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同麟《從敦煌文獻看道教齋文的生成與演變》
閱讀導引
一、早期靈寶齋儀中並無讀詞的環節
二、齋詞是由早期靈寶齋在啓請中所宣讀的“投辭”演化而來
三、投辭到齋詞的轉變
四、P.3562v所載道教齋文的基本結構
五、傳世道教齋文的結構
六、齋詞、醮詞與青詞
小結
唐代以後的道教齋會儀式中往往要讀“詞”,這種“詞”主要用來向監臨齋會的各路神仙説明齋會的原因、目的等,文獻中一般稱這種“詞”爲齋文或齋詞。敦煌文獻和傳世文獻中都有不少文章與道教齋文的形式和内容相近,如敦煌文獻中的P.3562v、P.4053[1]、羽72b[2]、BD15423[3]及P.3556v[4]等幾個寫卷,杜光庭《廣成集》卷四卷五、崔致遠《桂苑筆耕集》卷十五、李商隱《樊南文集補編》卷十一等文獻所載“齋詞”或“齋文”,白居易《上元日歎道文》[5]、沈亞之《郢州修明真齋詞》[6]以及封敖、獨狐霖所作歎道文[7]等。學者也往往將這些材料放在一起討論。李小榮、周西波、張慕華、劉永明、曹凌等學者都對道教齋文做過深入研究[8],他們對這一文體的起源、結構等問題做了很有啓發性的論述。本節擬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做進一步的探索。
學界在討論道教齋文時,大多向早期靈寶經中的齋儀文獻溯源,並認爲早期靈寶齋中已有讀齋詞這一環節。但仔細閲讀這批齋儀文獻,其中却從未提到過“讀詞”。根據杜光庭《金籙齋啓壇儀》,宿啓儀重稱法位上啓時要讀詞;又據杜光庭《太上黄籙齋儀》,出官啓事及言功拜表中間也要讀詞。下文即考察早期靈寶齋儀的這些環節。
《向達先生敦煌遺墨》中保存有《太上洞玄靈寶金録簡文三元威儀自然真經》(以下簡稱“金録簡文”)的兩件殘片,其中恰好保留了金録齋的出官環節:
建齋威儀,初入治户,師當在前,弟子從之,左行繞香火一周,立西面,向東出官。關啓願念,隨意自陳,皆如其法。
其中稱“關啓願念,隨意自陳”,語意較爲模糊。結合其它文獻來看,“關啓”即指關啓諸仙,“願念”指發願,其中恐怕没有“讀詞”。
敦煌文獻雖保留了《太上洞玄靈寶黄録簡文三元威儀自然真經》較多的内容,但恰好没有讀詞所在的幾個環節。
《洞玄靈寶長夜之府九幽玉匱明真科》仍保存在《正統道藏》中,P.2406號寫卷首題“太上洞玄靈寶明真經科儀”,即是從中鈔出的齋儀部分。其中在發爐後稱法位上啓諸仙,其文云:
臣宿命因緣,生落法門,玄真啓拔,得入信根,先師盟授三寶神經法,應度人九萬九千,位登上真。臣祖世以來,逮及今身,生值經教,常居福中,功微德少,未能自仙,志竭軀命,佐國之功。今國土失和,兵病並興,陰陽否激,星宿錯行,危灾重厄,其事云云。誠由帝王受天福祚,捴監兆民,不能施惠,廣潤十方,使天人豐沃,欣國太平,而恩无歌詠,路有怨聲,致三景昬錯,大灾流行,帝王憂惕,兆民无寧。今謹依大法,披露真文,燒香燃燈,昭曜諸天,信誓自效,行道謝殃,願上請天仙兵馬九億万騎……等,一合來下,監臨齋堂,揲香願念,應口上徹,須行道事竟,有勤謁仙宫。
其中的“今國土失和”云云即是建齋的齋意。可見在明真齋中,齋意是在關啓諸仙時一並讀出,並不需要專門的讀詞。
P.3282→S.6841+BD15636+P.2455號《自然齋儀》中自然齋宿啓儀部分較爲完整,其中在誦禮經呪後稱法位上啓諸仙,其文云:
衆等謬獲宿稟真言要戒,宣道布教,竊願奉行,加有上命,弥思罄節。厶位皇帝陛下受圖御宇,屬當眷命,應樂推於民上,力善政於天下,憂憐兆庶,愍念蒼生,每建福田,亟脩鴻業,將以和天安地,保國寧民,常脩寶齋,誦經行道,拜章獻醮。又爲
太子攘灾請福,清静宫闈云云。
當剋明日寅時爲始,即日翹誠,齊到齋所,依法浄宿,以啓聞思。惟太上三尊、十方衆聖、監齋大法師、侍經威神,同施慈光,俯垂監照。勑勒九天將吏,詔下三界官屬,各率所部,咸來擁護,使衆等心安神定,思念感徹,降伏魔恐,清蕩禍鄣,六情内静,十惡外消,齋功成就,無有譴礙。并依經旨,重宣戒法,又案威儀,詮舉職任,儀軌法則,皆依舊典。須長更啓,且續復上聞。
該文與前明真科儀的啓文結構基本一致,均在幾句自謙的話之後誦出齋意,其中同樣没有特别提示“讀詞”,且從啓文的結構來看也無法容下“讀詞”。
北大171號前7行與P.2455《自然齋儀》重合,中有“奉脩无上靈寶洞玄自然齋直”字樣,應該也是靈寶自然齋的齋儀,但與P.3282→S.6841+BD15636+P.2455是否是同種文獻還有疑問。該件殘片存有自然齋的出官啓事和言功啓事的啓文,其中出官啓事在出官後云:
臣等生長魔俗,沉淪季業,翫樂榮華,千載慶會,謬見採拔,得奉大道,不以下愚,好樂昇仙之道,而宿罪深積,結縛不解,加今慈世虚薄,六天鬼兵縱横肆暴,沙汰万民。臣等深懼一旦不蒙勉(免)濟,憂惶振惕,若无首領。謹有某州郡縣某乙歸命清玄,共相携率,奉脩无上靈寶洞玄自然齋直,燒香轉經,一日兩夜行道,以求所願。謹上請三洞飛仙天仙地仙、十方仙官、天仙兵馬,各九億万騎,以見衛護,馘烕衆妖,擺撥精耶,降福消灾,乞如所陳。功曹使者、飛龍騎吏分别關奏,以時上達,列啓事竟,各還臣等身中,復於宫室,須召又到,一如故事。
與前兩件均爲國家或皇家建齋不同,這是爲個人建齋,但其格式與前兩件啓事基本一致,均在幾句自謙的話後引出齋意,即“謹有某州郡縣某乙歸命清玄”一段,同樣没有讀詞。該寫卷的言功啓事中則連齋意也没有述及,更不會讀詞。
