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山Johnson(【PR人】创始人)、
Chloe
来源:
PR人(ID:PublicRelationship)和PRREN
(ID:PRREN)
人大女博士举报性骚扰的导师,在舆论的帮助下,已经取得了成功,这既是人大女博士的胜利,也是众多碍于权力淫威被迫受到侵犯的广大女性同胞的胜利。于少数坏男人而言,“权力”既是他们的春药,也是他们欺压女性的兵器。
但人大女博士事件的胜利,其实也给女性提供了对抗“权力春药”充斥下的坏男人最好的借鉴,以及可供参考的方法论。
最新消息,性骚扰人大女博士的男导师已被学校开除,北京警方介入调查。他这回不但丢了名誉和工作,怕是还要吃上牢饭了。
被导师性骚扰后,她第一反应是录音取证,并在网上曝光,进一步传播扩大影响力。
高校导师对研究生的性骚扰事件屡见不鲜,加害者最常使用的一种话术就是:“如果你不xxxx,我就让你毕不了业。”
就是因为担心毕不了业,多年努力付之东流,不少学生不敢反抗导师,只能默默忍受,最终酿成悲剧,身心俱损,甚至有人跳楼自杀。
但其实,被性骚扰的同学大可不必如此忍耐,人大这位女同学的事例,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处理方法——
首先,遇到性骚扰的第一步,是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尽可能收集证据,一边向校方举证,一边通过自媒体曝光,短视频的传播能力非常强大。
其次,不要害怕导师“不让毕业”的威胁,因为在这场博弈里,导师的风险其实比学生更大。
可以看出,第一种情况下,受伤的只有学生,而且损失十分严重,对学生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相对而言,第二种情况下,学生的损失并不严重(且不一定发生),而导师的损失基本上是一定会发生的,而且损失力度也远大于学生的损失。
我们也要给人大这次处理点个赞,24小时就做出了处理,开除涉事导师,安抚学生,可以说为其它高校打了个很好的样。希望各高校再有这种事发生时,都能像人大一样迅速反应、严肃处理,保护受害学生。
所以,学生遇到导师性骚扰时,不要害怕,要像人大女博士一样,勇敢地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你不反抗,受伤的只有你自己;你反抗了,才有可能摆脱霸凌。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受压迫女性收集证据通过短视频曝光,就是当下对抗不良男人“权力春药”和“欺凌打压”最好的自卫武器。这是一个好的消息,但也不是一个好消息,毕竟,短视频曝光的手段恰好又说明,我们缺乏对类似女性保护的有效手段。
人大女博士利用舆论对学校施压,成功让涉事导师得到了处罚,值得鼓励。但我们也不禁要发出疑问:
为何受害者想得到正义的处理,就必须将自己的隐私曝光在公众面前?
为何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伤害时,首先想到的不是走法律途径,而是网络升堂?
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欧美大学对性骚扰的处理措施。经过数十年的改进,这些学校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反性骚扰机制。
颜宁就曾讲过,她在入职普林斯顿前,必须先完成相关培训、答题,考核通过后拿到电子证书才能办理入职,培训内容包括规定和具体案例,对性骚扰行为有明确的界定;实验楼各个卫生间都有明确说明,如何预防性骚扰,以及问题发生后,作为受害人或知情人该如何处理;学校有专门的部门接受投诉,在保护投诉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此外,当性骚扰事件中的某些行为已经越过道德层面,上升到违法时,学校应请律师介入,为受害人提供司法维权的可能,而不是让行政处分代替法律惩罚。
往者不谏,来者可追。高校对性骚扰等霸凌行为的整治,仍任重而道远。
提起导师对学生的霸凌,我们最容易想到的就是性暴力。人大女博士这个案例就属于性骚扰范畴,从法律上来讲,更容易举证,相应的对导师的处罚也更严重。
然而,除了常见的性骚扰,高校里还存在着一种导师对学生的“软暴力”,造成的影响同样很严重,但举证更困难,而且法律上很难给出多严厉的处罚。
比如,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陶崇园,长期遭到导师王攀压迫,后者不断安排各种杂事,让他到宿舍站军姿、端茶倒水、给自己按摩,干涉他出国读博和找工作,还要求他叫自己爸爸。
最终,陶崇园跳楼自杀,而王攀次年居然上了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单。
如此变态的精神PUA,被描述成“认义父子关系等与科研无关的行为”。
而王攀让学生做家务、阻碍毕业等其它霸凌行为,更是因为无法取证被一笔带过。
笔者身边也有几位研究生在读的朋友,从她们口中听过不少离谱的“软暴力”事例,随便说几个,都很惊人——
朋友A:医学生,被要求研一开学前进组,她以自己是外地人、在上海没有住处为由婉拒,导师却让她晚上睡在门诊大厅的桌子上;
朋友B:医学生(精神病学方向),因家中出事无法集中注意力写论文,向导师申请论文延期,导师直接给她开了ADHD的药(注:治疗多动症的处方药,非确诊不能购买),说你吃了这个药就能写进去论文了。
朋友C:计算机专业,导师要求他早上8:00到工位打卡,晚上11:30才能离开实验室,寒暑假也不允许回家,必须在学校给导师打工。
人大女博士事件本质上来说帮助大家找到了一种面对侵害明显,界定清晰的“硬暴力”的有效方法,但面对侵害相对不明显,界定又相对不容易清晰的“软暴力”,又该如何应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