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煮酒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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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物志:人性有多可怕!

煮酒论史  · 公众号  · 历史  · 2021-01-21 18:09

正文


01
 
我爷爷以前是做的是跑山的营生。
 
上山采山货,钻林讨生活,东北称之为跑山人,也叫“山客”。

如果运气好,采到生长几百上千年的灵芝人参何首乌,一棵就能发家,从此吃香的喝辣的,过上好日子。
 
不过,这样的机会忒小,几近于无。
 
绝大多数山客,在原始山林里摸爬滚打一辈子,也就勉强混个饱腹而已。
 
若时运不济,遇上黑熊、饿狼、老虎等野兽,闹不好还会饱了它们的腹。
 
如今这些孽畜虽然稀罕,甚至被吃成濒危物种,但在清末民初的东北深山里,却不少见。
 
不过,我爷爷说,对跑山人而言,还有一种东西比虎狼更可怕,更险恶。
 
一旦撞上,在劫难逃。
 
02
 
接下来要说的这件吓人邪事,就是我爷爷从跑山同行那儿听来的。
 
有清一朝,长白山被视为“龙兴之地”,朝廷曾多次颁旨,严禁山民私自进山,如敢违反,脑袋甭要了。
 
及至中末期,因国力贫弱,越来越玩蛋,加上移民闯关东,封禁令也渐渐没了啥效力。
 
但说这年,一日晌午,两个跑山人,一个叫马助,一个叫葛老二,突然同时将眼珠子瞪成了滴溜圆的山核桃:
 
“棒槌!”
 
棒槌,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字眼儿。
 
在南方,指洗衣捶打用的木棒;在戏剧界,喻指外行;在网络,要说“谁谁是个棒槌”,则含“菜鸟”之意,或缺心眼,有点二。
 
但在清末民初的东北,那可不得了,是人参,是宝贝哇!

 
而马助和葛老二之所以会激动成那样,是因为单看植株,便能断定至少是棵“地精”。
 
每次嘚啵到这儿,我爷爷的两眼也会跟着放亮:“知道啥叫地精不?啧啧,少说也长了四五百年!”
 
野山参的讲究很多:
 
当年生的,叫“人微”;长到三至五年的,叫“人衔”;
 
十年以上,称“鬼盖”;达到百年,叫黄参;
 
年头再长也便成了精,故曰“土精”、“地精”。
 
据传,如果生长上千年,就是神草至宝,恐怕凡人无缘得见。
 
话归正题。

马助和葛老二急忙蹲下身,掏出系有铜钱的红绳拴上植株,以防它幻形跑掉。

 
再一打量,马助惊喜得嗓音都发了颤:“哥,我娘有救了!谢谢老天,谢谢山神爷!”
 
葛老二没回应,眼底的惊愕之色却越来越重。
 
这不是一棵普通野参!
 
03
 
交代下前情。

马助和葛老二,是一对姑表兄弟。
 
不久前,马助的老娘突染恶疾,病倒了,没几日便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马助很孝顺,急忙请来郎中瞧看。
 
搭过脉,郎中摇了脑瓜子:“病入膏肓,不好办了。除非,”
 
话到嘴边,环顾四壁,那郎中又咽了回去。
 
他想说,除非接连服上月余百年老参汤,有可能会续命。可瞧瞧你这个家,破破烂烂困顿不堪,能吃上饭不断顿就不错了。
 
就算卖掉破落老屋,也换不来几根参须子。
 
“除非啥?老先生有救我娘的法子?”
 
在马助的再三追问下,郎中道出了实情。马助听罢,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就直奔姑姑家,央求表哥葛老二带他进山寻找人参。
 
此前,葛老二曾跟参把头混过,懂得不少门道。而眼下,他也看出了非同一般的蹊跷。
 
“小心点挖,下面可能有人骨。”
 
“人骨?啥人骨?”
 
马助显然被惊到了,慌问。
 
果不其然,凝神屏息,小心翼翼挖下去,眼见全须全尾就将脱土,几根森森白骨随之显露。
 
也就是说,那棵地精是从尸骨里长出来的!
 
04
 
这又是一个令人头皮发紧的久远传说。
 
早在北宋强盛之时,盘踞于长白山一带的女真部势单力薄,尚无法与宋对抗。
 
为保全自己,就拜码头做了大宋小弟,年年朝贡山珍野物。其中,最贵重的当属千年野参。
 
千年呐,即便用梳子将长白山梳个遍,又能梳出几棵来?
 
可老大不管这些,皇亲贵胄等着要,你就得朝贡。不然,孤竹、东胡、山戎等少数民族揍你,我就瞧热闹。更甭想从我这儿得到生铁食盐!
 
被逼之下,女真的萨满法师遂使出了一个可怖之法——

东北萨满
 
用人养。
 
将在部落冲突中掠来的俘虏处死,凿胸,撒入参种,以血肉为土壤,短短数年既可长成人形!
 
这种山参四肢俱全,且生有状如人脸的皱面,故称“皱面参”。让人一瞧,便坚信是数百年的老参。
 
听葛老二一惊一乍,越说越玄乎,马助噗通跪地,对着那具白骨“咚咚咚”就是三个响头。
 
他是这样想的:
 
在世为人,得知恩图报。这具白骨虽不知名姓,男女,当年遭遇了啥,但他以身养成这棵极品山参,能救娘的命,那他就是恩人。
 
不光要给他磕头,还要殓骨带回家,筑个坟,好生安葬。
 
但,没机会了。
 
我爷爷所说的,比虎狼更可怕、更险恶的东西来了——
 
05
 
就在马助磕完头,将白骨一块块捡起,用衣裳包好之时,站在他身后的表哥葛老二突然痛下狠手,一棒子砸上了他的头。
 
“这可是无价之宝,去奉天府能换好几套大宅子,娶好几房媳妇。给你娘熬汤喝,简直是糟践好东西!哈,老子发横财了!”
 
马助连哼都没哼一声,就仆倒在地。
 
头上,顷刻血涌如注。
 
也难怪,坊间会有“夫妻同开店,兄弟不采参”的老话。
 
夫妻开店,同心同力,必定旺财,是为“夫妻店”;
 
而人参为宝,最能让人起贪心,眼发红,兄弟反目,表兄弟又算个毛?
 
原本,我以为这桩公案会以马助命丧原始老林,老娘病重辞世,葛老二独贪人参而收场,结局比较丧,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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