以上考察了“靈寶六齋”中三種齋法的宿啓儀啓請、出官啓事和言功啓事,其中都没有“讀詞”。更説明問題的是靈寶齋署職時所列諸職並無讀詞者。宋代的齋儀文獻,如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等,均稱表白讀詞。《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三三云:“近世自高功之外,其餘衆職,各披法服,具員充位。别創知鍾、侍磬、表白、直壇等目。”(D9,p575)可知“表白”一職是後世增設的。P.3663號《黄録簡文》除法師外“置一人監齋,一人值事,一人侍香,一人侍燈”。敦煌本《自然齋儀》引《金録簡文》署職,除法師外有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侍座六職。陸修静《洞玄靈寶齋説光燭戒罰燈祝願儀》所署六職爲法師、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這些文獻中都没有“表白”。李小榮認爲在道教齋會中齋詞由監齋讀出[9],但《自然齋儀》述監齋的職務是“督勵虧怠,彈糺愆失,不偏不儻,无隱无濫,昞執憲章,務令允愜”,並不涉及讀詞。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八所述主要是與齋會相關的名詞,其中没有提到讀詞。該書對各齋職的職責論述甚詳,於監齋也並没有提到讀詞之事。如前所述,出官上啓時,齋意即在啓中,無單獨文書。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卷五六:“夫出官者,出高功身中真官也。”(D31,p225)也就是説,出官啓事由高功法師誦出,齋意自在其中,並不需要另外的“表白”來讀詞。
因此,在早期靈寶齋儀中,無論是從齋法記録看,還是從齋職分配看,均無讀詞環節。在早期道教文獻中,唯一可以與“讀詞”聯繫起來的儀節便是天師道的上章,此前學者也多以《赤松子章曆》與後世道教齋文對比研究。但《赤松子章曆》卷二載上章的儀式(D11,p181),其形式與靈寶齋相差很大。另外,《赤松子章曆》卷二在請官後即讀章、封章,若做類比的話,天師道的讀章正相當於靈寶齋的“出官啓事”。事實上,《赤松子章曆》卷三至卷六所載諸章表,其形式也確實與前引幾種靈寶齋“啓事”相近。因此,將《赤松子章曆》與齋詞對比並不太恰當。
二
齋詞是由早期靈寶齋在啓請中所宣讀的“投辭”演化而來
现存道教文獻中,最早出現的“讀辭”是在古靈寶經《上清太極隱注玉經寶訣》[10]中,彼文云:“當傳經時,師北向,於静室内,左手請經,執此經,弟子右手擎,受道誓信,約不妄泄流俗。列墨辭,以七祖爲證,將奉行仁孝大慈之心,惟願飛仙昇虚,七祖離苦毒,俱生天中。師讀辭竟,口祝於弟子。”(D6,p645)曹凌即將該文與後世齋醮儀式中“讀詞”環節結合起來[11]。《上清太極隱注玉經寶訣》中無論“墨辭”的内容還是“師讀辭”的内容都不太清楚。但P.2452《靈寶威儀經訣》所載“太極真人傳經章辞要經”却給出了“辭”的寫法:
某州郡縣鄉里某官先生道士王甲死罪辞□:宿命因緣,啓拔得去魔俗,歸奉大道,委身正真,遂蒙玄施,不以頑愚。昔賜佩黄赤二一无終玄録,金書玉字養身之道玉券已畢,受恩過泰。不唯下賤心樂真仙之道,進奉上清大洞玄經,已復有年,不能仙度,混同常人,魔俗不别。雖穢惡彰積,然精誠慕道,翹翹之不敢蹔休。遭遇運會,今見太上霊寶洞玄寶經遠妙上清高旨,衆真所宗。甲不以宍人,竊好至真,依法賷金錢二万四千。此物非赤縣貧窮小兆卒可得辦,請以某寶繒准。當謹奉辞上聞,思唯明法師先生垂慜一切有心之至,救甲飢渴之望,得爲身寶。若受道之後,輕泄至真,傳[非]其人,甲當身謝天、地、水三官,七祖獲考於地獄,命過之日,不敢怨道咎師。甲自心好道真,時所不拘逼,乞得尊奉大法。如違手辞者,當依科受罪。謹辞。
言詣太上霊寶洞玄法師某先生門下。
其文確實“以七祖爲證”,當與《上清太極隱注玉經寶訣》中的“墨辭”性質相近。但該文前無上啓仙真的格式,文末稱“言詣太上靈寶洞玄法師某先生門下”,可見這種“辭”是寫給師,而非仙真,自然不可能是“齋詞”[12]。《無上秘要》卷三五《授度齋辭宿啓儀品》記載了完整的授度儀式,該卷稱“諸行道,皆用御製新儀”[13],可知這是北周時改造過的儀式。該卷列出的“投辭文”,同樣也是寫給師的。《傳授經戒儀注訣》所列的“投辭文”卷末也直接稱“詣太上高玄大法師某先生門下”。總之,《上清太極隱注玉經寶訣》中也並没有讀齋詞的環節,但該經中稱“師讀辭”却提示了齋詞的來源。
“投辭”,又稱“投詞”,是指在齋會開始之前齋主向法師投遞的申請建齋的疏。前面提到的幾種文獻都是在傳授經法的齋會中投辭,其實靈寶齋均需投辭。敦煌本《自然齋儀》引《金録簡文》云:“建齋之始,未至齋,先一日,皆當香湯沐浴,宿到齋所。主人逆作本末,投辤法師,礼拜啓顙。法師便道户依事申奏。明旦相率,依法行道。”是齋意需在正式啓壇前由齋主預先寫好“投辭法師”。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十六《修齋受詞品》載三次投詞的“詞式”,其初詞式云:
具法位姓某,無官者具鄉貫。
右某伏爲某人,年月日時生,某年月日時某處身故,今經幾時,未測升沉。謹瀝丹誠,願備科式,崇建無上黄籙大齋五晝夜。於内三日正齋,九時朝奉滿散。修設三界高真清醮幾分位,上資邦國,普福生靈,廣度六道三塗,拔濟九玄七祖,集兹善果,專用薦度亡故某靈魂超生浄界。謹具狀申洞玄靈寶法師某君先生,伏乞法慈矜允,特與先次,敷擇建壇,開度施行。謹狀。
年 月 日 具位姓某狀。(D31,p433)
將此文與《靈寶威儀經訣》所載的傳經投詞對比,可以發現二者並無本質不同,都是寫給法師的申請書。所不同的是,本文需説明申請齋會的原因[14]。
負責“投辭”事務的正是監齋一職。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八《監齋鈔》引《昇玄經》云:“監齋十事:一者,令設供之家先齋前三日投辭於法師,陳説所願,並修所請齋人姓名、道位多少。法師受辭,即對辭主騰辭,上刺請監齋官屬。”(D6,p958)這裏提到“法師受辭,即對辭主騰辭”,可知法師在齋會中所宣之辭正是來自齋主的“投辭”。
如前所述,在《金録簡文》《明真科》等早期靈寶齋儀經典中,均無“讀辭”或“讀詞”的環節,但在《無上秘要》卷四八《靈寶齋宿啓儀品》中開始出現了“宣辭”。該卷於“啓請出官”中云:
某等宿命因緣,生值道化,玄真啓拔,得入信根,先師盟授三寶神經,供養尊禮,立功爲先。謹有某郡縣鄉里男女某甲投辭,列詣某等,丹心悾悾,求乞平省,輒爲宣奏。謹伏讀辭文。宣辭訖。某等按如辭言,言欵事切,在可哀愍,不勝所見。輒共相携率,沐浴清浄,燒香然燈,輒經行道,依法上請……[15]
《無上秘要》明確説這段内容出《明真經》,前文已引《明真科》的出官啓事,其建齋是爲“佐國之功”,與《無上秘要》爲個人行齋明顯不同。前引北大171自然齋儀是爲個人建齋,出官啓事中述齋意作“謹有某州郡縣某乙歸命清玄……”,而在《無上秘要》卷四八中則將這段改作“謹有某郡縣鄉里男女某甲投辭,列詣某等,丹心悾悾,求乞平省,輒爲宣奏,謹伏讀辭文”。由其中“某甲投辭”可知,後所讀的“辭”正是某甲所投之辭,而非齋詞。从“列詣某等”來看,這一“辭”也是寫給法師的,而非神真。《無上秘要》卷五十《塗炭齋品》在出官啓事中同樣有“伏讀辭文”之語,其前也稱“謹有某郡縣鄉里男女官生民某甲投詞列訴,詣於臣等”[16],可知所讀的也是“投辭”。
