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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微访谈】⑨:“青”心守“未” 检护明天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 2025-01-22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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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4年,山东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勇争一流,在服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中展现检察担当。


为充分展现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亮点与成效,鲁检君推出【山东检察微访谈】专栏,邀请省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回顾2024年工作,展望2025年山东检察新发展。




2024年以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持续深化未检综合履职,促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3起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部门顺利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在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省文明办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会议等作典型发言,受邀在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研讨会上作主旨发言。“青未了”未检品牌宣传获评“看得见的正义”2024年全国优秀检察视觉作品优秀案例,同时,在“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品牌百优案例”评选中获评“支部建设优秀品牌”二等奖。第九检察部党支部获评第三批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示范点,1个案例和1个视频分别被评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献良策”典型案例和优秀视频。


接下来,鲁检君邀请山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伟为大家介绍2024年山东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鲁检君: 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

李伟: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将“三个善于”贯穿于检察办案履职始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是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利用职业便利的犯罪分子依法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不立、重罪轻判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向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00余万元。二是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惩教结合,在充分社会调查基础上,根据个案情况给予涉罪未成年人针对性处遇。引入社会支持力量,全程、全面帮教涉罪未成年人,99人经帮教后考上大学。三是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针对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围绕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等领域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鲁检君: 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趋势,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


李伟: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为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省检察院坚持抓早抓小,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省检察院成立专班,深入调研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并在全省36个基层院部署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本辖区内罪错未成年人共享数据库和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基地。我省专门学校及配套机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成武县检察院推动建成全省第一所专门学校安骥学校,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同比大幅下降。



鲁检君: 法治意识淡薄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教育实效上,做了哪些工作?


李伟: 省检察院打造了省域未检工作品牌“青未了”,并形成以此为引擎的普法宣传大格局。一是以品牌矩阵赋能普法宣传。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品牌,并在新媒体开设专栏发布推文,各地子品牌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报道380余篇。加强部门品牌联动,与团省委“彩虹伞”合作推出普法视频展播,与妇联、关工委等联合研发“双师课堂”,“青未了”品牌普法宣传影响力实现聚合式增长。二是组建“青未了”宣讲团开展法治宣讲。针对乡村地区、职业教育领域法治教育相对薄弱的问题,连续第三年开展“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专项巡讲活动,组建巡讲团分赴全省16个地市76所偏远乡村中小学校、职业院校进行宣讲,3.4万名师生现场聆听,网络直播覆盖52.9万人。三是推进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使用。通过升级改造、部门共建等方式,共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9处,其中20个基地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鲁检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责任主体的参与,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助力“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方面有哪些新成效?


李伟: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未检工作,推动当地出台支持和加强未检工作文件,着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家庭保护方面,对不履行职责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协同妇联等部门不断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学校保护方面,针对“隐性辍学”现象,通过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社会保护方面,持续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网络保护方面,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政府保护方面,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案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的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认真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要求,更好发挥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会同相关部门促进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统筹:李伟、苑晓春

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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