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年纪,身边的狗血已经够多了,那些社会新闻什么的,每天刷刷,基本做到了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巍然不动的……境界。
不过最近的一个新闻,真是感觉到自己还是想的太简单了。
就是北京魏圆圆未婚生子的孩子抚养权归属案。
男女双方各路说法网上都有,我就不重复了。说一下我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被这篇新闻教育了。
大概半年前吧,一个“我好像知道她是谁,她好像知道我是谁的”这种有那么点耳熟的朋友A约我朋友吃饭,我朋友带了我去,都是女人,说话没啥顾忌,A是一个生意人,当然我完全不知道她做什么,但应该做的不错,给人感觉也幽默大气,如沐春风,席间她先自己道歉说不喝酒了,因为有了喜事。怀上了孩子。
于是大家恭喜恭喜。我朋友和她比较熟,大大咧咧说终于做啦。
我也不是愣头青啊,马上知道这孩子怎么来的了,因为身边也有朋友在犹豫要不要冻卵以后人工的,所以也蛮感兴趣。
A也不掩饰,说是啊,找了个XX血统的混血,虽然遭了一些罪,但还是蛮顺利的。现在过三个月了,应该稳了云云。
出于八卦的心理,我也说了我身边有人有这样的需求。然后呢,我多了句嘴,说取卵也蛮痛苦的,我还是劝我朋友找个GAY或者条件尚可要孩子的,君子协议把孩子生了,也算让孩子有个爹不是。
A说有些事情吧,既然已经麻烦了,就抗到底,做到一半,还不如不做呢。
话题就转了,没细聊。
直到社会新闻就看见了魏圆圆的事情,想到上次多的那句嘴,有点打脸的感觉。的确,不被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本来就麻烦,要抗就得扛到底。
想走法律程序没走通,然后转走灰色协议,固然我这种民间阿姨惊讶怎么女方就拿到了3岁以前的监护权,就算为孩子着想,难道不应该轮流监护以后考虑孩子意见吗?
但民间阿姨的友邦惊诧是没用的,法律就是法律。没户口的母亲出生时候把孩子报到男方户口下,就会搞得既没有生育补偿,也只有三年完全监护权。
当然可以说魏圆圆出了很多昏招,比如她应该赖在男方家不走,或者走了干脆不要回去抱孩子什么的,也可以说魏圆圆也许母性不足,生下个孩子纯粹是为了带球上位失败——只是作为社会人,那么多比魏圆圆还母性不足的女性,比如对自己孩子虐待殴打,甚至自己吸毒遗忘做饭什么的,也没有被剥夺监护权。
无他,没人能管。
我有一个同学会吐槽她们小区的一对小夫妻,男一直在外地女的估计开店,每天十点多才回家,孩子一到放假钱也不给,就让他在小区溜达。总之邻里邻居给孩子做顿中饭吃,而父母则对这种邻居的善意视而不见,甚至理所当然。
这种情况邻居也不能告她们把孩子置于危险地带,剥夺她们抚养权不是。
但如果出事了呢?毕竟只有五六岁的小朋友,小区固然有保安,但不是完全封闭的,何况吃顿中饭的钱都不给,从早上九十点溜达到晚上九十点,也不太对吧。
所以我并不认为魏圆圆在哺乳期离家出走,是什么特别人神共愤的事情。起码她知道孩子的环境还是安全的,未婚先育,男人出轨,这种情况引发某种情绪导致母亲一走了之固然很不明智,但不能说从此以后监护权就不能获得了。比她更没条件带孩子的也有拿到监护权的……因为孩子的爹不要,抚养费当年执行又不严格。
只要有产者想要,无产者那么容易就失去监护权,以及如果没有有产者要孩子,那么孩子的基本生存质量低下甚至危险也没啥救助渠道——这个双休日,想到我曾经说过的傻话,还是有点羞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