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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的衍生物》目录
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
(三)一朝“十三相”——伴君如伴虎
上章说到萧何死前向惠帝举荐曹参为相,终得安详而逝。继萧何之后的曹参、樊哙、吕产等人恰好处在了“文景之治”时期,整个皇室依旧奉行“黄老之道,无为而治”。天下一片安静祥和,欣欣向荣之景,后继的丞相按照官僚制度的职责,有条不紊运行着高祖、萧何定下的一切规章制度,此时的丞相之权,依旧是领百官而助皇权治天下。
直到汉武帝继位,这个一天不搞事就浑身不爽的中二青年,开始觉着从他爷爷辈儿开始到现在,丞相一直“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导致相权达到与皇权不相上下的地步,甚至时不时还能僭越皇权,心里更加不爽。
我们读史,对于一些事情的剖析,离不开对当事人性格的分析。汉武帝本人权力欲极强, 又有雄才大略,像他这样的皇帝,是决不允许权利掌握在别人手中的,那么他想搞事,就从限制相权这条野路子开始。
汉武帝在位五十四年,总共换了十三位丞相,请看简图:
除一人在汉武帝托孤留任外,其他十二位丞相中,被免职的四人,五人因犯罪下狱治罪或自杀,四人善终里面有两人都是无所作为之人。并且被免职的有两个人也是非正常死亡,一位窦婴先免职后弃市,另一位舅舅田蚡是被惊吓患精神分裂症死亡。
可以说的上汉武帝时期的丞相实在属于”高危职业“。那么究竟是不是相权的发展严重影响到了皇权,或者是如郭嵩焘所讲”西汉与宰相共天下“的局面,更甚至有取而代之的趋势,导致这丞相之位经常三年一更换呢?还是汉武帝就是这么一个丧心病狂的屠夫呢?我们从以下几个维度加以分析:
(一)相权的职责出厂设置“过度”宽泛,确实影响到了皇权的“高度”集中。
请注意“过度”和“高度”两个词语,相对于汉朝之前的“丞相”制度来看,我们在将汉代官僚机构时,提到过丞相之职责除了外治天下,还得设御史中丞对于皇室之事多加干涉,除了军事之外,全国之内,事无巨细均归丞相总管。
在汉初之时,皇帝们都以无为之治为重心,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改革,照着老制度走就是最好的发展,丞相的职责此时也是无需作为,在惠帝时期的丞相曹参曾经因为“无作为”被弹劾,他对于皇帝的问责,也是用“萧规曹随”以回复。如果丞相职责放在此时的社会背景,与民休息,的确不存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但是到了第七任皇帝刘彻这里,国家经济达到“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不可校也;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上》。这时的汉武帝于是想开始作为了,首先对他来说,就是需要大量成立自己的人员体系,因为武帝继位之初,国家大权掌握在窦太后群体手中,他需要选拔大量的人员以佐自己收回皇权。
这时最尴尬的事情发生了,我们之前提到丞相的秘书处有东、西两曹,工作职责是掌人事选拔、任免,虽然最终的抉择权归于皇帝本人,但是其人员的选择范围和最大建议权均属丞相。因此他想作为受到的最大限制恰好在于“人事任免权”上,例如《史记 ·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
“当是时,丞相入奏事,坐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尽未?吾亦欲除吏。”
这里讲田蚡非常受武帝信任,但他所安插的同僚太多了,有的甚至从闲居一下子提拨到二千石级,把皇帝的权力转移到自己手上。因此武帝说:“你要任命的官吏已经任命完了没有?我也想任命几个官呢。”
如果非要说此时皇权和相权的最大矛盾和冲突,便是这人事任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