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冲动了,本来是一件小事,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2022年初,某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余某对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余某表示愿意赔偿,“医药费只需要5万元,可对方却要20万元,我东拼西凑才筹集了8万元,但他还是不同意。”检察官几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在赔偿数额上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如何打破僵局?检察官决定尝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方式,由余某向公证处提存一笔赔偿保证金,表明认罪认罚的态度,从而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破局”。
参观洪山区检察院
为了化解矛盾,检察官多次联系被害人,讲情理、析法理。“万一我让步了,他又反悔了怎么办?”“你放心,余某已经向公证处提存了一笔保证金,后期将根据你们的和解协议,由公证机构直接把这笔钱转给你。”
经过多方努力,余某和受害人最终达成赔偿谅解。事后,检察官对双方进行跟踪回访,发现矛盾纠纷确实得到了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这起案件为契机,2022年5月,洪山区检察院与武汉市尚信公证处共同签署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并一步步落实完善该项制度,帮助破解轻微刑事案件中“和解难”的问题。
“我陪父亲走完了最后一程……感谢你们的人性化办案。”去年,收到判决书的汪某给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
2022年7月,小区保安张某与时任保安班长汪某发生口角,情绪失控的汪某挥拳击打张某面部,造成张某轻伤二级。
“我打人是不对,但他也有错啊。十几万的赔偿,我一个普通打工人实在拿不出。”汪某认罪悔罪,但张某提出的高额赔偿让他无力承担。去年3月7日,汪某被批准逮捕。不久,汪某的妹妹带来其父重病垂危的消息,询问检察官能否让汪某回家见父亲最后一面。
采风团与检察院座谈交流
检察官认为汪某认罪态度较好,对方损失也很明确,决定对该案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并耐心向被害人张某释法说理:“变更强制措施不代表他不再接受惩罚,而且有了赔偿保证金提存,你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保护。”得知汪某家的情况,张某态度缓和下来。
汪某的家属将5万元赔偿金提存到公证处的账户。随后,汪某被取保候审,回家陪父亲走完了最后一程。去年7月,汪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向张某赔偿3万余元。洪山区检察院通知公证处就提存的赔偿金向张某支付,其余退还汪某家属,当事双方均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