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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委员会 (IC) 在定期会议上一般会考虑多达20个问题。所探讨的问题中仅有很小的部分会作为解释公告被发布。很多问题被驳回。还有一些被推进成为改进项目或小范围的修改。那些未被提升到议程中的问题最终成为“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驳回事项”,在会计业内被称为“非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或NIFRIC。尽管严格来说NIFRIC不能跻身成为权威性的文献,但它们从2002年起已被整理并纳入IASB发布的准则“绿皮书”中。本系列囊括了您需要了解的已被解释委员会“驳回”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准则顺序逐一进行介绍,本期内容为IAS 36。
IAS 36是关于非金融资产减值的准则。该准则带来一系列实际应用方面的挑战,例如,计算使用价值时要求使用税前折现率。不过,虽然带来这些挑战,关于IAS 36的驳回事项只有5项。
作为IFRS 3实施后审阅的一部分,理事会已启动一个专门项目来考虑减值准则的未来。
零售店现金产出单元 —— 2007年3月
减值测试应从单项资产开始,然后考虑这些资产何时应当组合起来以构成一项更大的现金产出单元。IC被问及是否可以将零售店组合起来作为一个包含多家店铺的现金产出单元。
IC认为,现行会计规定是很明确的,减值测试的重点是产生独立现金流入的资产,即店铺。共同的现金流出和基础设施建设,如营销支出和配送中心,不是评估的一部分,因此每家零售店是一个独立的现金产出单元。
在过去的十年里,零售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店铺开通了在线订购并提供在线下实体店内提货、送货上门和建立客户自提中心等服务。 这些变化在减值测试方面带来了新挑战,比如什么样的一组资产能够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并构成单独的现金产出单元。
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和负债 —— 2016年5月
关于减值测试的最新一项驳回事项是,当主体需要考虑已确认的负债以确定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时,如何进行处理。
例如,当买方必须承担负债时,如对矿山的恢复义务。 该驳回事项确认,负债的账面金额必须从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金额及使用价值计量中扣除,而不是将实际现金流量(金额及时间)纳入使用价值的计算。
以此方式计量的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金额和使用价值会再与公允价值减去现金产出单元处置成本之差相比较以评估减值。
关于 IAS 36 的驳回事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