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仍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部分金融机构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不良贷款率高、拨备覆盖率低、资本充足率低、掩盖不良资产等问题。
公告显示,河南省金融机构存在不良率高的的问题。截至2018年底,
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5%警戒线,其中超过20%的有12家,个别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40%。
审计署指出,在金融领域存在部分金融机构风险管控不到位的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等情况。多数金融机构能够加强金融风险管控,但仍有7个地区的部分地方性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贷款率高、拨备覆盖率低、资本充足率低、掩盖不良资产等问题。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的9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山东省内7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16家法人行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0家农合机构的拨备覆盖率均低于120%至150%的监管要求。
海南省金融机构存在资本充足率低的问题。截至2018年底,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4家农合机构资本充足率未达到10.5%最低监管要求,占海南省农合机构数量比例为73.68%。
审计署公告指出:2016年至2018年,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金融机构通过以贷收贷、不洁净转让不良资产、违反五级分类规定等方式掩盖不良资产,涉及金额72.02亿元。
审计署还点名了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等要求不到位情况。公告显示,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小微企业信贷部分“两增”目标,
截至2018年底,单户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71.36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7.64%,较同期各项贷款增速低22.97个百分点。
此外,审计署强调,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仍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部分地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简政放权政策执行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地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扶贫资金和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等。
2018年第四季度,审计署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8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三大攻坚战推进以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并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审计抽查了1627个单位、3086个项目,涉及资金4987.0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54.4亿元。
公告同时给出了整改效果较好的案例和一些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经验做法
。
值得关注的是,审计署特别指出:上海市、云南省、山东省、江苏省苏州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2016年6月,上海市设立首期规模5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专项为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等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并对优质企业实行优惠担保费率,截至2018年底,基金已与43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累计担保贷款超过240亿元。2017年以来,云南省与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合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设置信贷专属产品“科创贷”,并向该行注入风险补偿金4600万元,使用风险补偿金对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截至2018年底,该行累计向4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科创贷”贷款2.9亿元。2018年以来,山东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信息库,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贴息补助和对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力度,截至年底,省市两级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4.1亿元,确定合作银行30家,2018年共为135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6.4亿元。2018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建立“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打破信用信息壁垒,实现网上高效对接,截至年底,1900多家中小微企业通过平台累计获得“首贷”资金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