 徐芃

编辑 | 张国


 

每隔一段时间,贵阳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都会收到一份特殊的工作报告。落款的“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是一家民间环保组织。

 

这家组织向法庭报告的,有环保局的履职情况,也有当地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企业是不是守法,政府有没有尽职,报告尽量用数据说话。

 

每一个数据,都是志愿者“跑”出来的,他们四处巡视,寻找污染问题。“我们有300多个环保志愿者,400多个信息员,广布在每家企业周边。”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介绍。

 

志愿者来回奔走的开销,由被监管的政府埋单。政府把资金放在法庭,环保组织志愿者在监督政府、企业的同时,也接受法庭的监督。这种“政府购买第三方监督”的治理模式,脱胎于生态保护法庭受理的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作为中国第一个环保法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于2007年年初设立,当时环境保护法规还不够健全。这里每受理一件新案件,都可能驶入原有法律的模糊地带。

 

10年来,这个法庭用一个一个的判例,来填补一点一点的空白,为法律完善提供实践参考。

 


政府花钱购买监管

 

2012年,审理完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贵州好一多乳业公司水污染的案件后,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把监督工作委托给了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

 

罗光黔当时只是想着,让更多眼睛盯上好一多乳业公司里的那套污水处理设施,让它能一直运行下去就好。

 

毕竟,执行难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普遍问题。新《环保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原告方“自然之友”早在2015年就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可因为被告不配合,判决至今还没有执行。


▎2016年7月20日,湖北秭归县茅坪镇徐家湾三峡水库回水区域漂浮的垃圾。视觉中国供图


让罗光黔没想到的是,“监工”也成了“帮工”。原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志愿者,不少都是环保专家。好一多乳业把污染处理交给了第三方公司。运营污水设备的公司要从中赚钱,“搞一些东西”。

 

志愿者中的环保专家发现了这些小把戏,给企业提了不少建议,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好一多乳业从被动接受监督,变成主动向环保专家寻求帮助。遇到问题,专家能及时提出,还给企业做了不少清洁生产、清洁管理方面的培训。

 

看到委托监督效果不错,后续的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保护法庭都沿用了这种监督方法,还牵线给清镇市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公众参与到对政府履职的监管之中。

 

2014年6月,清镇降下大暴雨。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赤泥大坝水位猛涨,眼看有决堤风险。不少人提出提前放水,腾空库容。但这样势必会对下游河道造成严重污染。

 

当时,贵州广铝铝业董事长人在广州,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远在北京。双方通完电话后,黄成德派出中心工作人员,和广铝抢险人员一起,在大坝上守了一整夜,每小时汇报一次水位上涨标高。黄成德同时连夜请北京的水利工程、环保专家测算,远程指导对山洪进行分流。因为处置得当,没有对下游造成污染。

 

贵州广铝此前多次发生过污染事故,每年都遭到不少附近居民的投诉。通过这件事,贵州广铝的决策层决定配合共建环境友好型企业项目,全面服从环保部门的监管。

 

环保部门数据显示,从2015年起,贵州广铝的群众投诉、环境污染事故逐渐减少,2016年至今保持了零投诉、零事故。

 


从案件数量、种类的变动中,看到了各方面环保意识的转变

 

在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成立前的2006年,学者吕忠梅根据公开的数据推算,全国每出现255起环境纠纷案件,只有1起会进入司法程序。

 

长期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王灿发教授指出,“立案难,取证难,胜诉难,执行难”,让司法始终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

 

清镇也被这样的问题困扰,市内的红枫湖是重要水源地,为贵阳数百万人提供生活用水,被称为贵阳的“三大水缸”之一。红枫湖主体水域都在清镇市区内,上游则处于贵州省安顺市和黔南州的辖区。

 

因为行政区域交叉管理、行政执法不统一,红枫湖污染治理一直缺乏力度,在2007年之前,连续几年暴发蓝藻,整个湖面像绿色油漆一般,居民从家里的自来水龙头能闻到明显的腥味。

 

2007年也被一些媒体称为中国的“蓝藻年”,在这一年,无锡太湖、安徽巢湖等湖泊暴发蓝藻。

 

罗光黔就是在这一年,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任清镇市环保法庭。贵阳市将水源地保护统一管理,设立环保审判庭、环保法庭,并成立了专门的保护基金会,对饮用水源上游地区进行经济补偿。

 

清镇是贵阳市下属的10个县级市之一,但生态保护法庭在设立之初,已经突破了清镇市的地域范围,统一负责贵阳市所有一审环境保护类别案件。

 

冬去春来,红枫湖边的花朵谢了又开,贵阳人从湖水里看到了环境的变化。10年间,清镇生态保护法庭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多,庭长罗光黔也从案件数量、种类的变动中,看到了各方面环保意识的转变。

 

贵阳别名“林城”,森林资源丰富,最初几年,环保法庭每受理10个案子,七八个都是滥伐林木、森林失火这样的刑事案件。后来,政府部门以原告的身份越来越多地走进法庭,“行政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增多,说明行政机关积极作为。”罗光黔介绍。

 

2014年,罗光黔在分析案件受理情况时发现,有3个县过去六七年内,很少出现行政处罚案件,他和院长一起过去开座谈会,“讲一下我们环保法庭是干什么的,我们能够为行政机关提供什么样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政府积极行动。

 


现在都知道厉害了

 

黄成德第一次站上生态法庭的原告席,代表的是他创办不久的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

 

2010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中华环保联合会一起,将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告上了法庭。这也是中国首例由环保团体提起并获得判决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在全国范围内,环境公益诉讼立案仍然是不小的问题。环保律师赵光在安徽铜陵提起公益诉讼,法院没有受理。因为污染的是长江,他尝试找到下游的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继续上诉,建邺区人民法院让他们到南京市中院,等最后来到中院,依然没有立案。

 

环境类案件受理的难题之一是“谁能上诉”。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案立案时,《民事诉讼法》中还没有环境公益诉讼的条文。清镇生态保护法庭根据主管单位和业务范围认定,原告方中华环保联合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都具有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职能”。

 

定扒造纸厂排污地在贵阳的饮用水源敏感区,为了掩人耳目,定扒造纸厂都是白天储存,等到晚上10点之后,才通过溶洞偷排污水。因为排污量极大,污水一直要排到第二天早晨。排污时有人放哨。为了采集证据,黄成德选了旁边一个隐蔽的地方,通宵蹲守,最后才拍到照片和视频证据。

 

定扒造纸厂败诉了。

 

“现在已经没有当初那么艰难了,都知道厉害了,”黄成德说,“原来是宁可熏死,也不要饿肚子。觉得我们西部穷,有个企业不容易。”

 

2015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开阳县4家污染的化工企业时,形势已经变了。

 

案件审理过程中,另一家化工企业的老总主动过来找到黄成德。这家企业并没有被起诉,可发现自己和4家被告有类似的污染问题,于是主动制订了整改方案,表示愿意接受监督。

 

定扒造纸厂一案,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写入了环境公益诉讼。“谁能上诉”的问题,2015年修订后的《环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作出了回答。

 

以开阳案件为基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清镇市人民法院共同整理、提炼了一份完整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规则。这些年来,从最开始的零散摸索,这家小小的生态保护法庭已经积攒下不少经验,一些尝试被固化为法律条文,在更加注重“生态文明”的中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体系的一部分。

 

黄成德所在环保组织的志愿者中不乏污染受害者,有的是曾堵在污染企业大门讨说法的农民。也有人曾因环保问题成为被告,威胁要“杀黄成德全家”。现在,这些人带着全家人一起跟他做志愿者。时代真的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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