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布了 《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除了继续优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也要提升短板资源。文中提到了中医和薄弱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这九大医疗机构的建设迫在眉睫!
日前,国家卫计委也发布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各位经销商们,大利好来咯,需要用到的设备小编就送上了~
1.中医医疗机构
规划期内,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床位按每千人口0.5张配置。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中医资源布局,加强以崇明、金山、嘉定、奉贤、浦东、闵行等郊区为重点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
,
推进部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改扩建。
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综合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推进大型居住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
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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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科和妇幼保健机构
规划期内在薄弱郊区适度增加二、三级专科医院的产科床位,进一步健全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加大对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的相关支持力度;
加强综合医院产科建设,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妇产医院
,适应多层次的社会需要;
加强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社区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母婴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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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儿科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儿科床位按照千儿童(0-14岁)2.2张配置。落实儿童专科医院和优势医院建设任务。
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妇产医院必须设立新生儿床位。
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供儿科门诊服务,三级综合医院和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必须提供儿科急诊服务,并设立儿科床位,床位数原则上为医院核定床位的5%,最低不少于30张,综合医院新设儿科床位原则上在医院床位总数中调整。
加强儿科门诊建设,
推进全市50个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建设项目
。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儿科诊疗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提供医疗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开设儿童保健门诊。
加强中医儿科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儿童健康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疗机构
,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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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康复医疗机构
全市康复床位按每千人口0.25张设置,每一区至少配置一所200床位以上的康复医院,鼓励现有二级乙等医院功能转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有条件的区域康复医院应临近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医学中心设置。
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的运行保障政策,保障转型康复医院的正常运行,推进康复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充分发挥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和康复专科医院对康复学科发展的支撑作用,建设1-2个集医、教、研、质控为一体的康复医学平台。提高区域医疗中心康复科的学科能力,承担起区域内康复训练技术的培训、指导和推广。
探索设立1家国际化运动康复医院
。
加强社区康复服务的基础建设,明确社区可开展的康复服务项目,做好适宜康复技术的遴选与推广工作,建立并推广上门指导康复服务形式,满足服务区域内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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