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1月7日),陕西省医保局、卫健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
《陕西省关于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正式公布了陕西省今年高值耗材治理的重点任务,以及分工安排,以及明确的执行时间。
其中今年上半年就必须完成的包括:
第一批高值耗材治理清单、高值耗材统一标识和医保编码;高值耗材临床应用评价、高值耗材进院遴选机制(点评和异常使用);
今年上半年就必须执行的包括:
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包括14省联盟带量采购和陕西省内带量采购。
今年底前必须完成的包括:
全省高值医用耗材医保准入采购目录
明年上半年必须完成的包括:
建立省级高值耗材价格监测平台、耗材“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全面落地、流通环节违规纳入征信体系。
可以说,高值耗材从采购到流通、院内使用,从今年上半年开始陕西省要进行全面改革!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要求由陕西省医保局负责,2020年上半年启动:
也就是说,以陕西省为首的14省耗材联盟,联合带量采购今年上半年就将落地执行!
早前,圈内流出一份陕西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征求对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拟定高值医用耗材品种意见的函》。
为充分发挥联盟的规模和技术优势,推动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进一步降高值医用耗材价格,
拟启动省际招采联盟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就集中带量采购拟定五类高值医用耗材征求意见。
最终首批带量采购耗材品种,也将在以下5类高值耗材中产生:
省际联盟,包括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湖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广西、贵州、海南、新疆建设兵团、山西共14省。
陕西省医保局这份文件的印发,拉开了14省省际联盟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的大幕,而此次《方案》则直接划定了执行时间,今年上半年就要落地执行!
本月里,带量采购仍是行业重点关注的焦点。国家发文力推新一轮的药品“4+7”集采后,医用耗材领域跨省带量采购“蝴蝶效应”已经显现!
开年第一个月,京津冀为首的“3+6”跨省联盟带量采购落地,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在内的9省从眼科人工晶体类耗材类开始率先实施。
1月6日开始,为期一周,九省公立医疗机构在京津冀耗材集采平台上,
填报所有人工晶体类耗材企业产品“单价”、“采购量”
,先摸底后谈判。
紧接着1月7日,山西省医保局、辽宁省医保局同一天发布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公立医院跟进人工晶体类耗材信息填报,
其中山西117家、辽宁147家公立医院参与,上至大三甲、下至县级医院都有参加。
↓执行医院名单↓
接下来人工晶体类、心脏介入、外周血管介入、人工关节、其他脏器介入替代等医用耗材,将被逐步纳入“3+6”带量采购实施范围。
可以看到,跨省带量采购的“蝴蝶效应”已经开始显现。以数十个省的大体量实现“换价”,最终降价幅度可想而知。
经销商和相关厂家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受影响的产品,
前期集中在骨科、眼科、起搏器、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心胸外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口腔科中用量大、竞争比较强的高值耗材,以及手术室、输液装置等消耗比较大的低值耗材。
除此之外,和“带量采购”同步落地,还有耗材“两票制”的执行。
陕西此次方案重点明确:
而国家层面,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在小规模会议上启动了《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专题研究》开题论证会。
据悉,未来在全国范围内,
国家医保局将针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构建诚信评价体系和惩戒体系两大体系,遏制“带金销售”。
这意味着不仅要通过医用耗材“两票制”的执行,对流通环节进行规范,将一批不合规的中小经销商淘汰出局。
另外购销领域不良行为纳入征信记录,对于很多直接面向终端医院的医械销售而言,意味着带金销售将直接和个人征信挂钩,影响之大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