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财政预算陆续出炉,我们汇总了31省财政预算报告中的相关信息,包括狭义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增速、广义财政(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增速、2024年工作重心、化债进展等。借此展望2024年全国财政预算报告的可能特征。
根据31省预算报告,各省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规模总数为12.2万亿元,对应地方财政收入增速4.4%,略低于2023年的6.2%。但一则2023年增速面对低基数(-2.1%);二则2023年存在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一次性缓税入库的情况,将垫高今年基数;三则2023年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也将在今年年初形成翘尾减收。因此2024年目标收入增速的下行属于预期范围内的正常水平。
各省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规模总数为12.2万亿元,对应地方财政收入增速4.4%。
分省看,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预期较高的省份主要有西藏(21%)、吉林(10%)、新疆(10%)、湖北(7%)、海南(7%)、重庆(6%)、湖南(6%)、青海(6%)等(表)。
这一排名与各省对2024年的目标GDP增速基本正相关:海南、西藏目标增速8%,位列全国首位;新疆目标增速6.5%居于次位。其它几个对公共财政收入增速预期较高的省份,除青海外,对2024年的GDP目标增速都为6.0%(表)。
财政收入总量方面,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预期较高的省份有广东(1.4万亿元)、江苏(1.0万亿元)、浙江(0.9万亿元)、上海(0.87万亿元)、山东(0.78万亿元)、北京(0.65万亿元)等。
从近年经验看,全国财政预算报告中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会略微高于地方汇总,我们理解全国财政预算将进一步统筹考虑全国经济增长目标,此外还有一些调节项的影响。比如2023年各省预算报告中预计收入11.6万亿元,增速6.2%;人大会议公布的财政报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7135亿元,增长7.6%”。经验规律下我们预计2024年全国财政预算报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目标数12.4万亿元左右,对应增速5.8%;由于近年来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基本稳定在54%,预计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数23万亿元左右,对应增速5.9%。这一点和2024年名义增长中枢应基本匹配,财政收入增速通常被视为名义经济增速的微观映射。
回顾2023年初,彼时各省对当年全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规模为11.6万亿元,对应地方财政收入6.2%,略低于“两会”公布的全国预算报告中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7135亿元,增长7.6%”,可见财政部在汇总各省预算报告时,对地方财政收入目标将有所调整。
因此我们预计在汇总报告中,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目标数从31省汇总的12.2万亿元小幅上调至12.4万亿元,对应增速从4.4%小幅上调至5.8%;低于2023年的地方收入目标增速7.6%和实际增速7.8%。
此外,由于近年来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基本稳定在54%,因此简单测算可得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目标数预计在23万亿元左右,对应增速5.9%;低于2023年的全国收入目标增速6.7%和实际增速6.4%(图)。
需要注意的是,除大规模减税降费等特殊年份外,财政收入增速往往被视为名义经济增速的真实微观映射。
31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规模合计值(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约为23.8万亿元。根据2023年经验,我们预计全国财政预算报告也会略高于这一数字,在24.5-24.8万亿元的假设下,对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3.8%-5.1%;对应“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规模为28.5-28.9万亿元左右,增速3.9-5.2%。考虑到近两年支出端偏积极的特征,我们估计最终落在这一区间上限增速概率较大。值得注意的是,若2024年中央支出占比有所提升,则这一增速将进一步有所抬升。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赤字规模、调入资金与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共同组成的。在后两者给定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受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影响。因此,由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增速略低于2023年,支出端亦会受到一定影响。
31省预算报告数据后显示,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目标数为23.8万亿元。汇总报告中,预计将小幅上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数至24.8万亿元左右,对应增速5.1%,略低于2023年地方财政支出目标增速5.2%,与实际增速5.1%持平,需依赖赤字规模的扩张。
结合近年来央地财政支出比例,可推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规模可能在28.9万亿元,对应增速5.2%,略低于2023年的全国财政支出目标增速5.6%,实际增速5.4%(图)。
当然,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中央财政发力的迹象越发明显,若2024年中央财政支出占比多增1个百分点,则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有望上行至6.4%左右。
