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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如何限制科技巨头的算法霸权?| Journal of Politics

PoIiticaI理论志  · 公众号  ·  · 2025-02-07 10:10

正文

编者寄语:
在数字公共领域,大型科技公司的算法权力正深刻重塑信息传播、公众意见形成与政治参与模式。凭借其技术优势,大型科技公司中的技术精英得以操纵网络中的信息,从而影响公共议题和政治议程。为了限制科技巨头在数字公共领域不断集中的权力,本文设计了一套监管科技巨头的民主机构,试图突破传统的数字治理模式,以 民主委员会对抗数字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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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科技公司、算法权力和民主控制


摘要

本文认为,公民治理委员会是民主遏制大型科技公司在数字公共领域算法权力的最佳策略。公民治理委员会是由随机选择的公民组成的团体,他们被授权管理大型科技平台的算法基础设施。它的主要优势在于,它在解决私营科技公司的权力集中问题的同时不会赋予政府过多权力。我将说明为什么这种方法比一般的国家监管或市场自发机制更好。我的观点源于对大型科技公司权力集中的批评,并证明了在数字公共领域实现算法民主的合理性。因此,我的方法体现了民主理论的一项核心承诺:加强公共领域的自主性,使其不受现代社会权力中心(无论是公司还是政府)的影响。


作者简介:

Ugur Aytac ,乌特勒支大学


文献来源:

Aytac, U. (2024). Big Tech, Algorithmic Power, and Democratic Control. Journal of Politics , 86 (4), 1431-1445.

本文作者 Ugur Aytac


一、引言

算法在数字公共领域的治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算法决定了哪些言论对哪些人来说更有吸引力,并形成参与数字公共领域的激励机制。 长期以来,政治理论家就是否应该对算法进行民主控制进行争论,一些人认为算法必须民主化,通过民主的公共审议过程解决分歧 ,还有人研究了民主文化的话语特征,要求算法根据这些特征承担责任


本文提出了两个论点。 首先,我认为大型科技公司不断集中的权力向我们解释了为什么我们 应该推进算法民主化。 通过借鉴现有文献和各种民主理论,我系统阐述了大型科技公司算法权力的集中对民主公 共领域构成威胁的具体机制。 然后我将表明,唯有通过民主途径,而非一般的政府监管或市场的分权机制,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认为 公民治理委员会 (Citizen Boards of Governance,简称CBGs)是以民主方式遏制大型科技公司在数字公共领域权力集中的最佳策略。 公民治理委员会是由随机抽选的公民组成的机构,专门被授权监督公司董事会的算法管 理,它通过对抗性程序扩大有关算法的包容性公共辩论,并招募新的专家来改革平台的算法架构 ,由此体现了民主理论的一个核心承诺:捍卫公共领域的自主权。


二、公共领域的必要条件

民主的必要条件在于影响舆论形成过程的能力应在公民中公平分配,即公共领域的运作不应受到任何政治、社会或经济精英集团的控制。 所谓公共领域的运作,我是指通过辩论、修辞、议程设置、抗议和其他类型的社会动员形成舆论的正式和非正式过程。我们认为,任何精英群体都不应该使这些过程过分偏向于他们的价值观或利益,例如使一些问题无法进入公共议程、剥夺其他社会群体参与公民事务的必要资源。公共领域应独立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精英的集中权力。


这一点被民主理论的不同传统所接受。首先, 协商民主论 通常倾向于一种在舆论形成和传播渠道上“不受政治精英和其他职能精英压力”的公共领域模式。如果权力集中在公共领域的中心场所,如大众传媒,那么通过非正式协商过程赋予普通公民权力的目标就会受到损害。


其次, 共和主义民主 将自由和统治的概念置于公共审议的理想之上,如果公共领域与选举制度相辅相成,并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赋予公民权力,确保他们的政治能力是“个性化、无条件和有效的”,那么共和民主制就会是可行的。同时为了防止政治和经济精英主宰政体,必须有一个无条件的机制供公民发起抗议。这就需要一个激动人心、生动活泼的公共领域,在这之中,公民、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行动者始终对精英俘获的危险保持警惕。


第三,新出现的 现实主义民主 也持有在公共领域反对精英主义的立场。巴格的批判现实主义方法认为,民主制度的价值在于其破坏精英垄断政治体制的潜力。其他现实主义者同样将其民主理论的中心放在挑战当代政体中寡头政治倾向的任务上。这些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平民民主主义者的启发。这种观点的一个自然结果是,公共领域作为政治交流的一个领域,其结构应加强弱者和边缘化群体的集体力量,“对抗已经组织起来的群体,如富人和现任国家领导者”。


三、 企业算法权力在公共领域的问题

算法通常被定义为“将输入转换为输出以解决问题的编码程序” 。我所说的企业算法权力是指大型科技公司塑造数字公共领域特征的能力。一些学者认为,“占主导地位的互联网平台”是“社会基本结构”的一部分,因为它们“对社会中所有或大多数人都有着深远而普遍的 影响”。因此,我认为,大型科技媒体的任何规范上存在问题都会对公共领域的整体健全产生重要影响。


