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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民法学人集体校订:一本民法经典教科书的重生

猎卷  · 公众号  ·  · 2024-11-27 17:0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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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经典当之无愧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朱庆育老师称为 “金石之作”


浙大法学院的张谷老师 说,这本书“给大陆民法学注入一股清流。该书注重体系,讲究方法,上接传统,下开新篇,诚为一本 潜心之作 ”。


法大的于飞老师说,这本书是他的 引路明灯 ,他是”在这盏灯的指引下,在民法世界中遨游,并以民法为兴趣和志业的“。


北大法学院的傅郁林老师说,这本书是她读过“ 最震撼最受益 最具可读性的一本民法书”。


法大的刘家安老师说,这本书让他“ 醍醐灌顶 ”,他对民法的最初理解和热爱,就是这本书给予的。‍‍‍‍‍‍‍‍


它曾经引领万千学子进入民法世界的大门,1991年初次出版后,成为中国民法教科书的里程碑之作,浸润了几代民法学人的学业与精神。


这本书绝版多年后,二手书在法大学生中代代相传,书页都已经翻软,被学生们包上书皮,像宝贝一样小心呵护着,是“能反复读50遍”“轻易不外借”的心爱之物。



这本书,就是张俊浩老师主编的 《民法学原理》 。绝版20 余年后,在朱庆育老师的联络和支持下,四代民法学人集体校订,今天得以重新出版。‍‍‍‍‍‍‍‍‍‍‍‍‍‍



02

何谓民法的精神?


如果法律只有条文,如果法学生只需要背诵,如果法律工作者只需要机械地适用规则,那我们的法律与法学,就像一盘散沙,空洞干涸,没有生机。


法学的魅力与感染力,那些让聆听教诲的人产生灵魂共鸣的,让为它工作的人产生意义与价值感的,是它背后站着的精神——那是坚信 “人永远是目的而不是工具” 的精神,那是对权利的捍卫与尊重。


民法的条文为何如此设置?民法的体系为何如此建立?为什么我们要花那么多时间去研究、去理解、去适用法律?一切都起源于它核心的信念与精神。‍‍‍‍‍‍


正如张俊浩老师在这本书里写的那样:‍‍‍‍‍‍‍‍‍‍‍‍‍‍‍‍‍‍‍‍‍‍‍‍‍‍‍‍‍‍‍‍‍‍‍‍‍‍‍‍‍‍‍‍‍‍‍‍‍‍‍‍‍‍‍‍‍‍‍‍‍‍‍‍‍



罗马法视私人平等和自治为终极关怀,对于权力猖獗怀抱高度的怵惕之心,以至于试图用公法私法的“楚河汉界”去隔阻,天真之余,备极严肃。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私法”一词仍然具有经典性的说明价值。

私法应当采用大别于政治国家对于社会管理的思路和调控手段,应当尊崇市民交往的规则,应当发掘市民社会的法律文化遗产,为社会主义的市民社会服务。

在市民法看来,人格与财产两位一体,无财产即无人格。然而,人永远是目的,而不能成为个人实现其目的的手段或者工具。因此,私权神圣首先是人格权神圣,亦即自然人的人格权神圣。”



没有对民法精神的共同信仰,就不会有一代代民法学人为搭建体系投注心力,也不会有一批批民法工作者为理解与适用法律昼夜学习、殚精竭虑。‍‍‍‍‍‍‍‍‍‍‍‍‍


正因如此,这本《民法学原理》,从民法的意义与精神写起,阐释民法原理,架构民法体系,也传授民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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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四代民法学人集体校订

“修旧如旧、原貌重现”


《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可惜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这本书已绝版多年、一书难求。


为了继续传承这部实至名归的经典作品,满足众多钟爱读者的期待,由麦读总编曾健发起提议,朱庆育老师联络支持,约请本书副主编 姚新华教授、刘心稳教授 以及原作者 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 等,对这本书进行重排校订再版,共同商讨确定了“修旧如旧、原貌重现”的再版原则,和“新旧法条对应”的校订方向。