前引幾種早期靈寶齋儀的啓事均未提示讀詞,但其中的齋意應該就是來自於齋會前齋主的“投辭”,故有些文獻會在啓事中明確引述“投辭”。前文已提到,《赤松子章曆》中上章可類比於靈寶齋的啓事,在《赤松子章曆》中即有引述投辭的例子,如該書卷五《大塚訟章》:“今有某州縣鄉里某甲,投辭列款,稱門祚災衰,家累疾病,所作不利,所居不安,求乞章奏,解除塚訟。今據其事狀,粗可根尋……”(D11,p217)稱“投辭列款”,正與《無上秘要》所説“投辭列詣某等”文意一致。
實際上,在後世齋文中,仍保留有這種齋意引自“投辭”的形式。學界對於羽72B-1號寫卷已有不少研究[17],均將之視作道教齋文範本,這應該是没有問題的。該殘片共載五件齋文,今引其第三件於下:
夫以林宫湛景,惠焕光於成天;銑闕垂仁,慈波流於億界。普使人天離苦,生死歸真,得(德)被塵沙,功包浩劫。今齋主詞云:身抱𤵜病,見臥在床,万救不(瘉?),千醫靡郊(效)。慮恐年當大厄,命在重牢,窮笇盡於天羅,運絶終於地網。伏聞三洞布化,有延年度厄之科;七道之靈,致濟死生之法。敢承期旨,敬設清齋。伏惟元始證明,虚皇鑑映,願赦厶乙一生所犯万種罪條,以此熏脩,皆蒙蕩滅。即願真人度厄,却死更生;童子扶衰,迴凶爲吉。九丹仙藥,除病於[一]身;五帝靈符,蕩妖精於宅舍。必史(使)魂安魄静,氣力時康,飲美食甘,精神自豫。然後年齊白石,壽等青山,長保道恩,永貞天笇。合門男女、内外親緣,但離苦因,成无上道。
該文開端爲幾句歎道的駢文,這與一般道教齋文的形式是很接近的。但在歎道之後,該文以“今齋主詞云”引出齋意,與其它道教齋文有顯著差異[18]。該件寫卷前一首齋文也是以“今厶詞稱”引出齋文,可見這應是一種較爲常見的形式。這裏的“詞”,應該就是指“投辭”。因爲“投辭”是齋主寫給法師的“申請書”,故其中不會有夸大其辭贊歎齋主的“歎德”。羽72B-1所載幾件齋文均没有“歎德”部分,大概正是因爲這一原因。
《赤松子章曆》中的《大塚訟章》僅是引用“投辭”的齋意,但在《無上秘要》所載靈寶齋宿啓儀中已是直接“宣辭”,這在南北朝晚朝的道教齋醮儀式可能已是通行的形式。
《洞真太上太霄琅書》卷六《齋戒要訣》“爲同義救厄疾謝罪請福寮出官訣”記載了上清齋法的出官儀式,完整收録了“出官啓事”和“主人辭”。在“出官啓事”中稱“賫信參辤,如别請省(者?),伏讀如桉”(D33,p677),其後即列“主人辭”,其中有云“伏願法師道士行道,請福乞恩”(D33,p681),也可見此“辭”是主人寫給法師的“辭”。後世的某些齋會中還沿續了啓事中讀“投辭”的做法,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卷三十《傳度科格門》載傳度經法儀式,度師跪奏宣念後即“臣與弟子稽首再拜,宣讀投詞”(D30,p929)。
總之,至遲在南北朝後期,靈寶齋已在啓事中宣讀齋主的“投辭”來作齋意。後世在啓事中間宣讀齋詞,應該正是從宣讀“投辭”這一形式演化而來。實際上,直至五代、宋時,“投辭”和青詞仍糾纏不清,試比較以下兩則材料:
杜光庭《太上黄籙齋儀》卷一:
舊儀,令齋主每日投詞,如告齋之法。既初建齋時己投詞祈告,若每日重疊,即於禮爲繁。今止一度,餘日並停。(D9,p181)
初已投詞預告,正奏之後,高功主領其事,已達三界。臨壇之時,非投請師之狀,乃繳青詞也。(D31,p460)
由這兩條材料可知,至五代、宋時,仍有正齋每日投詞法師的做法。這種每日投詞顯然已與齋會開始之前的“投辭”性質不同,應是爲了在齋會中宣讀所用。但杜光庭和金允中都認爲這種做法不恰當,但這恰指示了齋詞這一文體的早期來源。金允中將每日投詞改作繳青詞,尤其可見青詞正是從投詞演變而來。每日投詞演變爲繳青詞,原有的齋會前的投詞依然存在,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十六《黄籙次序品》中專門有“告齋投詞”的説明(D31,p429),且在《修齋受詞品》列有“投詞”的式樣(D31,p433)。可見,在唐五代時,南北朝的“投辭”發生了演變和分化,作爲向法師請求建齋“申請書”功能的“投辭”沿續了下來,作爲齋會宣讀文本的“投辭”先演化爲正齋每日的投詞,又轉變爲齋詞、青詞。
曹凌又找到《八道命籍經》卷下“的謝齋法”法師在上啓中間讀辭,認爲所讀的正是齋詞[19]。但“的謝齋法”的“辭”没有上謁仙真之類的話,與後世齋詞有很大差别。這種“辭”的結尾稱“某號某年太歲某,某月朔某日子某時,於某州郡縣鄉里山館奉辭”(D33,p507),與《傳授經戒儀注訣》所載“投辭”基本一致。“的謝齋法”的“辭”結構上與《傳授經戒儀注訣》、《洞真太上太霄琅書》卷六、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四二等書中所載“投辭”近乎全同,與後世齋詞有顯著差别。但“的謝齋法”的“辭”有“仰怙玄慈,含弘塵垢”的字樣,似乎已是寫給仙真的文書,與寫給法師的“投辭”有所不同。那麽“的謝齋法”的“辭”很可能就是“投辭”到齋詞過渡的中間形式。
在南北朝道教齋會中,讀“投辭”的又是誰呢?《赤松子章曆》僅僅是在上章中引用“投辭”,自然這一部分内容仍由上章的主體法師誦出。《上清太極隱注玉經寶訣》稱“師讀辭”,則亦由傳經之法師讀辭。《無上秘要》所載靈寶齋宿啓儀在出官啓事中稱“伏讀辭文”,既用謙敬詞“伏”,恐怕讀詞的還是法師自己。但在部分場合下,可能也由齋主自己讀詞。前引《八道命籍經》卷下“的謝齋法”在提示讀詞的“洗心齎辭,謹讀以聞”前有小字注:“若爲人,云:‘今有師友尊上君親子弟男女某,同受此法,某今疾厄,公私迫碍,不得躬修,因臣妾等啓告,注心如科,臣妾等道同志合,冒操某辭,謹讀以聞。’”(D33,p507)既稱“爲人”“冒操某辭”,則知一般情況應由齋主自己讀辭,只在特殊情況下才由他人代爲讀詞。因此,在南北朝的道教齋會儀式中,讀“投辭”的似乎主要是法師或齋主,“表白”這一專門讀詞的齋職應該尚未出現。
