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们面试结束,都会客套两句,thanks for your time.
有些候选人则更有心,在面试结束后,会给面试官写邮件表示感谢。
从某种程度上,这封邮件可以让面试官看到候选人的强烈的意向,和满满的诚意, 增加对候选人的好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面试技巧。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赶这个时髦。我这边就碰到过不少糟心的例子,今天分享三个案例给大家,
希望大家在写邮件前,慎重行事,以免踩坑。
别以为只有在初级律师面试才会碰到这种尴尬,在资深律师那里,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在一个招聘legal director 的案子上,就有一位500强公司的务总监和我吐槽,之前一轮面试有看上一位候选人,情商、谈吐都挺不错,在第一轮面试结束时,这位候选人排名第一。
面试后收到候选人的感谢信,这位法务总监还满心欢喜,觉得候选人和公司情投意合。
结果打开邮件,开门见山的第一句话就有明显的语法错误。
虽然整个邮件写的情真意切,但行文不时出现一些语法错误,让这位总监如鲠在喉,开始担心这位候选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是不是也有问题,最终放弃了这位候选人。
所以,写英文感谢邮件前,先确保自己的英文是地道的,如果没这个能力,还不如不写,免得弄巧成拙。
之前帮一家外资美元基金招legal counsel(法律顾问、法务),汇报给中国legal head(法务总监),主要看红圈所或者外资所内,有美元基金投资经验的律师。
我有位红圈所的候选人,对这个职位特别感兴趣,面试时和legal head聊得挺投契,也表达了很希望加入的意愿。客户的反馈也挺不错,表示候选人虽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但还是很靠谱的,也准备往下推进。
这位律师很用心,希望通过一封感谢邮件增加自己的胜算,我表示同意。随后,总监在微信上不咸不淡的和我说:
那个谁谁谁,写了个邮件给我,是用中文写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问律师为什么给外资基金写中文邮件呢?你们平时做项目,都给外资客户写中文邮件吗?
候选人回复说,这个老板是中国人,为什么不写中文邮件呢?
道理都对,但是在这个场合,写中文邮件是不合适的。
候选人申请去外资基金工作,那里的工作语言就是英文。
在律所主要和外资基金打交道的律师,在工作场合,应该更习惯用英文工作吧。
试想,一位外资所的律师去面试,回头会写一封中文的感谢信吗?客户理想中的候选人,应该习惯了用英文工作,这样的候选人到了外资的环境,才不至于让公司担心候选人入职后会水土不服。
写邮件,是为了增进好感,不是为了证明自己
印象最深的一位候选人,走到最后一轮面试,面完后觉得自己是志在必得。
但公司给到的反馈却不乐观,觉得候选人的气场不够,担心他在开展后续工作中,不会那么顺利,所以被待定了。
候选人问我是否可以写个邮件争取一下,我表示同意,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
结果,候选人写了长长的邮件,和公司阐述了自己气场并不弱的理由123,希望公司能再约见一次。
客户收到邮件,表示很尴尬,不知如何回复。
写邮件争取一下,不是应该增进好感吗?怎么就成了正面反驳客户了呢?
其实某些非能力的问题,完全可以用自己满满的诚意、以及高级的情商、老道的为人处事来弥补,
通过增进客户对候选人的好感度,来增加自己在面试中的机会。
毕竟,每个候选人都会有自己的问题,没有走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客户对你的顾虑就是致命的呢?
可是,候选人直接把客户的顾虑作为一个主题来反驳,最后还希望客户再约见一次,客户真要再考虑你,站在客户的角度,有没有被打脸的感觉呢?
这个反驳邮件是否占理,我们暂且不讨论,就这个带人接物的情商,就可以让面试官,有足够的理由,把候选人拒之门外。
从某种程度上,面试后的感谢信,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希望各位律师谨慎使用,免得弄巧成拙,和心仪的机会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