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2月4日,海合会(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也门)通报了《电动汽车技术要求》修订案。该修正案在不改变主要目的的情况下,对技术法规要求作出如下修
改:
——术语和定义,对第1条部分技术术语进行了修改;
——补充条款,增加了关于一致性的第4条和第5条;
——附件(1)新了标准清单;
——附件(2),更新了基本要求等内容;
——附件(5),添加了制造商符合性声明。
该修订案评议期截止到2025年3月5日。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标准推广与国际合作部承担了“市场监管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中心”(简称“通报评议中心”)工作,具体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咨询等技术支撑工作的组织实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是针对WTO其他成员通报的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通过评估其是否符合WTO相关透明度规则、是否与相关国际标准一致性等,向该通报成员进行咨询、磋商或提出合理性建议,要求其修改、废止或延期实施相关措施。
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是帮扶企业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减少外贸损失、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参与双循环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该项,通报评议中心将充分发挥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在标准审评、国际标准化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服务企业妥善化解贸易摩擦、规避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