在後世道教齋會中出現了“表白”一職,應該是從負責監督、接收“投辭”的監齋一職中分化出來的。《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三一九云:“今之表白,即副監齋也。”(D8,p807)《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一三“知職榜”有“副監齋法師”一職,其職責爲“讚舉壇儀,監眎齋獻,表白詞文,宣告讚祝”(D9,p450)。這都説明“表白”一職是從“監齋”中分化出來的。這與佛教齋會僧職也非常相近,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二載“赤山院講經儀式”:“維那師出來,於高座前,談申會興之由,及施主别名(各)所施物色。申訖,便以其狀轉與講師。”[20]這與《要修科儀戒律鈔》所載道教“監齋”監督“投辭”並將“投辭”送與法師的職事相近,不同的是需要在正式儀式中閲讀齋主的“會興之由”。《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又載“竹林寺齋禮佛式”,云:“表歎先讀施主設供書,次表讚了,便唱一切普念。”[21]侯沖已指出“表歎”即維那[22],此處則還需表讚施主,就是閲讀齋文一類的文字了。至遲在宋代,佛教的“表白”也獨立出來,贊寧《大宋僧史略》卷中云:“舍利弗多辯才,曾作上座,讚導頗佳,白衣大歡喜,此爲表白之椎輪也。”(T54,p242)該書未將表白與維那聯繫起來,似表明當時表白一職業已獨立。或許道教齋會也曾經歷了監齋讀詞的階段,後又從監齋中把“表歎”的職責獨立出來,單獨設立了“表白”一職。
如前所述,南北朝道教齋會的啓事中所讀的“詞”乃是齋會前齋主呈給法師的“投辭”,後世齋醮儀式的啓事中所讀的齋詞、青詞應即是從這種“投辭”演化而來。唐代以後齋詞、青詞與南北朝時的“投辭”主要有兩點不同,一是齋詞、青詞的接收者爲神真而非法師;二是内容上更加複雜,多有歎道、莊嚴迴向等内容。
如前所述,早期道教齋會中,往往是法師在啓請中提取齋主“投辭”中的齋意。在《無上秘要》等書所載齋儀中雖有“宣辭”的儀節,但宣讀的恐怕也是去掉“言詣太上霊寶洞玄法師某先生門下”等格套僅餘“齋意”的文字。在正式齋會中所用的文書,如出官啓請、上香發願、懺方文、言功拜表等,其接收者均爲神真。在齋會中所宣讀的“詞”既然已從“投辭”中分離出來,那麽很容易受這些文書的影響改爲向神真的陳情。
實際上,在向諸仙的啓請中宣讀的“詞”,其接收方乃是法師,這在邏輯上難免有些問題。“投辭”向齋詞的轉變過程中,接收方由法師轉變爲神真,很可能也與此有關。前引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所載傳度儀,度師跪奏宣念後即宣讀“投詞”,在讀“投詞”後,弟子仍需再拜跪白、上啓天尊(D30,p929)[23]。這種繁複的形式可能正是由於前雖宣讀了“投詞”,但“投詞”的接收者是法師,不是天尊,故弟子需再重新向天尊啓請。
這種文書接收者轉變的另一原因是可能來自佛教的影響。佛教在舉行齋會前也有類於道教“投詞”的“疏”[24],《國清百録》卷二載有《永陽王解講疏》(T46,p800),其中雖有幾句寫“天台顗闍梨”,但文前有“菩薩戒弟子陳静智稽首和南十方常住三寶、幽顯冥空、現前凡聖”的啓請,且寫智顗的幾句乃是向神佛夸贊智顗,而非與智顗對話。也就是説,《永陽王解講疏》實際是寫給神佛,而非法師。同卷所載楊廣《王受菩薩戒疏》同樣是這一情況。但同卷《少主皇太子請戒疏》却是直接寫給智顗的。因此,南北朝後期到隋代,佛教齋疏也處在轉型期,逐漸由寫給法師轉變爲寫給諸佛。南北朝至唐代,佛教儀式持續地影響著道教齋會儀式,與佛教齋疏性質相近的“詞”大概也受到佛教影響改爲以神真爲接受對象。
至於從投辭到齋文的内容轉變,可能也與受到佛教的影響有關。曹凌找到《三洞奉道科戒營始》所載“中齋儀”的歎道文,其形式與P.3562v所載齋文很相近,認爲P.3562v就是用於供食儀式的歎道文範文[25]。實際上,“中齋儀”很可能是受佛教影響産生的儀式。從“中齋儀”的名稱及具體形式看,都與宗賾《禪苑清規》卷六所載“中筵齋”較爲接近。這種齋僧儀式可以追溯至印度[26],P.2001《南海寄歸内法傳》卷一《受齋軌則》載印度齋法,在禮敬之後,“或可别令一人在尊像前長跪合掌,大聲讚仏,唯歎仏德,不雜餘言”。同書又載“南海十洲”齋法,也有“次請一僧,座前長跪,讚歎仏德”的環節。這顯然就是中國齋僧儀式所用歎佛文的源頭。實際上,中土佛教齋會中贊佛功德的歷史可能並不久遠,義浄《南海寄歸内法傳》卷四即云:“神州之地自古相傳,但知禮佛題名,多不稱揚讚德。”(T54,p227)《廣弘明集》卷十五載梁簡文帝《唱導文》已有歎佛的段落(T52,p205),則至遲在蕭梁時已有此法,但可能並未普及。發願前歎佛之法在佛教齋會中確立之後,逐漸向道教傳播。道教齋文、齋詞、青詞等開頭多有幾句歎道之文,其源頭應當正在於此。
唐代以後的齋文、齋詞末尾大多有迴向發願的内容,這顯然也是從佛教那裏繼承過來的。《南海寄歸内法傳》載印度齋法,施食時有“以今所修福,普霑於鬼趣,食已免極苦,捨身生樂處,菩薩所受用,無盡若虚空,施獲如是果,增長無休息”的呪願,已與迴向相似。而“南海十洲”的齋法更有“須稱施主名,願令富樂,復持現[福],迴爲先亡,後爲皇王,資及龍鬼,願國土成熟,人物乂安,釋迦聖教,住而莫滅”,這幾乎與佛教齋文的“莊嚴”部分結構一致[27]。因此,道教齋詞形式上的轉變,顯然與受佛教影響造成的儀式變化有關。
道教齋文的形式也揭示了其佛教來源。圓仁記載的一次佛教齋會次序爲:“行香畢,先歎佛,與本國咒願初歎佛之文不殊矣。歎佛之後,即披檀越先請設齋狀,次讀齋歎之文。”[28]曹凌指出“設齋狀”即相當於齋疏,“齋歎之文”即齋文[29]。有些道教齋詞恰似“投辭”與“齋詞”揉合在一起的面貌,如李商隱《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在正文前有一段文字:“唐某年月日朔,上清大洞三境弟子妾某,本命某年,若干歲,某月日生,屬北斗某星,住河南府河南縣正平坊安國觀内,今謹攜私屬弟子某等,詣京兆府萬年縣永崇坊龍興觀内,奉謁受上法師東嶽先生鄧君,奉依科儀,於三聖會仙堂内修建黄籙妙齋,三日三夜,轉經行道,奉爲先受法尊師,並道場男女官衆,及九玄七祖,弟子門徒等,懺罪拔苦祈恩。” [30]這很像是“投辭”的縮略。這種形式很可能已成爲道教齋詞的標準形式,《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十一載正齋行道所用青詞格式即與此相近(D9,p436-437)。這種形式應該即是繼承了佛教“設齋狀”+“齋歎之文”的齋文格式。
