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FDA食安云
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标准)解读、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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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FDA食安云  · 公众号  · 食品安全  · 2024-10-19 06:00

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为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电子邮件和信函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起草了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的公告,旨在进一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关键观点2: 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4年11月17日前提出修改意见。

关键观点3: 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电子邮件和信函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邮件主题和信封上需注明相关公告字样。


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许可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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