3.1 算法权力与政治平等

大型科技公司的算法权力意味着, 一小部分企业精英对现代公共领域的一项关键功能行使了相当大的控制权 :网络能见度(online visibility)的管理。它决定了公众能在网络中看到什么内容 ,大型科技公司对网络能见度的算法规划以一种不成比例的方式构建公共传播领域,从而使政治进程中的某些群体受益。特朗普在2016年美国总统辩论中吸引推特用户关注就证实了这一点。一些实验研究表明,YouTube 推荐下一个视频的算法可以缓和党派偏见。人们甚至可以想象一个反映用户兴趣和倾向分布的算法。算法对网络能见度的管理产生了显著的政治不平等。


这个问题涉及精英控制,它决定了在数字公共领域实现什么样的政治平等概念。假设网络言论中的X通过诉诸情感或辩论而被算法放大,这就让它的特征在某些政治圈子中被过度代表。民主合法性缺陷源于两个问题:i)网络可见度的管理是否应该优先考虑程序平等而不是结果导向,以及ii)上述X是否是公共领域的理想特质。由于这些决定以健全民主制中我们对公共传播环境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特定理解为前提,它们可能会影响非正式的舆论的形成过程。此外,在线平台上的能见度对政治参与者和社会运动至关重要,影响他们的动员机会。算法的条件决定了参与者为提高其可见度而采取的行动方针。 因此,算法治理类似于一种政治权力,这并不是因为它必然会限制政治参与机会,而是因为它意味着一套强制性的标准,这些标准塑造了政治竞争的游戏规则。


3.2 算法对新闻媒体行业的控制力

大型科技公司的算法权力与民主不相容的另一原因是, 这种权力意味着精英阶层对新闻媒体行业的集中控制 ,而新闻媒体行业是舆论形成的关键组成部分。 随着新闻媒体行业对在线广告收入的依赖日益加深,媒体总是最大限度提高社交媒体的知名度 ,而这已成为新闻实践自主性的结构性制约因素。此外,大型科技公司已成为新闻媒体行业的守门人。2017年,Facebook和Google占新闻网站外部流量的约70%。


而记者在对报道进行选择时,也要考虑到他们的故事是否适合被社交媒体算法传播 。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媒体机构旨在从在线广告中获取最大利润,通过制作算法优先考虑的内容来提高知名度至关重要。这会影响报道的框架、重点和交付风格——所有这些都可以显著改变观众处理和应对新闻报道的方式。


3.3 算法对抗权力集中的潜力

企业算法权力的第三个问题是,民主的缺失使公民失去了对抗公共领域权力集中的重要机会。 算法特别擅长“引导和约束注意力,将注意力集中在特定点上,并抵消所有其他数据”。例如,社交媒体平台的算法决策“将注意力吸引到特定的文化产品上,从而发挥塑造文化的力量,进而影响品味”。民主的缺失阻碍了算法能力的使用,从而无法改善当代政治秩序中的整体权力平衡。


算法可以控制公民的注意力,换句话说,强大的行为者可以使某些政策问题非政治化,并使它们在公开辩论中不被关注。相当程度的公众关注似乎是将问题广泛政治化的必要条件,藉此才能将其纳入公众议程,以便开展有意义的辩论和争论。


因此,有必要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算法进行民主化控制, 原因有二。首先,大型科技公司对算法的控制使得精英影响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关注 ,因为算法的过滤反映了企业精英的意志、利益和偏见,他们决定了哪些问题应该在公共领域更引人注目。 其次,缺乏民主化使公民失去了一项重要工具,这项工具至少可以部分抵消精英对公众注意力和议程设置的集中控制。 只要算法是引导注意力的有效方式,那么公众对算法的控制就可以合理地突出被精英利益刻意非政治化的公共事务。


3.4 为什么要民主化?

有人可能会说,与民主控制相比,有更直接、更传统的方法消除数字公共领域的权力集中。一个建议是拆分垄断的大型科技公司。然而,这种方法有两个缺点。 首先,社交媒体上的网络用户规模是它们作为公共领域发挥宝贵作用的原因,将数字公共领域分割成更小的网络破坏了与尽可能多的人建立联系的意义。此外,由于在这种情况下算法架构仍然由企业参与者控制,因此无法利用算法的民主潜力来抵消精英 对公民注意力的重大影响。


其次,有人可能会认为,可以通过授权个人在市场上购买算法来化解企业算法的权力。一些社交媒体平台曾为迎合不同消费者的算法偏好,计划创建一个个性化的应用商店。然而,超个性化的算法安排可能会加剧数字公共领域的碎片化。它可以建立去中心化的小社区,但无法建立更广泛的共享公共领域。