这次修订以《民法学原理》第三版内容为原本, 将原本的上下两册合为一册,并恢复了初版中的“法学方法与民法”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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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文本内容均保持原貌,仅修正个别文字错讹。校订主要 展现原版中旧法条文与现行新法条文之间的对应关系,着重《民法典》与原单行法、相关司法解释等的法条对应,新增1000余个脚注以详细对照法条、扼要阐释原理,并以楷体区别于原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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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众多法律学人推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姚新华:
张俊浩教授对民法的深刻理解和独特见解,真似泛行于大河之上的 一叶独舟 ,勇敢而又孤独地前行。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张谷:
张俊浩先生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在义理、考据、辞章三个方面均有可观。张先生思想深邃,高屋建瓴,高扬私权神圣、意思自治、人格尊重的大纛,直指契约的规范品格,深会民法的理念和性格,因缘价值,构建体系,注重方法,胜义迭出。张先生考证扎实,言必有据,对陈陈相因的流弊每每坦诚指出,如表见即表现、过失不等于过错、法律行为非为“民事”法律行为,振聋发聩,示初学者以为学之津梁。张先生锻词炼句,言简意远,不涉芜杂,笔下常带感情。职是之故, 《民法学原理》属稿虽远在《民法典》之前,基于实证法,超越实证法,即在《民法典》之后,其价值亦不稍减。 张先生在中国民法学发展上的地位,仿佛是佛教中国化过程中的道生上人,因始终警惕私权遭受过分侵越,张先生又表现出慧远的“沙门不敬王者”的倔强;又仿佛是庄子笔下的大宗师,终达至“无所待”的逍遥游的境界。张先生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于导正中国民法学体系,居功至伟!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叶金强

张俊浩老师曾说,若论自由,非法大莫属!可能正是此种自由精神,成就了《民法学原理》这样的时代巅峰之作!所有作品背后,站立的均是作者的人格形象。张老师以其傲然独立的存在,于汲汲营营的世俗洪流之中,维护了学者的基本尊严。 作为具有深刻批判力、洞察力的思想者倾力而出的作品,《民法学原理》和 《民法简明教程》,均值得我们 一字一句去揣摩、去体悟! 三十载春秋魅力不减,独立自由之神韵,将永远闪耀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辛正郁

能于何种时空被回忆被期待,应该不是所有教科书必须面对之问。时逾卅年, 《民法学原理》锻造了无数人的民法气质,拓展了无数人的民法视野,形塑了无数人的民法审美。 此次重排校订,修旧如旧、重现原貌,也是为记念更是在预表其将开启的一段一段崭新美好的民法人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洪亮:

《民法学原理》是 一个时代民法学的旗帜 ,实现了从“效仿苏联民法”到“回归欧陆民法”,从“计划经济的法学”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法学”,从“跟着说”到“独立思考着说”,从“幼稚的法学”走向“成熟的法学”的宏大历史转变。

《民法学原理》《民法简明教程》的特点是体系科学、概念精准、语言精简、兼容并蓄,注重实务而又处处展露思想之光,并为读者保有思考之空间。尤其让人赞叹的是,两部著作构建了独特而又完整的民法外部体系与内在体系。首先,按照事实片段、规范性特征、合目的性理由构建了民法外部体系,将人身权置于总则,将知识产权置于物权法之后。其次,阐释了民法学内部体系,通过演绎、规范特性构建了一般原则以及相关法律素材的下位原则。

《民法学原理》是张俊浩、刘心稳、姚新华等教授整个学术生涯法学思想的展现,尤其是张俊浩教授独立之思想的体现,这一点亦可以从《民法简明教程》反映出来。在此仅举一例,受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的影响,张俊浩教授认为民法是裁判规范,而非行为规范。一次,我邀请张俊浩老师到清华大学讲座,张老师讲的就是这个题目。 张老师讲完之后,当时在座的学生的眼睛都明亮起来。