分省情况,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预计较高的省份主要有:重庆(11%)、西藏(10.4%)、宁夏(7.1%)、黑龙江(6.9%)、新疆(6.9%)等;对支出规模预计较高的省份主要有:广东(1.87万亿元)、江苏(1.55万亿元)、四川(1.35万亿元)、山东(1.30万亿元)、浙江(1.26万亿元)、河南(1.07万亿元)等(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广西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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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到: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这一安排是基于“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的重要指示精神。
对于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各省预计收入规模为6.55万亿元,与2023年的地方实际收入6.63万亿元接近持平。2023年各地预计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权增速为-1.9%,全国财政预算报告这一增速为0.4%。由于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明显承压,最终没有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速。从今年情况来看,零增长左右继续作为地方财政“第二本账”的基准假设,相较2023年来说,基数更低、地产政策继续调整叠加“三大工程”积极启动,实现预算假设更具备基础。
汇总31省预计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标规模合计6.55万亿元,与2023年的实际数6.63万亿元基本持平,对应增速-1.2%。
政府性基金预算在全国汇总时也会小幅上调,2023年各地预计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权增速-1.9%,汇总报告中这一增速为0.4%。因此我们预计2024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目标数为6.7万亿元左右,对应增速1.2%。
分省情况,对2024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标增速预期较高的省份有:黑龙江(169.6%)、辽宁(97%)、甘肃(42.6%)、内蒙(41.8%)、福建(36.2%)等;增速预期较低的省份有:贵州(-42.7%)、西藏(-18.8%)、江苏(-14.9%)、四川(-13.4%)、上海(-12.8%)、浙江(-10.8%)等(表)。
根据上述分析进一步测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差预计约在5.9万亿元左右,若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和调入资金与2023年持平(1.9万亿元),则对应的央地赤字规模约在4万亿元左右(前值为38800亿元),并叠加去年的1万亿元增发国债。需要注意的是,上文我们根据31省汇总结果推测全国收支情况,是基于过往央地财政支出比例的外推;若2024年中央财政发力程度进一步加码,则2024年的赤字规模进一步存在上升空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适度加力”和“用好财政政策空间”具备实现条件。
我们在前期报告
《2023年财政特征回顾与2024年展望》
中指出“去年四季度的万亿元增发国债,预计大部分尚未在2023年形成支出”,则这部分赤字规模大部分应计于2024年。
两本账综合来看,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预计为5.2%左右,略低于2023年的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以收定支,全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速预计为零增长左右,即便审慎判断土地市场环境,实际收入亦大概率高于2023年为-10.1%,对应支出增速也将高于2023年的-8.2%。两本账合计的支出增速将高于去年。当然,财政预算数并非硬性财政纪律,历年均存在超(歉)收(支)的情况,因此仍需广义财政空间、准财政政策进一步提供保障,包括去年四季度的1万亿增发国债、PSL等准财政工具,政策性金融债,以及未来存在新增空间的广义财政政策工具。这些领域的弹性也是2024年财政空间的特征之一。
2023年初汇总报告《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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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74021亿元,增长0.4%。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917.6亿元,增长7.5%。”而2023年实际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66287亿元,增长-10.1%。
除狭广义财政收支增速外,31省财政预算报告关于化债的信息亦值得关注。陕西表示“确保按期完成高风险地区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降’任务”,这一“双降”任务应也是全国其它重点省市的化债任务。对于融资平台,各省均表示将分类清理、分类推动改革转型、压减融资平台数量。大部分省市在债务化解部分均强调“聚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化解”;广西指出“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任务”是“上报国务院”的任务,积极推进企业债务化解将有利于to G业务较多的企业。大部分省市均表示初步建立了日常监测调度、重点地区重点督办等具体的债务监测与传导制度。这一特征符合2月23日国常会指出的“经过各方面协同努力,地方债务风险得到整体缓解,为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后续要“远近结合、堵疏并举”,“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预计常态化的监测和管理将是未来方向,江苏表示“在全国率先开发上线地方债务综合监管系统,一体推进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全口径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大部分省市均表示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包括“日监测、周调度”(如北京、内蒙)、“月通报、季调度”(如辽宁)、重点地区重点督办等具体的债务监测与传导制度,新的一揽子化债政策正式进入日常长效监管阶段。结合2月23日国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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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的“地方债务风险得到整体缓解,为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强化配套政策支持,持之以恒攻坚推进,进一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强化源头治理,远近结合、堵疏并举、标本兼治”,可见目前的化债政策或即将进入新的稳态阶段。
