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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本书的版式设计权,建工出版社将天涯社区告到了法院,结果……

中国知识产权报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6-07 06:46

正文

编者按:因认为天涯社区网络科技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天涯社区网中向公众提供了《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第四版)》的下载服务,侵犯了建工出版社对该作品的版式设计权等权利,建工出版社将天涯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天涯公司支付赔偿金9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等。近日,海淀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建工出版社的全部诉讼请求。想知道判决理由是什么?继续往下读。


  原标题:通过网络传播版式设计 法院一审判决不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下称建工出版社)与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涯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建工出版社的全部诉讼请求。


  建工出版社于2016年2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对《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第四版)》教材作品享有专有出版、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被告天涯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天涯社区网(www.tianya.cn)中向公众提供该作品的下载服务,侵犯了建工出版社对该作品享有的版式设计权等权利,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9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表明,建工出版社系《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四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建工出版社称其主张的权利为版式设计权,但其亦明确本案中涉案图书系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而版式设计并非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客体。因此法院驳回了建筑工业出版社关于侵犯其版式设计权的主张,作出了上述判决。


  点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版式设计是指由文字排列的顺序、字体及其他排版材料的选用、行间和段间的空距、版面的布局等因素构成的印刷物总体。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在编辑加工作品时完成的劳动成果,属于邻接权保护范围。版式设计的权利人对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的权利。


  建工出版社是涉案图书的出版者,所以对涉案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的权利。但是,结合版式设计的含义、用途和出版行业惯例等因素综合考虑,版式设计权的保护范围较小,一般仅以专有复制权为限。同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客体限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版式设计并不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客体。因此,虽然建工出版社在本案中主张的权利是版式设计权,但由于本案中的涉案图书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下载,也就是被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所以建工出版社认为本案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版式设计权的主张是没有依据的,不能得到支持。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建筑工业出版社关于被告侵犯其版式设计权的诉求。(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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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赵世猛 编辑:吕可珂 高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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