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德第一次站上生态法庭的原告席,代表的是他创办不久的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
2010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中华环保联合会一起,将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告上了法庭。这也是中国首例由环保团体提起并获得判决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在全国范围内,环境公益诉讼立案仍然是不小的问题。环保律师赵光在安徽铜陵提起公益诉讼,法院没有受理。因为污染的是长江,他尝试找到下游的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继续上诉,建邺区人民法院让他们到南京市中院,等最后来到中院,依然没有立案。
环境类案件受理的难题之一是“谁能上诉”。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案立案时,《民事诉讼法》中还没有环境公益诉讼的条文。清镇生态保护法庭根据主管单位和业务范围认定,原告方中华环保联合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都具有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职能”。
定扒造纸厂排污地在贵阳的饮用水源敏感区,为了掩人耳目,定扒造纸厂都是白天储存,等到晚上10点之后,才通过溶洞偷排污水。因为排污量极大,污水一直要排到第二天早晨。排污时有人放哨。为了采集证据,黄成德选了旁边一个隐蔽的地方,通宵蹲守,最后才拍到照片和视频证据。
定扒造纸厂败诉了。
“现在已经没有当初那么艰难了,都知道厉害了,”黄成德说,“原来是宁可熏死,也不要饿肚子。觉得我们西部穷,有个企业不容易。”
2015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开阳县4家污染的化工企业时,形势已经变了。
案件审理过程中,另一家化工企业的老总主动过来找到黄成德。这家企业并没有被起诉,可发现自己和4家被告有类似的污染问题,于是主动制订了整改方案,表示愿意接受监督。
定扒造纸厂一案,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写入了环境公益诉讼。“谁能上诉”的问题,2015年修订后的《环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作出了回答。
以开阳案件为基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清镇市人民法院共同整理、提炼了一份完整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规则。这些年来,从最开始的零散摸索,这家小小的生态保护法庭已经积攒下不少经验,一些尝试被固化为法律条文,在更加注重“生态文明”的中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体系的一部分。
黄成德所在环保组织的志愿者中不乏污染受害者,有的是曾堵在污染企业大门讨说法的农民。也有人曾因环保问题成为被告,威胁要“杀黄成德全家”。现在,这些人带着全家人一起跟他做志愿者。时代真的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