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较长,但很重要,请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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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行业的暴雷风险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
8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要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和P2P风险化解工作,部署了九大工作安排。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
《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
,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
8月1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更加具体、更加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举措。不同于上次的发文件,此次举措部署是以座谈会的形式,有关省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均参加了会议。
主要来看,这些部署的重点包括:
一、规范现有仍合规运营的P2P机构,通过检查、禁止新增的方式让行业有序发展;
二、引导不合规机构良性退出,和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市场化手段力争实现无风险退出;
三、严厉打击P2P平台恶意跑路行为;
四、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
五、要保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1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做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已经被认定为,
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详细内容,请往下看。
1、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
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2、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
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3、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
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4、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
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5、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
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6、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
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7、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8、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
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9、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
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10、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
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
会议指出,做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可以看出,对于网贷行业(P2P)风险的整治已经上升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国家对此已高度重视,关系不少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对于
投资者利益保护
部分,十项工作部署中也占了很重要的篇幅。
只有建立了公平、透明的沟通机制,让出借人明明白白了解政策、时时刻刻知晓平台兑付进展、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依法依规协调处理,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项部署中,有一半以上是对于问题平台的相关处理措施,以降低风险。
2、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
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3、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
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4、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
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5、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
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6、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
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7、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网贷机构和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等市场化的方式,才能让还不起款、逾期的平台有释缓的机会。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
《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
。
通知指出,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爆发。
《通知》要求,各地应根据前期掌握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
并表示,下一步,全国互金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