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二者收入差异之前,要先明确这两种文本的具体收入模式。外界常常会犯一个错误,即把票房当成收入。
一部电影的总票房中,扣除3.3%的营业税、电影事业专项基金5%,票房的91.7%用于各方分成。行业内一个约定俗成的分成比例为,“院线+电影院”57%,发行10%左右,制片方33%左右。根据不同项目,发行和制片的分成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对于片方而言,一部电影票房收入虽高,可分成比例却不到一半,这其中,还要按照各投资方的投资比例,对这部分的分成进行细致划分。也就是说,一部十亿票房的电影,各片方共可分成票房约3亿左右,如果A投资方投资占比30%,即可分得9000万收入。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告诉记者,这是电影商业模式的弊端,即是制片方的分成太少,电影院的分成太大。
不过,在制片方的电影收入体系中,国内的票房分成是占比最大的一项,也只是其中一项。此外,制片方通过电影还可获得包括广告收入、新媒体版权、海外票房、衍生品等在内的多项收入。
新媒体版权,是影视行业的一项基本收入,在电视剧的商业模式中,占比很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相关视频网站获悉,一部电影的新媒体版权价格一般为票房成绩的10%,并在其下档一个月后在新媒体渠道上线。
在陈少峰看来,电影的版权收入有很多种,但是国内开发的不多。的确如此,欧洲成熟的电影商业中,版权收入并非简单的买断。一些导演的经典电影,甚至在十几年后,依然可为其带来点播分成。
电影广告收入则包括植入广告和映前广告,虽然行业较为成熟,但相比电视剧、综艺,电影的广告收入并不算高。
衍生品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目前的电影收入中,占比很小,且受电影题材限制较大。不过,包括阿里的授权宝在内,都在探索影视衍生品收入增加的可能性。
本质上来说,国内电影是To C的、观众用脚投票的产业。这决定了其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也使得电影,成为风险最高的一种文本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