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暴走大事件
荆轲刺秦王!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新闻晨报  ·  45岁姚晨,凌晨官宣喜讯!热搜爆了 ·  15 小时前  
中国新闻网  ·  消息传来:母女二人双双遇难 ·  15 小时前  
新华社  ·  国防部回应! ·  18 小时前  
江南晚报  ·  价格暴跌!将退出市场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暴走大事件

不就是姨妈巾吗?说的好像谁没偷过一样!

暴走大事件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8-09 18:37

正文

今天早上坐公交车去上班,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开车,我tm的没有车啊!

公交车上人很多,我正在看妹子,突然就觉得钱包被人动了一下,转身一看竟然是小偷!姐可忍叔不可忍,当即对其大喝一声:“你想死吗?”

只见这男的后退两步,一脸惊慌的说:大哥,我新手,不偷钱,就练练手……练手……

当时我就懵逼了,难道当个小偷也要经过实习阶段?

事实证明当个小偷可能真的要经过实习阶段。

在我花费了大半个早上进行了各方查证以后,我发现一个小偷的成长之路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就问你,大头聪明不聪明!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尤其是心理动机)

男子嫌无聊学扒窃找刺激 家境殷实孩子成绩好】

云南的段先生于昨日被刑事拘留,原因是扒窃。

而这件事情发生在今年的4月份,也就是说段先生在经历了4个月的逃跑生活后才被抓住。

在被问及为什么要行窃时,段先生说自己是一个闲不住的人,虽然年近中年,却觉得现在的生活极为平静,就想找点刺激。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某街面遇见别人扒窃,觉得这个事情自己能做就太有意思了,于是便开始了扒窃行为。

一般来说,扒窃都是因为穷,但是这位先生家境殷实,行窃只是为了刺激一下给平凡的生活加点料。请原谅我不懂有钱人的世界,毕竟穷惯了!

那这次段先生可是好好地刺激了一把,一次性的体验了偷窃、逃亡、被抓、还有即将带来的牢狱生活,这可是偷一送三啊!像这样的划算哪里找!

有钱人的世界观就是不一样,穷的只剩下钱了,已经看不上吃喝玩乐了,看来以后见面打招呼的方式都要换成:今天你偷了吗?

不管这个动机怎么奇葩,毕竟这是第一阶段,接下来就到了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实习阶段

【小偷把女子卫生巾当钱包偷走 发现后又还了回去】

实习阶段也是很重要的,因为谁也不知道在成为真正的小偷以前会偷到什么东西。

比如这位叫做Lisa Coen的小姐姐遇到的小偷……

8月6号,小姐姐在推特上说:“今天有个哥们儿在公交车上掏我的口袋,结果把我包里的卫生棉条偷走惹……然后大哥一脸娇羞,把棉条又给我塞回去了……我能怎么办啊当然是祝他好运了,愿上帝保佑他。”

这、这简直是丢尽了小偷的脸啊!

小偷公司:我公司申明,起因是公司有位女员工临时来了姨妈,此乃救急之举。该同志处于实习阶段,现已被我公司辞退,请不要怀疑我们的业务能力。

还好这个棉条是没有用过的,要是用过的,咦,不过也不大可能有人会把用过的放在包里。

这个小偷的风骚之处在于还想把棉条给这位小姐姐塞回去,真是一个有原则的好小偷啊!

看来小偷有个实习期也是很重要的,免得偷了尴尬的东西那就丢了小偷的脸!

经过漫长的实习期接下来就进入到下一个阶段。

第三阶段:实践阶段

【男子偷18箱棒棒糖 获刑8个月】

熬过了实习期接下来就到了真正的实践阶段。

45岁的广西男子黎某想快速致富,从一家小超市离职后,他便有了偷盗的想法。

利用工作时私配的钥匙,他盗走店内9箱棒棒糖和9箱泡泡糖,价值3339元。

你没看错,就是偷的泡泡糖,是不是很有追求?为什么不去偷爽歪歪?爽歪歪表示不开心。

难道偷泡泡糖是为了去骗小孩子然后发家致富,真是细思极恐!

最终法院认定,黎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判处其8个月刑罚,罚款2000元。

真可谓是泡泡糖引来的牢狱之灾!

看来这个小偷的实习阶段肯定没好好工作,要不实践阶段怎么这么差,在看看下面这位,恐怕是他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