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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给格力员工分房,这种好事要交什么税?| 财税驿站

理道财税  · 公众号  ·  · 2020-05-08 16:32

正文


| 作者: 王钰媛 导师: 叶子盈

近日,董明珠在一次云直播中重申给格力员工送房子一事,“格力3700套的员工小区已经完工,首先会保证技术部门的80后(早已结婚)、90后员工(将结婚),每人能分到一套,并保证所有技术人员每人能分到一套房!”
董小姐真是大方又重承诺的中国好老板,外界对此纷纷表示“坐在高高的柠檬树上”!
小编进一步了解,董小姐曾经说过“只有员工在格力退休的时候,这套房子才真正给员工,中途走了,房子肯定要收回”, 小编由此猜测,格力电器对于房屋所有权可能没转移给员工,实质就是免费提供员工宿舍了。
那么,小编接下来给大家讲讲企业自建房无偿给员工提供宿舍,在税务上有什么看点呢?

增值税

企业将自有住房免费提供给本单位员工居住,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在税务上,企业应该按照直线折旧法,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且折旧年限不能低于20年。
企业自建房为员工提供宿舍,所发生的房屋折旧费用应该属于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的福利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据悉,珠海市委市政府答应给格力一万套住房的土地,那么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也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个人所得税

企业免费给员工提供职工宿舍,个人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理论上员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09年)》规定,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自有的房产,应视为职工取得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 在使用期内按月并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属企业自有的,应先以租金的公允价格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但对缺乏公允价格做参考的,应按照企业每月提取的折旧额计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

房产税

财税[2013]94号明确了,只有属于“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企业自有住房免税。所以,企业免费提供住房给员工居住,是需要按房产余值按1.2%税率计征房产税。
公用地(如道路、绿化、围墙等)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但小编不建议计入房产原值中,避免需要缴纳更多的房产税。
讲完格力员工退休前获得房子的使用权的税务分析,现在简单讲讲员工退休后获得房子产权的税务成本。
假设格力低价向员工转让住房,员工需不需要交个税呢?
根据财税〔2007〕13号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增值税层面看, 格力如果低价转让住房,并不是财税〔2016〕36号中明列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小编认为其增值税销售额应该是员工实际支付的低价的购房款。若不收取费用,仍然存在视同销售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方面, 格力把房子转让给员工,属于员工福利,按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应该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董小姐给员工分房,这个超级福利,的确让人羡慕,而背后的故事你又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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