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跟大家
聊一下明末的陕西。
有明一代共有五位藩王就藩陕西,随着朱家龙子龙孙的不断繁衍,人口急剧增多。仅秦王一府的人口,到嘉靖年间时,就已经超过了万人。
而雪上加霜的是,天启七年,万历帝之子瑞王朱常浩就藩汉中,皇帝大笔一挥,要求陕西拿出200万亩良田给瑞王。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是200万亩良田,而不是土地。
嗷嗷待哺的陕西,哪里拿得出那么多良田,最后经过多方协调,才由陕西、山西、河南、四川四省共同来承担这一沉重的负担,而由陕西承担的部分为112.5万亩。
那陕西的情况如何呢?
陕西在明朝本就属于贫困之地,不仅如此,陕西还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边患严重。明朝设立九边重镇来防御北方的威胁,而陕西一地就有三边:延绥、甘肃、宁夏,故而陕西总督又被称为三边总督。
边军沉重的粮饷压得陕西喘不过气来。
到了崇祯元年(1628年)三月,共拖欠延绥镇粮饷150余万两,所欠各路军饷长达27个月。
如果只是这样,那也就罢了。
明朝还要在这个时候加税。
万历四十六年(1618)开始,分三次加辽饷520万两;
崇祯四年(1631),加征剿饷,总数280万两;
崇祯十二年(1639),加练饷730万两。
这三饷一加,大明万劫不复。
民众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负担,就有人开始逃亡。但明朝有一个很变态的税收政策叫:赔粮,就是收税的总额是不变的,如果有人逃亡,他应当交的税,就由剩余所有农户承担。
这就导致了更多人的逃亡。
明朝官员马懋才在给崇祯的《备陈灾变疏》中说到了这个问题:
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只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 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一甲只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飘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为盗者乎?
马懋才文中有一句: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至今读来,让人唏嘘感叹!
02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时候,灾荒也不断。原因很简单,人口都逃亡了,饭都吃不上,谁去兴修水利、灭蝗虫呢?
饥荒和灾害
首先来的是粮食价格
的暴涨,粮价甚至是平时的20倍,最后有钱也买不到米了。
崇祯十三年十月,粟价腾涌,日贵一日,斗米三钱。至次年春,十倍其值,绝粜罢市。”
很多人因为没有饭吃而饿死,饿死的人太多,又引起了瘟疫,七八成的人都死去。人们不得不卖儿鬻女,甚至有人拿妻子换一顿饭。
崇祯十三、四年岁大疫,麦米每斗价二两四五钱,各乡镇无粮市人,民死十之七八。邑西关有人市年少妇人,价不及千钱。有饭一食易一妻,米一升易一婢者。
灾荒之下,就连狼都没有吃的,饿疯了的狼直接到城镇食人。
六年癸酉、七年甲戌、八年,乙亥俱大旱,赤地千里,斗粟一两二钱,民饥死者十之九,人相食,父母子女夫妻相食。狼食人,三五成群,昼游城市,往往于稠众中攫人而食之。
而悲剧还在不断发生,
由于死去的人太多,很多尸首无人掩埋。
时人言:“狗见狗骨,必衔之于矿地埋之。盖物之恤其类也。然则,人有见人之骨而不为之瘗者,愧于狗矣。”
崇祯七年的时候,兴安州因为死人太多,郡守在城南门外挖坑掩埋,先挖一坑,很快就填满,又挖了一条大沟,很快又填满,就把这里叫万人KENG。
七年,大饥,尸遍野,郡守金公之纯,掘壁于南门外,掩埋兑尸,一曰而满,再掘一堑亦满,名曰万人KENG。其余散死者无算。八年、九年至十七 年,连岁大饥,群盗满山,杀人如列草。
而一些侥幸活下来的人,很多都加入了流寇,或者打家劫舍,他们为了抢粮食,无恶不作。崇祯八年,流寇围攻扶风县四十余日,九月二十日城破,流寇进行了屠城,官民焚掠一空, 流寇去后,全城空无一人。
当时,无论是起义军还是官军,没有谁在乎百姓的死活,贼寇以抢掠百姓为生,而官军甚至以百姓的首级冒领军功。
当是时,民不知兵, 闻寇至,且聚观之。寇纵掠杀,乃始骇散。其后岁多凶,陕益多盗,民始议避居。寇之渠魁以杀相尚。九年丙子,屠菩提镇又屠李家庄。共计死者万数。官兵……至,寇遁去。军人乃取民之首以为功……当是时,兵寇相争,民乃大残。
如此惨状之下,有多少人受灾,有多少人死亡呢?
嘉靖时期的《陕西通志》统计,山阳县的户数为4354,而到了康熙年间,《山阳县初志》载清初山阳县仅810余户,也就是说82%的人口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