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要考虑国际政治、经济大环境。一些人总是把“币圈出海”作为去年9月4日监管政策失误的证据,进而要求国家重新放开数字货币交易和融资(ICO),笔者对此言论不能苟同。
第一,
区块链技术仍处于探索阶段,除了比特币等各种“发币”,
缺少能够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同时,在比特币为范式的治理模式下,
治理机制不完善,专业投资人面对的道德风险极大。
那些所谓“出海”的交易场所和区块链投资项目通过发行自己的代币或者币,与比特币、以太币对标,基于互联网社交软件向国内中小投资人推销、路演,甚至诱导我国民众去境外网站购买所谓的代币,其实质已经是公开发行证券了(参见美国SEC有关新闻稿)。对此非法金融行为难道不应该禁止吗?经济学里有个理论,叫“动态一致性”,是说政府的一种政策不仅在制定时应是最优的,而且在制定之后的执行当中也应该是最优的,否则就是动态不一致。如果政府的政策许诺是不可置信的,那么具有理性预期的公众自然不会相信政府,制定的政策在执行之后自然不会产生如期的效果,这里,重要的是政府必须言而有信,说到做到。
第二,
不能将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域外的做法倒逼我国决策层。现在有些学者动不动就拿日本、美国的政策态度指责我国的政策不当,跟不上时代。可是,比特币已经发展到近3000亿美元的规模,不少国外智库已经将比特币视为国际政治角力的工具与结果。美国有美国的国情,经历过2008年金融危机后,资本市场却屡创新高,特朗普政府却要“弱监管”(deregulation),这是符合美国利益的,同时,日本长期处于经济疲弱,负利率货币政策效果不彰,Krugman曾在纽约时报撰文说,提振经济需要重回“动物精神”,可见,没有或过度的“动物精神”都不利于经济发展,日本通过鼓励数字货币交易,激发市场的“动物精神”也是符合其国家利益的。至于新加坡、瑞士等国,其长期依赖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及设施发展经济,对各种金融新业务、新业态持一贯的开放、鼓励政策。反观德国这样的着重发展实体经济的国家,其央行行长在去年就公开警告数字货币会加剧金融危机,持审慎态度。
可见,各国对于数字货币、区块链的态度是不一致的,这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但显然忽视了自身政策对别国的影响。
第三,
不能将技术的中立性视为技术活动的中立性。人们普遍认为科学技术是绝对的价值中立,然而,如果从更广阔的视野将科学作为人类的一种基本实践活动来看,那么,我们会发现,科学的“价值中立说”很难站得住脚。科学绝不只是一种客观的知识体系,尤其不是一种脱离社会和人文价值环境的知识体系,因为它同时还是一种社会活动、一种社会建制、一种文化,它是由作为价值载体的人来实现的实践活动,因而又具有“价值非中立性”。因此,区块链技术本身的价值中立性并不会带来基于区块链的经济社会活动的价值中立,当我们还没有准备好如何应对区块链大规模应用所产生的新的、深层次的社会、经济、金融风险时,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大胆的鼓励、推广,这是需要深入思考的,就好比核能发电,我们没有完全掌握安全、可控的核聚变技术就能用于生产发电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面对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各种破坏性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特别是金融科技的发展,政府、学界、业界和媒体要头脑冷静,切莫用“核裂变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