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冬楠从标准化的角度提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可以发挥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需要多部门、多领域、多人群的共同参与,标准化文件可以发挥非常好的治理工具包的作用,成为这项工作达成共识、统筹推进的平台,深圳等地的实践展示了如何将导则作为平台帮助社会和各部门提升对儿童友好的认识,并将儿童友好加入日常工作中。建议各地围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尤其是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增加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的供给,更好的引导各地因地制推进高质量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江曼指出,随着城市更新步伐的加快,在资金分散的挑战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面临减少的风险。在此背景下,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需重新思考顶层组织架构设计,并搭建有效的合作平台。她认为,规划设计院应超越传统技术角色,不仅专注于空间维度的技术工作,还需协助统筹主体的甲方进行全局性统筹,策划阶段也要考虑资金、治理、建设、运营、管理等多层面的联动。不仅仅是项目思维考核工程结果,而要见物见人见心。
邱红分享了其团队近期研究成果《北京“新三代家庭”育儿模式下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策略》。她主张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并不是狭隘地主张将城市中某一特定人群作为弱势群体给予重点关照,而是强调在所有个人与所有家庭必经的生命周期阶段中,都能兑现完整人权;越是在社会分异剧烈的超大城市,越有必要将人群差异性需求加以细察,从而以使公共政策向既有利于儿童发展也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有效输出。
刘堃指出,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探索放宽管理权限,赋权给社区和基层,如简化微改造项目报批流程、设立奖励机制等,为共建儿童友好城市提供开放的制度土壤。在此基础上,把儿童作为社会资本的的触媒,撬动家庭与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民间智慧形成更多样的儿童友好解决方案,与更具活力的共建共治行动。
于一凡分享指出,儿童友好项目涉及众多责任部门和领域,儿童作为易受伤害的群体,在安全问题上需要特别关注;须先解决责任和权力的问题,然后再讨论是否能够实施这些措施。在无法完全杜绝危险的情况下,需要建立一种机制,确保所有参与者都能在没有过度负担的情况下轻松前行。
季如漪提出多方共建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各个部门之间增加合作意识。二是发改、妇联等部门可以将已有经验做成标准、建设指引指导建设,例如妇联委托编制《南京市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指引》;同时加强与非政府机构之间的合作,如南京的一个田园小镇类型的儿童友好街区由区文旅集团运营,并且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规划师方面,可以将技术力量下沉,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宋文珍指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要主动对接卫健、教育、城管、住建、自规等相关部门,通过与各个部门的主动对接,积极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纳入相关项目中。我们也要加强宣传,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出去,同时与街道、社区积极推进一些小微项目。
在会议尾声,刘磊感谢所有与会专家学者带来的宝贵见解和经验分享。他强调,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要继续用心用情、主动出击,关注每一个孩子的需求,不落下任何一个孩子。尽心尽力,携手共进,为促进儿童友好城市的高质量建设继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