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安先生所在的公司组织员工一起前往青州游玩。早上六点半左右,安先生驾驶着一辆七座商务车载着同事们,从南二路东青高速东营高速收费站口上了高速。经过约一个小时的行驶,安先生一行人顺利到达青州,在青州高速收费站口下了高速,并缴纳了30元的费用。在青州玩了大半天,当天下午安先生又驾驶着同一车辆从青州高速收费站口上了东青高速,沿原路返回东营。
“因为去的时候青州收费站收了30元,为了节约时间,就提前准备好了30块的零钱。结果从东营高速收费站口下高速的时候成了40元。”安先生一下子犯了迷糊,怎么相同的车辆,相同的路线,两个高速收费站口收取的费用竟然会不同。
“我上午从青州下的高速是30元,怎么现在收40元呢?”安先生告诉黄三角早报记者,他拿出上午下高速时的发票给收费员看,“上午的发票上显示是一客,费用为30元,但收费员说这边显示的二客,就要按规定收取40元的费用。”安先生表示,自己所开车辆是七座,收费员便让安先生出示车辆行驶证或保单等证明车辆为七座。由于车辆是安先生借来的,他并不知道行驶证放在何处,找了一通没有找到。因为担心会耽误后面的车辆通行,安先生只好先交了40元钱下了高速。
“刚下了高速没开多远,同车的朋友就找到了保单等,上面表明车辆核载人数为七人。”由于还有工作,安先生等人也没有再返回高速收费站口。“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是多少让人感觉有些无语。”安先生说。
黄三角早报记者联系到了东营收费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联系了相关部门单位调取了当天的监控,“通过核实,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属于一类客车。”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有七座的型号,也有八座的型号,收费员根据显示的结果按规定收取了二客的费用。在驾驶员表示疑惑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出示车辆行驶证等,但由于驾驶员一时无法出示,就按照二客收取了相关费用。”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核实,安先生所驾驶的车辆为一类客车,“我们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驾驶员持发票前来,我们会退回多收取的费用。”而对于收费站处理事件的态度,安先生也表示接受,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