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 图:傅显渝
文 / 微信号:qicheEC
日前,李文星在天津静海传销窝点死亡事件再次让传销问题成为关注热点。但对于汽车行业的诸多经销商而言,传销其实也并不陌生。
2012年5月份,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工商部门曾查处一起涉嫌汽车传销案件。在此案件中,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组建“庞大帝豪俱乐部”发展会员,每个会员再发展其他的会员加入,每人交纳2.2万元费用,只要满15人,就可获得一辆某品牌轿车或8万元的现金报酬,而上线每发展一个获得车或8万元现金报酬的会员,还可以得到额外的现金奖励。
此外,2013年1月份,山东省德州市也有拼人“购车”的案例发生。当时广告宣称花不到3万元就能买到市场价为8万多的别克凯越:一个人交29800元,再发展6个人,这6个人每人也交29800元,然后自己就能提到新车,其他6个人想提车也得各自发展6个人。
这样的汽车传销案例,每年遭到曝光,但屡禁不止。同时,这些传销黑手有时并不只瞄准普通的购车人群,汽车经销商也是他们的目标。
例如,某地汽车集团以“汽车超市”和“互联网+”为名义招募投资人,投资几十万元占几万股。在多个城市集资开设店面。但作为一家汽车超市并不依靠卖车盈利,要求不断拉拢新的投资人,并允予高额拉拢回报。多数经销商加入后,并不能通过卖车经营获取收益,只能不断拉拢人头,这都是典型的庞氏骗局。
车源、客情流量、资金、物流等商业条件才决定汽车销售的成败,一味的发展下线是传销的显著特征。
其实,汽车传销手法与其他传销模式并无更大区别,但由汽车商品价值远高于普通商品,其回报诱惑会更高,会更吸引人加入投资,但本质上都是采用通过拆西补东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资金流转,一旦某一环资金链断裂,势必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根据多家反传销信息总结,亿邦动力网总结汽车传销诈骗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互联网包装”式,投资主体经常通过互联网或科技创业等不为普通投资人所了解同时又显得专业性很强的名目作为项目包装,有极大的迷惑性。但都会要求新入网经销商缴纳会费(投资金),成为会员(股东),取得发展下线资格,然后按照所拉人头获得奖励。往往脱离买卖汽车或者其他汽车经销商本职工作,投入到拉人头的事业中。
2、采用“资本运作”方式,打着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投资理财等虚假幌子,甚至引用部分汽车新政,例如汽车超市、汽车商城等概念,再诱以高额回报,引诱汽车消费者或经销商缴纳会费获得会员资格。
3、“电商购物”式,借助某电子商务平台为幌子,加入者必须在汽车电商平台购买定额商品作为发展线下资格。
4、“免费返利”式,传销组织提出“免费”、“消费多少返还多少”等等颇具诱惑力的标语,不断诱使普通购车人群上当。
5、“办卡”式,主要通过办卡、拉人头办卡的方式,并予以高额回报。
6、各种投资互助式,以各种“互助投资”、“慈善捐款”等口号,搭配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并且鼓励经销商宣传拉拢会员与奖励。
7、汽车直销式,以厂家直供、海关拍卖、国家暗中销售等直销名义进行诈骗,汽车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行情,并要求拉拢更多人参与。
据了解,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地域与人际关系的界限在线上会越发不明显,现代传销手段更隐蔽,传播速度更快,受害群体也更广泛。汽车经销商和购车人群更要冷静判断,选择靠谱品牌和合作伙伴,回归汽车销售本质,拒绝不合理的利益诱惑。【汽车电商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