這種形式難免造成前後重複,後世即有人提出懷疑,如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云:“凡青詞之前,已具鄉貫姓名於某處建某齋爲某事,至詞中却叙哀祈之情而已。若有將一兩聯形容建壇行道、燒香然燈之意,則理涉重復。”(D31,p498)這種質疑當然是有道理的,但恰恰是這種不合理之處指示了其佛教來源。
曹凌已指出P.3562v其實是“中齋儀”所用的“歎道文”,而“中齋儀”又是來自於佛教的齋供儀式,這是很有見地的。因此,P.3562v所載的並非傳統靈寶齋的齋文,與傳世文獻中李商隱、崔致遠、杜光庭等人所做的道教齋文性質並不一樣。但不可否認的是,兩者的結構却有很大的相似性。分析敦煌道教齋文的結構,對理解這一文體是有幫助的。
李小榮根據宋家鈺對佛教齋文的分析,將道教齋文分爲歎道、齋意、道場、莊嚴四部分[31]。郝春文將佛教齋文分爲號頭、歎德、齋意、道場、莊嚴五部分[32],這似乎在具體論述中更爲方便,因此本書將此五分法套用于道教齋文,分析爲歎道、歎德、齋意、道場、莊嚴五部分。
歎道,即將常見的道教教義做成幾句駢體文。如前所述,早期道教的“投詞”中並無這一部分内容,在前引P.2406《太上洞玄靈寶明真經科儀》、P.3282→S.6841+BD15636+P.2455《自然齋儀》以及北大171號的稱位啓請中也均無歎道的内容。也就是説,傳統的道教齋會文書中並無“歎道”,這一部分是受佛教齋供儀式及相關文書影響産生的。道教齋文中的“歎道”即相當於佛教齋文的號頭、歎佛,李小榮認爲“至於佛教齋文所説的號頭(號),在敦煌道教文獻中尚未發現”,這恐怕是不正確的。不少敦煌道教齋文第一部分均爲歎道。黄征稱“願文的號頭多可套用”[33],這對於道教齋文同樣適用。如P.3562v第二件齋文稱“垂一炁、啓乾坤者,道寶也;列三洞、玄之又玄者,經寶也;捨苦與樂、樹福除殃者,師寶也”,後“邑願文”“當家平安願文”與之大致相同。又“女師亡”“僧尼亡”開頭均稱:“一寒一暑,天之道;有生有滅,人之常。故南華真人起喻舟壑,東魯夫子發歎逝川。生死之道,其大也夫!”正因爲“歎道”已成套語,故有些齋文便將這一部分省略。P.3562v中,“兄苐(弟)亡”“亡男女”兩篇在“歎道”中間均以“云云”二字省略了大量内容,“亡妣”“迴禮席”“東行亡”等篇無“歎道”部分,恐怕都是省略。這些齋文可能在謄録爲儀式用文本時再補齊,甚至可能是行齋宣讀時由法師隨口背出。
歎德,即讚歎齋主之德,若是薦亡類的齋文則是讚歎亡者之德。這一部分雖不如“歎道”部分那樣近乎處處通用,但還可以按分類套用。佛教齋文文範P.2867《齋琬文》“序臨官”一部分大多是按齋主身份分類做的“歎德”範本,如“刺史”“都督”等。敦煌道教文獻雖未見到這類歎德範本,但各齋文中的“歎德”部分大多形式呆板,内容相近。P.3562v中,“亡男女”後的亡考文和“亡孩子”前的亡考文,其“歎德”即基本一致。第二篇齋文稱齋主及合邑人等“惠鏡常懸,知色身易往;智燈恒照,識脆命之難留”,同卷《當家平安願文》稱齋主某公“即知浮生易朽,僞質難留”,語意也大致相近。
齋意,即敘述設齋的原因和目的。嚴格來説,“歎德”似乎也應當算作“齋意”的一部分,如P.3562v第一篇齋文“即席齋主設齋意者”一句以下即爲“歎德”,歎齋主德後方言“但恐危形易朽”云云的齋意[34]。“齋意”是一篇齋文中最核心的内容,早期道教齋會宣讀“投辭”正是爲了説明齋意。事實上,有些齋文僅有“齋意”部分,如P.3562v的“亡孩子”“入宅”兩篇,這也説明“齋意”是齋文中最重要的部分。
道場,即對齋會現場的描摹。這一部分往往千篇一律,且語多浮誇。如P.3562v第一篇齋文云“供列天廚之饌,爐焚百和之香”,第二篇云“列九廚妙供,焚百和名香”,第四篇云“幡摇十絶,爐起名香;百味雲廚,千聲響亮”,各篇用詞非常相近。P.3562v“迴禮席”一篇的“道場”部分僅“於是泛灑庭院”一句,後以小字注“取前用之”,可見“道場”部分的用語往往是通用的。同件寫卷中的“亡男女”一篇的“道場”部分即與前引第四篇完全相同。所以不少齋文範本往往將這一部分省略,如P.3562v第三篇“亡妣”僅用“追福”二字代替,這是一篇齋文範本,在實際齋會中可能以現成文樣補入。
莊嚴,即爲齋主求祈的内容。一般格式爲先莊嚴齋主及合門大小、内外姻親,次迴向國主帝王、一切衆生。如果是薦亡的齋文,則先莊嚴亡靈,次莊嚴齋主,次迴向。敦煌各道教齋文的“莊嚴”部分與佛教齋文形式非常相近,往往套用“持兹勝福,先用莊嚴……次用莊嚴……”的形式。這部分的内容同樣程式化嚴重,可以套用,P.3562v中“亡師”和“女師亡”兩篇的“莊嚴”部分即基本一致。
除了這五部分正式内容外,P.3562v的有些齋文結尾還有一些格式語,如第一篇結尾有“稽首歸依正真三寶”,第二篇結尾云:“然後贊揚功德,必在一人;證明福田,莫過衆口;各各虔成(誠),自利利他,發至誠,施一切誦。”相近的内容也見於“亡師”“女師亡”“邑願文”等篇。曹凌已指出,“這些表述都非常類似南北朝以降佛教科儀書中的習語……是提示大衆齊聲和佛、贊唄和禮拜的提示語的略寫”[35]。P.2337《三洞奉道科誡經》所載“午齋儀”在“歎道功德”後即有六願,每願以“至心稽首正真三寶”或“至心稽首得道衆聖”結尾,如第一願云:“願齋主七世父母,神生浄土,勝報无窮,至心稽首正真三寶。”“稽首歸依正真三寶”所提示的應該就是大衆誦類似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説“贊揚功德,必在一人”,這裏的“一人”應該是指宣讀此前“歎道文”的高功法師。法師在宣讀完“歎道文”後即以類似提示語提示參與齋會者“施一切誦”。
在分析了敦煌道教“歎道文”的結構和用法之後,本書再以李商隱《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爲例,分析傳世道教齋文與敦煌道教“歎道文”的相近與相異之處。今將李文引録如下:
