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特殊的年份,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一轮“数字化”的洗礼。
类似于远程办公、在线教育、在线问诊,以及“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数字化政务服务,都让我们的工作、生活更加便捷,并且也深刻改变了我们的商业模式、工作范式、生活方式等。
但同时数据是否被合规使用也让我们越来越敏感。
一、交易的全面数字化
相信很多人已经很久没用过纸币了?什么是数字化的典型事例?
有人开了个玩笑,10年以后出生的孩子问80后的父母,“为什么不能用一种可以记录面额的东西来进行支付呢,这样就不会觉得钱只是个数字了?”80后的父母思忖半天,从箱底掏出几张纸币和几枚硬币递给孩子,对孩子说“你说的这种东西几年前已经淘汰了”。
以致我们都说即将发行的新版五元纸币可能“无用武之地了”。
而近期的数字人民币正在开展密集封闭测试,深圳市政府联合央行开展的“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已让五万名深圳市民尝鲜了数字人民币。
二、蚂蚁集团拥有全球最多最大的数字连接点
近日引发众多大投资机构认购狂潮即将同时登陆A股科创板与港股市场的蚂蚁集团很可能超过去年的沙特阿美成为全球最大的IPO。
近期马云先生在外滩金融峰会上“炮轰”银行“当铺思想”依然严重的观点大家也都人尽皆知。而曾经小小的蚂蚁何以撼动大象,甚至成为未来的大象?相信各路财经自媒体已经做了颇为详尽的分析。
而在笔者看来,从蚂蚁金服到蚂蚁集团,离不开对于数据的整合、分析以及利用。
大家是否还记得一年一度的支付宝账单分析,还有支付宝首页推送给我们的“美食外卖”“每日必抢”“超值抢购”“财富生活”等,每个人接收到的都是不同的页面;
更不用说而今的支付宝绝不仅仅只是一个支付金融工具,当它成为10亿用户和4000万商家的连接点,链接了线上购物与出行,已经全方位地掌握了我们的生活习惯于偏好。
而作为商业银行仅仅通过我们的交易流水是没法获取这些具体信息,也就是非结构性数据的,
但非结构性数据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已经爆发出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三、数字权利究竟是谁的权利?
数据本应属于每位用户的私权利,其数据所有权也自然归属于个人
。
只有个人才能决定自己的面部数据、习惯偏好、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非结构性数据是否授权给机构以及授权给机构多大范畴的权限,但机构总是迫不及待想要张开更大的口吞下更多的用户数据。
当个人数据被机构的中心化数据库所垄断,个人的数据所有权被剥夺,机构特别是科技巨头公司便拥有了大数据的绝对支配优势。
数据也成为了科技公司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力,用户在平台上留下的所有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数据,经过机构的数据分析和算法加持,便对用户的下一步行为有了可预测性,甚至可以发掘深藏在用户深处需求和情绪,并通过算法推送来引导甚至控制用户的思想和行为,滥用大数据支配权的典型就是
大数据杀熟
(俗称差异化定价,即价格歧视)。
所以才会有了为什么自己经常坐飞机,买的机票却别别人贵;同样路线的打车费贵出30%,网购平台上某商品呈现给老用户和新用户是不一样的价格这些在以前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
蚂蚁集团旗下支付宝应用基于其强大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可以通过精密的算法来配置信贷资源和防范违约风险。但与此也存在的风险是,用户可能被迫接受平台的隐私保护政策和对于个人数据的使用方案。
当然,这不是支付宝一家存的问题,而是几乎所有的APP都存在获取用户权限和隐私的问题,机构的逻辑很简单,不让APP获取权限和隐私就不给用,让用户没得选。中国近十亿的用户让渡了自己的一部分数据权利,获得的工作生活的便利,也让众多公司通过几款应用就享尽了私人数据的红利。
四、数据使用规范化迫在眉睫
同样,目前很多APP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或者自动获取用户信息的比比皆是,国家网信办几乎每个月都会约谈越权获取用户权限APP背后的运营机构,特别是一些国民级应用的APP,能通过背后强大的算法体系让用户一旦打开就不想离开,并且创造一个沉浸式的用户体验。
如此一来,
如果不能对各个网络应用APP的数据抓取行为进行规范的话,无数的用户其实已然处于了一种数据裸奔状态
,因为我们不知道其实作为私权利的个人数据会被机构的网络应用如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不知道为何自己只是说过或看过某些东西就会被无休止地推送同类产品和信息?
科技公司的大数据平台凭借对于个人数据的垄断,成为了信息的绝对优势者,因而对每一个个体形成了“碾压优势”。
因而最近不管是美国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还是欧盟的数据保护条例GDPR,都不约而同地希望能将私人数据权利归还给用户,但用户有时想要获得更便利的工作生活方式,又不得不让渡自己的数据权利。
如此一来,当用户与机构对于数据权利让渡与数据使用产生了数字鸿沟时,原有的法律规则和秩序以难以解决这一法律和技术难题,这时候就有商人、学者和官员都提出了数据交易的办法,
在可见的未来,数字确权交易和数字资产证券化也将成为必然。
但如何让数据更好地发挥自身应有的价值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害,不仅是未来科技要应对和解决的问题,也是我国正在抓紧审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和《数据安全法(草案)》的缘由之一。
五、我们还有其他选择吗?
当个人在工作之外的生活通通被强大的算法所控制和锁定,信息茧房会扼杀我们所有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满足于不断地被算法所设计好的数据喂饱,进而被算法剥削地一丝不挂。
个体确实难以对抗强大的算法,但我们依然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可以偶尔脱离于数字世界,去感受真正的大自然,和家人朋友吃一顿不碰手机的饭菜,于算法机器,我们只是优化其算法的数据颗粒;
但于每一个个体,让算法服务于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而不是成为算法机器的提线木偶,才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点。算法永恒,但生命有限,愿我们都能在这独立思考的困境里,去寻求免于恐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