民法学原理、民法简明教程是我们那一个时代的 一盏明灯 ,不愿独享照亮心灵之美,值此两部著作重排校订时刻,特此推荐给各位法律学人,并馨香以祝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景辉:

如我一样的九十年代初法科学生,很难保持对法学的尊重,学习即背诵实在无聊透顶。 但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个例外,让人无法再以懒散的方式面对法学和法律。 这既是法学世界观的最初启蒙,也是具体塑造。所以,这本书和《民法简明教程》的重排与再版,不应只被理解为对张老师个人的纪念,而是另一个启蒙和塑造,那些毕竟是活生生的想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田士永:

张俊浩老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可谓 民法教科书的典范 。首先是体系化,民法理论实践各归其位,勾勒全貌又不失精微;其次是启发性,重规范更重理念价值,便于理解并发人深思;第三是读者友好型,结构合理且语言概要精炼,适合反复阅读品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于飞:

留存经典,致敬大师。 张俊浩教授的《民法学原理》,是我国民法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经典著作。万千莘莘民法学子,通过这部著作树立了民法理念、建立了民法体系、打牢了民法根基; 更有很多人在这部书的影响下将民法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选择,我有幸是其中之一。 欣闻经典重排校订,特向广大读者郑重推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戴孟勇:

《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在新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出版的具有探索性、开创性的民法学教材,展现了那个时代民法学者对民法的理念、体系和制度的深刻思考与大胆探索,在中国民法学发展过程中起到了 承上启下、继往开来 的重要作用, 激发了无数青年学子对民法学乃至法学的学习兴趣与热情 ,其中的许多思想和观点在民法典时代依然熠熠生辉、发人深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翟远见:

张俊浩老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和独著的《民法简明教程》,集中反映了张老师的学术主张和治学风范。张老师一贯坚持理论不拘泥于法条,视野不困囿于地域,故 其学术具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魅力 。两部著作均以原理为主线对民法学作体系性阐发,洞幽烛远、鞭辟入里,言简意赅、博而不繁,是我国民法学发展的里程碑,是 学习研究民法不可错过的经典之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 纪海龙:

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 我的民法启蒙书 。1996年我开始学习民法,偶然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碰”到这本书,读下来的感觉是 特别“解渴”! 于是这本书成为了当时我学习民法最主要的参考阅读书籍。如今,在近三十年后以民法研习者视角再读这本书,依然觉得本书极有阅读价值,能够提供大量值得深思和深挖的信息。呕心沥血、精益求精之作,言简而意赅,经久而不衰!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姚明斌:

如果将个人研习民法的经历看成一列蜿蜒中前行的列车,那么张俊浩老师的著述无疑就是那枚助我 登上列车的始发车票 。《民法学原理》和《民法简明教程》的重排再版,不仅会唤醒我们初识民法思辨之美、体系之美的个体记忆,更可以让新生代的民法学人学子感知,重建中国民法学的早期探索过程中所蕴含的学术品味与智识格局,并以为当下继续观察、评估、省问、展望的重要镜鉴。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庆育:
张俊浩老师的作品,无论文字、体例,抑或内容、思路,皆深思熟虑而来,法度谨严而又个性鲜明,[堪为] 金石之作




另外,本 次重新出版,我们同时复活了张俊浩教授专为民法入门者编写的一本简明型教科书《民法简明教程》。
这本书曾于2001年出版,具有鲜明的思想性、体系性和简明性,深受初学者喜爱,现已绝版多年,此次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香香教授等重排校订推出。
并于书后新增三份张俊浩教授之前未公开发表的讲稿大纲,同时增录了《法学研究》副主编冯珏老师撰写的《高山流水待子期(张俊浩教授学术思想梳理)》和朱庆育老师撰写的重排校订版编后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一并购买:
绝版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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