唐某年月日朔,上清大洞三境弟子妾某,本命某年,若干歲,某月日生,屬北斗某星,住河南府河南縣正平坊安國觀内,今謹攜私屬弟子某等,詣京兆府萬年縣永崇坊龍興觀内,奉謁受上法師東嶽先生鄧君,奉依科儀,於三聖會仙堂内修建黄籙妙齋,三日三夜,轉經行道,奉爲先受法尊師,並道場男女官衆,及九玄七祖,弟子門徒等,懺罪拔苦祈恩。辭上謁虚無元始自然天尊……一切棲隱諸靈仙等。
妾夙值師尊,欽聞教旨,伏以元皇布氣,時播羣生;太一傳形,肇流品庶。皆陶無始,成彼自然。及三古已還,九皇祕迹,羣妖衆孽,黷亂真玄;鬼道尸邪,干迷至正。於是大分治化,廣闢章符。金板玉繩,載演修存之術;河源酆部,重明考治之科。故得三靈無墊壞之虞,萬物被生成之德。
妾内惟幼騃,晚遂修持。爰在童蒙,被諸僭(𠎱)咎。去元和某年,獲託於故户部尚書贈左僕射臣馬總。極紛華於少壯,結胎血之因緣。況臣總被沐君恩,久居藩鎮,受專征之寄,擅外閫之權。殄寇下城,所傷者不記;用刑持法,所坐者至多。雖事上之心,誠無顧避;而奉行之際,或爽重輕。故臣總平生之時,許妾以虚無爲念,冀因晚節,同結良緣。及臣總捐家,妾終喪紀,婚姻麤畢,門户如初。故東都某觀道士南岳先生符君,哀妾香火之勤,成妾巾褐之願。爰從披度,驟歷年光。雖積穢行尸,感通莫冀;而三蟲六賊,制伏無虧。流輩之中,吹嘘驟至,謂可以奉三洞之尊法,稽七真之異聞,勸請殷勤,推許重疊。妾雖榮從非望,亦念切良時。遂於某年,於某處奉詣大洞師東岳先生鄧君奉受上法,迴車畢道,交帶紫紋,負荷玄科,叨忝真位。妾夙宵感勵,寢食慚惶,於今五年,益勤一志,兼誓除俗累,漸慕清修,休絶已來,志念愈潔,所希稍存真氣,可降衆靈。
又按《仙記》云:師與弟子,能相保七年者,法當得道。況今國家奉玄元之裔,聖上崇清浄之風,妾師奉爲君親,廣存濟度,妾又筋骸非病,齒髮未衰,仰佩玄恩,實爲罔極。是敢重投靈地,再獻微誠,遂有同學男女官某,嘉妾至心,勉妾上路,即於今夕,再次仙都,慶百生有幸之辰,登三聖會真之室。
修崇始畢,朝禮云初。何必銀臺,遠居東海;詎資瑶闕,近到西昆?窺觀而羽翼疑生,行列而雲霓交映。欣榮過極,感泣不勝。謹用上按仙儀,旁徵齋法,特延清衆,重請本師。
伏乞太上三尊,十方衆聖,曲流玄澤,大降鴻私,録妾一念之清心,赦妾億劫之重罪。伏願善緣益長,丹懇獲申君王冀保於千齡,輔弼永綏於百福。五穀豐稔,四方乂寧。先授道師,遷洞天之位;今傳法主,享龜鶴之年。道俗二緣,咸蒙覆露;幽明兩代,並洗愆尤。先魂無冢訟之辜,同志絶干城之患。陰幽滯爽,狴犴窮寃,皆獲遷昇,盡從寬釋。妾誓持女弱,永奉玄微,苟負盟文,冀當冥考。妾某無任懇惻祈恩之至。謹辭。[36]
該文自“唐某年”至“安國觀内”,述年月及齋主法位、鄉貫;自“今謹攜”至“拔苦祈恩”簡述齋意。前面已提到,圓仁述佛教齋會“披檀越先請設齋狀,次讀齋歎之文”,這一部分即頗似“先請設齋狀”。
這種開篇形式可能是唐宋道教齋詞的標準格式,但收録於文集中的齋文往往把這部分内容省略。李商隱爲王氏所做第二文也有這一内容,《爲故麟坊李尚書夫人王鍊師黄籙齋文》亦存這一形式,但爲王氏所做第三文却省略了這種格套。崔致遠《禳火齋詞》以較簡單的形式保留了這部分内容,崔致遠《桂苑筆耕集》的其餘幾篇齋文有“啓請如科儀”字樣,可能即包含了這部分内容。《廣成集》諸齋詞全無這部分内容,恐怕也是省略。
後世青詞也採用了這一形式,成書於唐代的《翰林學士院舊規》“道門青詞例”云:
維某年月歲次某月朔某日辰,嗣皇帝臣署,謹差某銜威儀,某大師賜紫,某處奉依科儀修建某道場幾日,謹稽首上啓……一切衆靈:臣聞云云。尾云謹詞[37]。
可見青詞文前也有年月、名位、簡單的齋意,而後上啓諸仙,再以“臣聞”引出青詞正文。
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二四載“黄籙青詞式”爲:
維某年歲次某甲子某月某朔某日某甲子,某府州縣某處住坐奉道某官姓某,謹投某經籙法師某,於某處啓建無上黄籙大齋幾晝夜。上資邦國,普福羣生,開陞七祖魂靈,廣度九幽孤爽。集兹善果,專用薦度亡故某魂,超生善境。謹謹頓首投詞,上啓太上無形無名虚無自然至真大道無上元尊金闕玉陛下。臣伏以入文臣無任瞻天望聖激切屏營之至,謹詞。(D31,p495)
這種青詞和前引李商隱所作齋文的格式大致不差,均有年月及鄉貫,並簡述齋意,在上啓天尊後方以“臣伏以”引出青詞正文。
《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自“辭上”至“一切棲隱諸靈仙等”爲啓請諸仙。沈亞之《郢州修明真齋詞》、崔致遠《禳火齋詞》也有這些内容,崔致遠《桂苑筆耕集》所稱“啓請如科儀”當即指此。《廣成集》諸齋詞無這部分内容,恐怕也是省略。
早期道教齋會中所宣的“辭”爲“投詞”,“投詞”是寫給法師的建齋申請,其中自然不會有啓請仙真的内容。如曹凌指出的,P.3562v諸齋文是類似“午齋儀”之類的齋供儀式所用,是以法師視角寫作,文末還會有“施一切誦”等法師的提示語。據P.2337《三洞奉道科誡經》所載“午齋儀”,法師在誦出齋文前已有“至心稽首太上三尊、十方衆聖”,那麽在齋文中也不需要啓請仙真。傳世文獻中的齋文多從齋主角度寫作。在齋會儀式中,法師雖在讀詞之前已啓請諸仙,但在從齋主角度寫作的齋文中還需再次啓請。可相對比的是,崔致遠所做諸齋詞文前均有“啓請如科儀”字樣,而《應天節齋詞》三首係爲皇帝求福,無特定齋主,其齋詞以“道士某乙言”開頭,也就是從道士視角寫作,那麽開頭就没有“啓請如科儀”字樣[38]。
李小榮認爲《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自“唐某年”至“諸靈仙等”一段文字“似可和‘歎道’劃等號”[39],這顯然是不正確的。前揭李商隱文自“伏以元皇布氣”開始的一段駢體文才是歎道,而歎道以“伏以”起首,更與杜光庭所作齋詞以“伏以”“伏聞”“臣聞”字樣作爲歎道開頭的格式一律。傳世齋文與P.3562v的“歎道”部分雖語言雅俗不同,但都是以駢體文頌讚道之功德,形式和性質都是很接近的。
早期道教齋會所用文書中均無“歎道”内容,其開頭多爲自我説明或懺悔的幾句話,如前引P.2406《太上洞玄靈寶明真經科儀》“臣宿命因緣,生落法門……臣祖世以來,逮及今身,生值經教,常居福中,功微德少,未能自仙,志竭軀命,佐國之功”一段。這與前面分析P.3562v結構中的“歎德”差可對應。
