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供应商汤姆森金融公司开始运用电脑程序自动撰写经济和金融方面的新闻。
美联社宣布,正式使用自动化洞察力公司的写稿软件Wordsmith平台,自动撰写有关公司财报的新闻。
Google 发布一篇技术博客,讲述了人工智能作画是建立在“人工神经网络”算法的基础上,在识别图像后即可作画。同月,谷歌发布由人工智能机器人Magenta创作的钢琴曲《爸爸的车》,钢琴曲共运用四个音符,时长约90秒。
腾讯财经开发的自动化新闻写作机器人Dreamwriter发表了一则名为《8月CPI同比上涨2.0% 创12个月新高》的文章,引发了社交媒体大量转载和讨论。
由微软人工智能“小冰”创作的诗歌集《阳光失了玻璃窗》正式出版发行,据介绍,“小冰”的创作能力事通过反复学习1920年以后的519位现代诗人的千余首诗上万次实现的,当看到一张图片后,“小冰”会产生灵感,并有感而发进行创作,创作过程几乎与真实诗人的过程无异。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出现,对传统著作权法体系形成巨大挑战:
一方面
,人工智能创的作品是否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另一方面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者”是谁,权利归属如何认定。当前,不管是基于版权法的完善、司法实践的需要、还是产业的良性发展,都需要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可版权性、作者身份确认及权利归属问题做出回应。
本次沙龙拟邀请学术界、实务界和产业界专家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会议时间:
2017年9月2日(星期六)下午13:30 - 17:00
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5层会议室
主办方: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协办方:
协力律师事务所
媒体支持:
知识产权那点事
1
、在由产业界专家介绍技术背景的基础上探讨人工智能如何界定?
2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过程和动物“智力活动”(如:训练大猩猩进行自拍)与人类创造性智力活动有何区别?
3
、如何看待人工智能作曲?撰写新闻?绘画?创作诗歌?
4
、人工智能创作的内容是否能够基于独创性标准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5
、人工智能软件的设计者、使用者或人工智能本身是否可以认定为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人?
6
、既有著作权归属模式应如何规制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
点击“阅读原文”报名,咨询请联系:021-68865899
报名成功会发邮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