因此,我们面临着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的权力是集中的,而且是反民主的;另一方面,分散这种权力却要牺牲数字公共领域的民主功能。我们的任务就是创建一个制度,它可以通过算法来构建一个共享的环境,而又不会让精英在其中发挥巨大的影响。


四、民主的方案:赋予公民参与大型科技公司治理权

传统方法一般通过政治机构实现算法民主化,例如由选举而来的立法机构或行政机构进行更广泛的监管。但这种解决方案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过多的国家参与可能会危及数字公共领域的自主权,政客们承受着各种利益压力,包括他们作为职业政客的自身利益、选举短期主义和企业游说,他们很可能受到激励去塑造有利于权贵和富人的政治进程。因此,他们很难被视为公共利益的公正代言人。


4.1 公民治理委员会

在这里, 我建议通过随机选择的公民团体民主地控制大型科技公司的算法权力。 公民治理委员会是进入大型科技公司内部的政治机构。其成员是通过分层随机抽样选出的,并被授权监督和塑造数字公共领域的算法架构。在过去十年中,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学者认为,商业公司对政治进程的影响造成了民主合法性的缺失。我对 CBG 的建议借鉴了有关公司民主化的文献,特别是那些主张将民主进程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的文献。


此外,我的方法详细阐述了将公民团体整合到公司中的方法,且不会陷入民主创新中的常见困难。 CBG本质上是一种新式的小型公共机构 :一群“通过随机或分层抽样选出”的公民,“负责学习、审议、建议或决定一项政策或问题”。 小型公共机构的支持者强调了其众多好处,包括少数有时间和资源的公民之间的“高质量审议”、“为公开辩论提供信息”、在认识论上“代表不同的社会观点”,以及通过纳入来自更广泛人口背景的公民意见来减少合法性缺陷。 受现实主义民主的启发,我将我的提案设想为一种制度创新,以民主方式驯服算法治理中精英权力的集中。我认为,赋予公民团体监督和塑造算法治理的权力是一种有前途的方式,可以使大型科技公司在公共领域的集权民主化。


随机选择公民提供了一种平等的政治影响机制,其中“每个公民都有完全相同的被选中的机会”。这种选择方法也不太可能被强大的利益集团所掌握,因为i)与选举相比,随机选择很难扭曲或操纵,因为游说权力和资源调动的不平等不会影响CBG,以及ii)公民成员不太可能像职业政客那样发展出一套独特的个人利益,因为他们无法寻求连任或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


考虑一下我之前讨论过的算法权力集中的问题之一:大型科技公司对新闻媒体的不当影响。算法决定了信息流的范围和形状,它们的政治后果大多数时候取决于公民群体接触信息后的反应。但确定公民将从哪种算法监管中受益在政治上是有风险的。一旦信息流形成,大多数公民将无法发现自己是否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他们不知道替代我们的信息环境的事物是什么样子。因此,我们需要一种特定类型的机构,它i)在算法治理领域充分分享广大公民的利益,ii)没有激励和机会来在信息流和网络能见度中建立一套独特的利益。随机选择的公民团体在这两方面都比政府和私营公司更好。它们反映了更广泛的普通公民群体的价值观和利益感知。


此外, CBG对算法的控制可能会减轻我们传统媒体生态中的阶级偏见 。仅依赖普通国家对算法的监管,来突出那些原本被忽视的政治腐败或精英利益新闻报道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相比之下,CBG的社会经济构成和自主性至少会使此类政策有更多的可能性。


最后, CBG应该融入大型科技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这样公司精英们就根本无法任意行使其算法权力 。这似乎比公民团体的事后监督更有效,因为事后做出反应的人往往落后于事实,尤其是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此外,由于算法架构中民主改革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对公司政策有广泛的了解,因此从务实的角度来说,在内部进行民主化更为方便。


4. 2 组成

CBG是专门问题委员会,它们在国家管辖范围内获得授权并运作,这个独立机构的创建需要依据必要的立法修改,如修改公司法。 我建议每家大型科技公司内设立由51名公民组成的单独委员会 ,具体情况根据其市场份额和对公共通信环境的整体重要性来确定。 委员会通过分层随机抽样选出成员,任期为三年 ,以确保这些平台的用户和其他重要的人口统计特征得到充分代表。


其次,从软件工程、法律、应用伦理和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选出10位专家,组成CBG的咨询和促进委员会 。任命的资格条件包括相关领域的高级学位和研究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包括技术领域和围绕数字技术的民间社会活动。该委员会承担多项职责:i)监督并确保公民成员随机选择的完整性,ii)为公民成员组织有关大型科技算法的法律、技术和社会方面的培训,以及iii)根据公民成员的要求提供知识。该专家机构的十位成员各由国家十个最大的政党分别任命。通过这样做,委员会可以保证高度的意识形态异质性,这对于避免党派精英的俘获非常重要。为了减少内部的偏见,我建议每年更换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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