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网上专题班的通知
办人函〔2018〕1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2017-2018年我局举办了10期国保单位(古遗址古墓葬类、古建筑类、石刻文物类、革命旧址类、近现代文物类等)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有力提升了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进一步扩大培训成效,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我局决定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举办“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网上专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没有参加过以往面授班学习的必须参加此次网络培训。
培训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共22门课。学员须完成“必修课程”中指定的课程学习任务;“选修课程”由学员结合本职工作和自身成长需求自主选学,至少选修2门。
参训人员需于11月15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选择“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专题班,按照“文件下载”专栏中《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请“金鼎工程”联络员于11月19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录取工作。
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刘鹏。
专题班于2018年11月20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
学员参加学习后,需参加在线测试,其中单选题40道、判断题10道,学员可多次参加测试,系统自动存取最高分。
学员完成专题班学习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准予结业,在线颁发结业证书。
(一)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紧落实培训对象,加强督促管理,将此次网络培训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请于12月31日前,将本辖区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面授班培训和网上专题班学习情况一并报我局。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文物局人事司专家与培训处
程海军 010-56792125
附件:网上专题班课程目录.doc
附件:课程目录
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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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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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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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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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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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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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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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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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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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从业职责,筑牢文物安全工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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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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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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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保护应成为长城保护的常态——《长城保护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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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新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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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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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形势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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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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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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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宣传舆情应对工作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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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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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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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法律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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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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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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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约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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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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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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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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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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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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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单位的“四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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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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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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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文物保护管理者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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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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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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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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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遗址古墓葬类国保单位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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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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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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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修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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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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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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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一般性要求及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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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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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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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经验介绍——以十大文物维修精品工程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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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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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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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维修项目管理经验及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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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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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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