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如果遇见,99%的纪检监察干部会做同样的决定!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视频来源:
回形针PaperClip
截至1月31日24时,西宁市已确诊9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其中,已向社会公布的确诊病例苟某的病例详情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当日,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
拒不执行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
多次主动
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
特别恶劣的是
,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和来青返青人员严格遵守疫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起责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1997年修改后《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该罪名是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刑法学界大多数学者主张的主流观点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 。这是我国刑法分则十大类犯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它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相并列,具有同质性、危害性、相当性。所以,理解这一罪名的概念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考量:
1、本罪的危险方法是该罪名客观方面的概括性表述,它不是一个具体的方法,而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以外的某一类危险方法的总称。
2、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其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一样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性质,即同质性。现实中危险方法的表现形式多样,但其目的性确有不同。有的虽然表现形式相同,其目的性也会不同,如同样是用机动车撞人,有的是对特定的人员实施的,有的是对不特定人员实施的,二者在刑法中的罪名往往是不同的。
3、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其具有社会危害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显著特征之一。现实中危险方法有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危险方法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如科学实验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实践中应当把危害性与危险性相区别。
4、本罪的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一样具有相当性的危险方法。所谓的相当性是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相当。对于未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程度的危险方法不能构成本罪。如在封闭空间私拉电网的行为与开放空间私拉电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判断是否属于本罪中的危险方法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由此可见,本罪的危险方法是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具有同质性、社会危害性和相当性的有机统一体,三者不可或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有其独特的设立历程。我国在1979刑法典颁布施行前没有统一的刑法典,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类似或者相同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在我国法治还不健全的特定历史时期,对于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有的认定为反革命破坏罪;有的以具体实施的危险方法确定罪名;也有的认定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种定罪思维和司法实践的做法在1979刑法典颁布施行后基本上得以延续。如1979年《刑法》第105条、106条中确定了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公共安全罪,当时此罪是个不确定性罪名。在1979《刑法》施行期间,“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公共安全罪”的罪名适用问题上,刑法理论与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不论以什么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应当统一认定为“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公共安全罪”罪名;也有的认为,应当以实施的具体其他危险方法来具体确定罪名,如“以制造、贩卖毒酒的方法致人死亡罪”、“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罪”等。在司法实践中,用以上两种方法确定罪名的情形都存在,但大多数是以具体使用的危险方法确定罪名。直到1997修改后的刑法典施行后才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统一确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个具体的、固定的犯罪罪名。
@所有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权威发布:
|
|
|
|
|
|
|
|
|
|
|
|
|
|
|
|
|
|
|
专家建议:社区居家发热患者中西医结合医学管理专家建议(第一版)
|
(一)老年人防控指南
(二)儿童防控指南
(三)学生防控指南
(一)幼儿园(或学校)防控指南
(二)养老院防控指南
(三)办公场所防控指南
(四)交通工具防控指南
(五)公共场所防控指南
(六)居家隔离防控指南
社区居家发热患者中西医结合医学管理专家建议(第一版)
1.确保老人掌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个人防护措施、手卫生要求、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通风,落实消毒措施。倡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老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自我隔离,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
(2)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送医途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曾与可疑症状者有无有效防护的密切接触者,应立即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
(4)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不安排集中用餐。
(5)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病人离开后(如住院、死亡等),应及时对住所进行终末消毒。具体消毒方式由当地疾控机构的专业人员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操作或指导。没有消毒前,该住所不建议使用。
1.不要去人多的地方,不参加聚会。
2.外出一定要戴上口罩,记得提醒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戴好口罩。
3.作息规律,健康饮食。饭前便后认真洗手。在家多和爸爸、妈妈一起做做体育运动。
4.从现在起,养成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嘴巴、鼻子的习惯。
5.如果有发烧、生病的情况,一定要配合爸爸、妈妈及时去医院就医。
1.寒假期间
(1)有疫情高发地区(如武汉等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2)各地学生均应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3)建议学生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根据社区或学校要求向社区或学校指定负责人报告。
(4)寒假结束时,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如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2.返校途中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3)旅途中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
(4)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5)若旅途中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视病情及时就医。
(6)旅途中如需去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7)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1.返校前有过疫情高发地区(如武汉等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建议居家观察14天期满再返校。
2.学生返校后应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3.学生与其他师生发生近距离接触的环境中,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4.学校密切监测学生的健康状态,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学生中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刻向疫情管理人员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5.学校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建议加强通风清洁,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等。
6.校方对因病误课的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考试者,应安排补考,不应记入档案。
疾病流行期间建议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受新入住老人,必须外出的老人,回到养老院后应密切观察。
1.日常预防措施
(1)确保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掌握相关知识,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通风,落实消毒措施。建立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
(2)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去医院就诊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3)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4)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至少每半日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冬季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5)倡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6)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有症状的老人应及时予以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
2.有老人出现可疑症状时
养老院中有老人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对该老人单间自我隔离,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暂停探访活动。
1.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2.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
3.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4.保持办公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5.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交通工具防控指南
(包括飞机、公交、地铁、火车等)
1.发生疾病流行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并每日做好健康监测。
2.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备置体温计、口罩等物品。
3.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4.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良好的通风状态。
5.保持车站、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做好司乘人员的工作与轮休安排,确保司乘人员足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