道教齋會所用文書的“歎道”部分應該是在佛教影響下産生的。值得注意的是,唐代的道教齋文還有不少不以“歎道”開頭,而是如道教傳統形式一樣以自謙的幾句話開頭。如李商隱《爲相國隴西公黄籙齋文》開頭即云:“臣忝系仙枝,獲蒙道蔭,早佩相印,屢登齋壇。雖八景三清,麤聞科戒;而七情五賊,未勉修持。入輔出征,緜時歷歲。”[40]並無“歎道”[41]。杜光庭《趙郜助下元黄籙齋詞》《李玄儆爲亡女修齋詞》、崔致遠《黄籙齋詞》等都是這種形式。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杜光庭《金籙齋啓壇儀》在重稱法位上啓後有“歎道”部分,同爲杜光庭所撰的《太上黄籙齋儀》卷一《第一日清旦行道儀》,在稱法位上啓後稱:“臣等億劫良因,生值大化,玄真啓拔,得處玄門。三師盟授,三寶真經,法應度人,九萬九千,位登至真,而功微德薄,未能自仙,乘愆蹈過,荏苒塵寰。”(D9,p183)這也是一段自謙之文,並無“歎道”。這似乎表明,佛教對道教的影響並不徹底,道教傳統的文樣形式還保持著一定生命力。
《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自“妾内惟幼騃”至“可降衆靈”相當於“歎德”,其中歷述齋主學道經過,駢散結合,言詞懇切。如前所述,早期道教儀式所用文書開頭均爲自我説明的一段話,《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應該也是對這一形式的繼承。另外,傳世道教齋文以齋主爲寫作視角,這也不便於讚美齋主。因此,傳世道教齋文語多謙退,與敦煌道教齋文以浮誇的語詞讚歎齋主有所不同。
《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自“又按《仙記》”至“登三聖會真之室”述建齋的原因,與“齋意”部分相當。應注意這段内容與文前“奉爲先受法尊師,並道場男女官衆,及九玄七祖,弟子門徒等,懺罪拔苦祈恩”一段齋意簡述的區别。從現有的道教齋文看,正文的“齋意”部分大多鋪陳較多,且文詞華麗,而文前的齋意説明則往往是簡單的、格式固定的一句話。
《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自“修崇始畢”至“重請本師”描摹了齋會的環境及參加齋會的道衆,相當於“道場”部分,但這與敦煌道教齋文形式呆板地羅列幡花香廚有所不同。但如李商隱如此巧思的作家畢竟不多,傳世道教齋文道場部分的内容仍以描繪燈花香燭爲主,如杜光庭《中元衆修金籙齋詞》:“拂瑶壇而展禮,按金籙以陳儀。龍綵質心,香花備信。熖九光之蓮炬,下照冥津;飄三素之檀煙,上聞真域。”[42]大多傳世的道教齋文道場部分都非常簡略,甚至完全没有。李小榮認爲:“封敖、李商隱等人的齋文幾乎都没有對‘道場’進行描摹,大概這類文字在實際的齋事活動中,可由執事者臨場發揮。”[43]但早期道教齋會文書也並没有這類描寫齋會現場的内容,不少傳世齋文中無這部分内容,很可能也是對傳統的繼承,而非省略。
《爲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籙齋文》“伏乞太上三尊”以下則爲莊嚴乞願的部分,仍是先莊嚴齋主自身,次迴向國主帝王、天下衆生、地獄魂爽。與敦煌道教齋文相比,傳世齋文多以“伏乞”“伏願”開頭,或用其它更爲活潑的形式。敦煌道教齋文那種以“持兹勝福,先用莊嚴……次用莊嚴……”分别層次的呆板形式在傳世文獻中没有出現過。需要説明的是,“迴向”本來也是佛教觀念。現在看到早期齋會文書的“詞”很少,《赤松子章曆》所載上章除爲己身祈福外,還會涉及九玄七祖、家口大小,但基本没有爲天下衆生祈福者。不少傳世齋文没有迴向的内容,可能也與這一傳統有關。如杜光庭《黄齊爲二亡男助黄籙齋詞》僅求亡男出幽關,不及他人[44];《李玄儆爲亡女修齋詞》同樣僅祈求拔度亡女[45]。這可能也都是繼承道教傳統的結果。
道教儀式文書多模仿世俗文書的格式,如前引P.2452《靈寶威儀經訣》“投辭”即有“謹辭”字樣。道教齋詞本質上是齋主寫給仙真的文書,所以其中也多用世俗文書格式。傳世道教齋文在文末或有“無任激切屏營之至”“謹辭”等字樣,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但收在文人文集中的齋文於格式套語多有省略,故今見傳世齋文對於“謹辭”等内容或存或省。這是道教特有的現象,在佛教文書中似未見這種情況。P.3562v所載齋文無“謹辭”等字樣,恐怕也是因爲其使用場合是深受佛教影響的“中齋儀”等儀式。
綜上所述,傳世道教齋文與P.3562v敦煌道教齋文雖然看起來差别很大,但其實有很强的相似性。兩者的差别主要由於使用場合不同。傳世道教齋文又在不同程度上繼承了早期道教儀式的一些傳統,這也造成了與P.3562v形式上的不同,後者與佛教齋文形式上幾乎一致。
雖然醮儀在文獻中很早就有記載,但唐代以前的文獻很少有關於醮法和醮詞的記録。目前所見的可以確定的最早“醮詞”大概應是杜光庭《廣成集》中卷六至卷十七所載醮詞[46]。這些醮詞在形式上與同書卷四、卷五所載齋詞全無分别,歎道、齋意、道場、莊嚴各部分具全。大概從唐末開始,齋、醮僅儀式有分别[47],所用文書格式已趨於一致[48]。
青詞之名得之於書寫的紙張,《大唐郊祀録》卷九:“開元二十九年初置太清宫,有司草儀用祝策以行事。天寶四載四月甲辰,詔以非事生之禮,遂停用祝版,而改青詞於青紙上,因名之。自此以來爲恒式矣。”[49]但道教青詞是否直接來源於太清宫祝版所改的青詞還有疑問[50]。至遲在五代時,齋詞、醮詞就均可稱爲“青詞”,故杜光庭《皇太子爲皇帝修金籙齋詞》云“青詞奏御”[51],《勑醮諸名山大川詞》亦稱“敬託青詞”[52]。《文苑英華》卷四七二始將“青詞”作爲一種文體[53],所收僅白居易、吴融等所作五篇青詞。宋以來文集中青詞數量很大,從格式上看,有些仍遵從唐代齋文舊式,如韋驤《錢唐韋先生集》卷十六所載三篇青詞[54],仍可見出歎道、齋意、道場和莊嚴各部分。有些文人,尤其是文名較勝的文人,所作青詞就格式靈活得多,如歐陽修《内中福寧殿罷散三長月道場青詞》,起首本應爲歎道的部分改爲以駢文寫時令,然後書簡單的兩句“道場”和“莊嚴”,並無所謂單獨的“齋意”[55],大約是因爲這種例行道場並無特别需要説明的齋意;又如蘇軾《徐州祈雨青詞》大部分篇幅都在描摹災荒殘狀,僅最後幾句祈請上天降雨,全無“歎道”“道場”的内容[56];而王安石所作青詞,則大多僅簡單的幾句話[57]。
