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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共享单车在使用和发展上会有诸多变化。一、将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二、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三、电子围栏解决乱停放问题,四、用户资金安全要保障,五、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六、使用者将有保险保障,七、不准加装儿童座椅。
今天(22号)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5日。
《指导意见》首先对共享单车进行了定位,文件中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
《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主任 王浩:
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倡导的原则就是多方共治,倡导共享单车的多方参与主体共同治理共享单车。主要的参与主体应该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还有公众。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的话,政府要在环境的建设方面给予更大的引导和支持,比如说在自行车道的施划方面,还有停车位的划定方面,给更多的共享单车更多的行驶权利和停放区域。
共享单车之所以用的人多,因为它方便,随骑随停。可这样一来,乱停乱放的现象也很严重,对城市的管理也带来一定的问题。此次交通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了乱停乱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