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报社、顺昌县人民政府、
中共顺昌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海峡摄影时报社、
南平市摄影家协会、
顺昌县旅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福州平一环境艺术设计公司
承办单位:
顺昌县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
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
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图片、人民网图片频道、中国报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中国国家公园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顺昌县行政区划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
01
8年1月至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6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 作品必须取材于福建省顺昌县行政区划内,须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大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主办、承办单位及其媒体平台以及本次大展的合作媒体有权在大展宣传、推广阶段刊登、使用投稿作品,该等使用仅作为对大展的宣传、推广,而不视为对该作品的评选及入展。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顺昌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顺昌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