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来自插画师
U Jung
作品)
理论上,爱一个人到什么程度都不过分,但是实际上,为爱丢掉尊严的人最后也会丢掉爱。学会不纠缠,体面分手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智囊君
文|尼可 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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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老友记》的朋友,都对瑞秋有着深刻的印象。
瑞秋,这个敢爱敢恨、有点娇气的女孩一直都存在争议,但正因为珍妮弗·安妮斯顿把这个角色演得深入人心,才能存在如此多的讨论吧。
其中,她和罗斯曲折的爱情故事让我记忆犹新。
罗斯误会瑞秋跟她的同事暧昧不清,一气之下跟打印店的女孩发生了一夜情。第二天一觉醒来,罗斯后悔不已。当他找到瑞秋想要跟她道歉的时候,发现一切都迟了。瑞秋跌坐在咖啡店的角落,失魂落魄地看着罗斯,冰冷地说:“你是我认为唯一一个永远不会伤害我的人。”
分手,痛!不分手,更痛!
罗斯道歉了一整夜,瑞秋也拼尽全力想要原谅他,想要忘记一切,可最终她还是无法战胜心魔,黯然选择了分手。
不久后,罗斯再次陷入爱情,瑞秋却倍感伤心。她一直沉浸在和罗斯的恋情中未能挣脱。当她看到罗斯享受爱情的甜蜜的时候,情不自禁地跟罗斯擦起了火花。
罗斯很是困惑:“明明是你提出分手的!”
瑞秋说:“那是因为我在生你的气,并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了!”
太多的感情就是这样吧,爱得越深,恨得越痛,就越是难以原谅。
当爱情走到了分叉口,究竟应该放下尊严,不计前嫌,还是扛起自尊的大旗,放下过去,重新来过?
只能说,每条路都会刺破脚心,痛到走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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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读者小王,跟男友在一起三个月。
剪不断的前女友就像是抽不完的丝,永远会在不经意间发现他和前女友联络的痕迹。
人生最郁闷的是,对方删不完的消息和完成不了的诺言,杀不完的病毒,和恨透了还爱他的自己。
小王问我怎么办,我真想回一个“分”。
看她字句里满是难过,我还是没能忍心。我告诉她,你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发现这种情况,果断分手,再也别犹豫。
这条建议其实跟那个看似冰冷的“分”并无二致。因为直觉告诉我,男友还是会一如从前,谈着现在的爱,深着过去的情。
我迂回的建议,其实是为了让小王给自己一个下定决心的过程,给自己一个缓冲和预备。太骤然的分离无疑会令她心软,在心里准备了一万次,才有机会在现实中成功一次。
正如我所料,男生在斩钉截铁的承诺后,仍然和前女友保持联络。
当小王把证据甩在男友面前的时候,信任在最后一次打击之下土崩瓦解彻底粉碎,掺杂着男友忏悔的泪,小王不舍的泪,混合重铸成最坚硬的城墙。
小王给我留言:“姐姐,我还是很爱他,但我真的得要脸啊。即使再不舍得,我也不会回头的,第一次发现我竟然这么狠心。”
大度一次,叫宽容;大度两次,叫原谅;大度三次,那就叫怂了。
也许真的放不下,分不开,舍不得。但现实摆在眼前就是他不会改,不会变,不会为了你放下所谓的前女友。
我还爱你,但我真的还要脸啊。
未来你对待爱情可能会无比真挚,不过对不起,那个人,已经不是我。
我们都曾在爱情中丧失理智。
遇到爱情,基本上就等于与理性的自己分手。
但我还能分清,什么叫做珍惜这段感情,什么叫做24K纯傻。
您大可以继续玩深情,跟前女友正大光明地藕断丝连,没划清界限之前,最好不要来找我;如果在我们的感情正在进行时,你还扮演情深义重,那你干脆再彻底一些,我不会成为你苦苦思念前任的绊脚石,也绝对在你走的时候鼓掌欢送。
放心,我掉头走得决绝,不让你看到我流一滴眼泪。
你要知道,想玩暧昧,女人搔首弄姿起来绝对无比撩人;女人想约炮,但凡有点姿色的,绝对百发百中。可就在我拒绝了一次次比你更好的人的时候,你却把在家苦苦等待着的我忘了个一干二净。
我知道男人都像孩子,无比贪玩。女人这辈子最要修炼的技能就是“大度”。对感情大度,甚至还要对婚姻大度。
你玩吧,尽情地享受自由,等你玩够了,心定了,想回家了。
家还在,对不起,我走了。
我还爱你,但真没到脸都不要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