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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后,写个感谢信会加分吗?还真不一定

智合LawSchool  · 公众号  ·  · 2019-09-16 18:05

正文


作者 | 李霁
来源 | 法律职场霁语 (已获授权)

一般我们面试结束,都会客套两句,thanks for your time.

有些候选人则更有心,在面试结束后,会给面试官写邮件表示感谢。

从某种程度上,这封邮件可以让面试官看到候选人的强烈的意向,和满满的诚意, 增加对候选人的好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面试技巧。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赶这个时髦。我这边就碰到过不少糟心的例子,今天分享三个案例给大家, 希望大家在写邮件前,慎重行事,以免踩坑。


候选人1

写不好感谢信,反而弄巧成拙


别以为只有在初级律师面试才会碰到这种尴尬,在资深律师那里,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在一个招聘legal director 的案子上,就有一位500强公司的务总监和我吐槽,之前一轮面试有看上一位候选人,情商、谈吐都挺不错,在第一轮面试结束时,这位候选人排名第一。

面试后收到候选人的感谢信,这位法务总监还满心欢喜,觉得候选人和公司情投意合。

结果打开邮件,开门见山的第一句话就有明显的语法错误。

虽然整个邮件写的情真意切,但行文不时出现一些语法错误,让这位总监如鲠在喉,开始担心这位候选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是不是也有问题,最终放弃了这位候选人。

所以,写英文感谢邮件前,先确保自己的英文是地道的,如果没这个能力,还不如不写,免得弄巧成拙。

候选人2

给外资公司写中文邮件,可行吗?

之前帮一家外资美元基金招legal counsel(法律顾问、法务),汇报给中国legal head(法务总监),主要看红圈所或者外资所内,有美元基金投资经验的律师。

我有位红圈所的候选人,对这个职位特别感兴趣,面试时和legal head聊得挺投契,也表达了很希望加入的意愿。客户的反馈也挺不错,表示候选人虽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但还是很靠谱的,也准备往下推进。

这位律师很用心,希望通过一封感谢邮件增加自己的胜算,我表示同意。随后,总监在微信上不咸不淡的和我说:

那个谁谁谁,写了个邮件给我,是用中文写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问律师为什么给外资基金写中文邮件呢?你们平时做项目,都给外资客户写中文邮件吗?

候选人回复说,这个老板是中国人,为什么不写中文邮件呢?

道理都对,但是在这个场合,写中文邮件是不合适的。 候选人申请去外资基金工作,那里的工作语言就是英文。

在律所主要和外资基金打交道的律师,在工作场合,应该更习惯用英文工作吧。

试想,一位外资所的律师去面试,回头会写一封中文的感谢信吗?客户理想中的候选人,应该习惯了用英文工作,这样的候选人到了外资的环境,才不至于让公司担心候选人入职后会水土不服。


候选人3

拜托,感谢信不是求职信!


写邮件,是为了增进好感,不是为了证明自己

印象最深的一位候选人,走到最后一轮面试,面完后觉得自己是志在必得。

但公司给到的反馈却不乐观,觉得候选人的气场不够,担心他在开展后续工作中,不会那么顺利,所以被待定了。

候选人问我是否可以写个邮件争取一下,我表示同意,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

结果,候选人写了长长的邮件,和公司阐述了自己气场并不弱的理由123,希望公司能再约见一次。

客户收到邮件,表示很尴尬,不知如何回复。

写邮件争取一下,不是应该增进好感吗?怎么就成了正面反驳客户了呢?

其实某些非能力的问题,完全可以用自己满满的诚意、以及高级的情商、老道的为人处事来弥补, 通过增进客户对候选人的好感度,来增加自己在面试中的机会。

毕竟,每个候选人都会有自己的问题,没有走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客户对你的顾虑就是致命的呢?

可是,候选人直接把客户的顾虑作为一个主题来反驳,最后还希望客户再约见一次,客户真要再考虑你,站在客户的角度,有没有被打脸的感觉呢?

这个反驳邮件是否占理,我们暂且不讨论,就这个带人接物的情商,就可以让面试官,有足够的理由,把候选人拒之门外。

从某种程度上,面试后的感谢信,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希望各位律师谨慎使用,免得弄巧成拙,和心仪的机会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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