对于融资平台,基本均表示将分类清理、分类推动改革转型、压减融资平台数量。此外,广西特别强调“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山西特别强调“针对铁路、
高校
及棚改等风险突出领域”,意味着本次的隐债监管长效机制已将监管口径扩大至非城投平台的国有企事业单位。
对于需要化解的债务,本次监管口径明显更大更全,包含了政府拖欠企业款项、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等全口径债务,对财政暂付款也采取严控增量等措施;叠加上述的平台监管口径的扩大,我们可以认为新一轮化债行动的另一大特征是“监测范围更广更全”,包括债务的性质、所在的平台,在前几轮化债中,部分地区通过绕过监测平台、改变债务性质等方式虚假化债的操作大概率将无所遁形。
具体来看,在31省预算报告中,大部分省市在债务化解部分均强调“聚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化解”;广西指出“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任务”是“上报国务院”的任务,这对to G业务较多的企业应是积极信号。类似的指标还有财政暂付款,甘肃表示“严控暂付款增量,大力消化存量”、广西表示“压实市县暂付款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市县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统筹当年可用财力等方式消化暂付款”。可见在本次化债工作中,不仅针对法定债务、非标债务,拖欠企业欠款也是重中之重,并已将财政“暂付款增量”这一指标的监测纳入全国监测。与此同时,江苏表示“在全国率先开发上线地方债务综合监管系统,一体推进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
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
全口径管理,形成工作闭环”,预计有较大概率将推广至全国(表)。
此外,陕西表示“确保按期完成高风险地区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降’任务”,这一“双降”任务应也是全国其它省市的化债任务。
关于2024年工作重心和财政重点支持领域,除各省各自的特色支柱产业外(表),大部分省份的财政预算报告都围绕“新质生产力”,将科技创新放在首位,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关键词的出现频次较高,其次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制造业的补链强链延链建链等。有一系列省市强调要加快推进“三大工程”。此外,如天津、山西、江苏、山东等多个省市也都对省属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的提高工作有所部署。
对于2024年财政领域的工作重心,除各省各自的特色支柱产业外(表),总体表述均围绕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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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强调的2024年工作首要任务展开——
关键词是“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为代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制造业产业链建设为代表)。具体包括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等等。
具体来看,大部分省份的财政预算报告都将科技创新放在首位,也都有提及数字经济;此外,科技领域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关键词的出现频次也较高。其次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眼于制造业的补链强链延链建链等。
关于“三大工程”。在31省市中,明确提到要加快推进“三大工程”的省市有北京、天津、辽宁、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甘肃等。其它对“三大工程”未特别强调的省市,也均有对住房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传统的城市更新领域有所部署(表)。
此外,如天津、山西、江苏、山东等多个省市也都对省属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的提高工作有所部署,如山东的“将省属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到30%,其中金融企业、资源类企业提高到35%”、天津的“扩大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利润范围,将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由23%提高至30%”等。
注:
1.https://czt.gxzf.gov.cn/zt/yjsgkxx/zzqbjzfys/gxzzqbjzfys2024/t17951552.shtml
2.https://www.mof.gov.cn/gkml/caizhengshuju/202303/t20230316_3872867.htm
3.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223/43d40d1f5c7d44049de0ac121d05de2a/c.html
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198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