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门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经济、金融、财会、管理、新闻、信息类专业优先(相应学位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描述
综合管理岗:主要承担社会合作联络交流工作、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校友联络和接待工作。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报名专用邮箱报名;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核
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报校人事处备案。
3.初选
部门将初选结果于5月25日之前报人事处,并由人事处在学校网站发布结果。初选通过者接通知后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4.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笔试初定在2017年5月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学校网站查看笔试信息相关通知,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的内容:写作及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浙江工商大学学校主页招聘栏目。
5.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考察和体检手续,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相关事项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1-28877535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合作处、校友办应聘申请表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跪求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