這種靈活的書寫方式,一方面可能與部分傳世唐代齋文一樣繼承了早期道教儀式的傳統,另一方面可能也與當時的相關規定有關。《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十一“書詞格式”云:“如啓聖後下文,不得過十六句,當直指其事,務在簡而不華,實而不蕪,切不可眩文贍、飾繁藻,惟質朴爲上。”(D9,p437)金允中在《上清靈寶大法》卷二十四中更對傳統的齋文書寫格式表達了非常激切的看法:
其辭貴簡而不尚繁,貴質而不尚麗,傾心露膽,求哀於上帝也……近代詞賦,多愛斷章用事,而於青詞,置謎語有同兒戲,亦敢爲謄奏,良可哀也……俗人之見,每於薦度則力稱亡者之德行,備述生前之勤勞,豈是告天請宥之意耶?人子孰不愛其親,若欲稱其行義,當求大手文筆,以爲墓誌、行狀,及祭文、挽章之類,可詳書之,此詞非此例也。矜耀死者之所長,以誇於天下乎?謂亡者而天不知乎?禱病禳災之詞,亦不能悔愆引咎,反行怨天尤人。或取經史中語,以爲請福之辭,或希求爵祿,或僥望壽祉,極口形容,不識退遜,彼以天爲何物耶……凡青詞之前,已具鄉貫姓名於某處建某齋爲某事,至詞中却叙哀祈之情而已。若有將一兩聯,形容建壇行道燒香然燈之意,則理涉重復。其文切在簡當,一念萌於胸次,萬靈鑒於空中,但不可不致辭,以伸懇禱而已,又何待繁文盈牘,而後動天乎?(D31,p496-498)
這幾乎將歎道、歎德、道場、莊嚴全部否定,僅需致辭“以伸懇禱”,有簡單的齋意和求祈内容便已足夠。金允中這種看法一方面是對道教傳統的回歸,一方面大概也有依據當時道教界的思想做出的創新。文人、道流的創作實踐影響了相關理論的産生,而這一理論在形成後也規範了文人的創作。宋代文人所作青詞大多僅有簡單的幾句話,可能正是受這一理論的影響。但這可能只是高級别道士和上層文人中流行的樣式,從金允中所批駁的“俗人”和《金瓶梅》所載西門慶打醮“齋意”來看[58],大概宋代以後一般民衆齋醮儀式中所用章奏仍用唐五代以來的舊式。
宋人文集中,道教齋醮儀式所用的章奏,除了稱爲“青詞”外,還有一些稱爲“齋文”或“齋詞”,如歐陽修既有《太祖皇帝忌辰道場齋文》,又有《建隆觀開啓追薦温成皇后道場青詞》[59]。目前還無法確定兩者的區别,但晚唐五代以後,人們在使用這類名稱時似乎並不太嚴謹,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五:“韋公於二十四化設醮,請(符載)撰齋詞。”[60]是醮儀之章奏而稱“齋詞”。張澤洪也指出:“從唐宋開始,不再嚴格區分齋與醮。”[61]因此宋人文集中的“齋文(齋詞)”和“青詞”很可能並無本質的區别。
另外還值得討論的是齋文與所謂“願文”的關係。因爲齋文的“莊嚴”部分爲求祈、發願,所以有部分學者將敦煌文獻中的齋文定名爲“願文”。不少學者已在論述佛教齋文時有所辯駁,此不贅述[62]。但在此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説明。李小榮《敦煌道教文學研究》第四章《敦煌道教齋文願文考》對道教願文以及願文與齋文的關係作了研究,但該書將願念文、上香願文、造像題記、寫經題記等放在一起討論,其中部分論述頗不明朗。今結合敦煌道教齋儀文獻略作澄清。
S.6841《自然齋儀》述行道儀式曰:“初入齋堂呪户,次礼師思神,次誦衛靈神呪,次呪香發爐,次出官啓事,次三上願,次十方礼,次十方懺,次存思命魔,次步虚及礼經懺謝,次願念,(原注:平旦誦十念,齋時誦五念,酉際誦十二願。)次呪香復爐,次詠奉戒頌,次事畢出道户咒,次日滿齋竟言功。”其中在出官啓事(在這之中應讀齋文)之後三上香三上願,所讀者即上香願文。S.4652→P.4965寫卷即爲金籙齋上香願文文範[63]。在儀式行將結束,呪香復爐之前有願念的環節,其中所讀的便是願念文,有十念、五念、十二願等名目。《無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三四(D9,p580)、《道門通教必用集》卷二《詞贊篇》(D32,p16)均收載了一部分願念文。這兩種文書與齋文格式差别非常大,應用場合也完全不同,幾乎没有可以比較的可能。張澤洪《道教齋醮科儀研究》認爲“讀詞”是“臨壇法師稱法位後,即恭對太上三尊,宣讀奉獻的青詞……法師三捻上香,供養道經師三寶,誦念祈願之詞”,並引《太上黄籙齋儀》“一捻上香詞”[64]。這是誤把《太上黄籙齋儀》的“讀詞”當作小標題,而以爲其下的文字都是“詞”,並把上香願文也包括進去,同樣是不太妥當的。
本節梳理了道教齋文産生、演變的過程,並將傳世文獻與敦煌文獻中的道教齋文做了對比,分析了道教齋文的結構,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一、最初的靈寶齋中並無讀辭環節,由法師在啓請中誦出齋意。後法師在啓請中宣讀齋主請求建齋的“投辭”。這種“投辭”逐漸演變爲後世的齋詞。在這一轉變過程中,佛教起了很大作用。
二、從P.3562v看,一篇完整的道教齋文,正文應包括歎道、歎德、齋意、道場、莊嚴五部分。在具體文樣中,除“齋意”部分外,其它都有省略的可能。但P.3562v可能主要應用於“午齋儀”之類深受佛教影響的齋會中,與傳世齋文的應用場合並不相同。
三、從傳世文獻來看,以齋主視角寫作的齋文,前有齋主銜名及齋意簡述,並有“辭上謁”諸仙真的内容,文末有“無任激切屏營之至”“謹辭”之類的格式套語。齋文的正文結構與P.3562v相近,但又不同程度上繼承了早期道教的傳統,或無“歎道”“道場”,或在“莊嚴”部分無迴向。
四、齋詞與醮詞形式上大體一致,又均可稱爲“青詞”。宋代文人創作的青詞與唐五代齋詞相比,既有對道教傳統的回歸,也有創新,當時的道教理論也做了一些改變來適應這些創新,但舊有的齋文格式仍然在中下層流傳。
本文來源於郜同麟《拘校道文:敦煌吐魯番道教文獻研究》第五章“道釋相激:佛道關係視域中的敦煌道教文獻研究”第一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