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 HRGO
来源丨 HRGO
你能想象吗?员工想辞职,公司却要员工赔偿540万。
但这件事真实发生了,而且法院也宣判了,站在了企业方。
近日,某航空公司有一位飞行员马某想辞职跳槽,公司要求他赔偿540万违约金,马某上诉两次,法院最终判决马某赔偿东航378万元。
这则新闻出来之后,网友们吵翻了。
先从《劳动合同法》
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据裁判文书网的相关内容显示:2005年10月1日,飞行员马某入职某航空公司从事飞机驾驶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必须服务期从2005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止。
上上下下,合计是8年。
但合同中有一项重要的补充条款:马某若获得机长资格,就需要为甲方工作的必须服务期增加 8 年,若获得机长以上的技术等级(A类:航线教员、B类:模拟机教员、C类:本场教员),其必须服务期在上述约定的基础上再增加 8 年。
而且,所有必须服务期的年限累计计算,不重叠适用,时间直到马某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这是双方合同白纸黑字签订的内容。
飞行员马某提出辞职跳槽,很多人认为航空公司开出天价的赔偿,这样的做法不合理,主要的原因是:
1、劳动者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36条;
2、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可以不用任何原因,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用提前5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要向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
飞行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和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航空公司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5条、第50条规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且约定了劳动者的服务期,在劳动合同中签订有保密条款要求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至于违约金多少,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法庭见。
根据裁判文书网提供的信息显示,马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内单方提解约所需承担的责任作了如下约定:1.飞行教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2.责任机长:违约金450万元;3.飞行员正驾驶:违约金350万元;4.飞行员副驾驶:违约金250万元;5.飞行学员:违约金200万元;除此之外,马某自获得以上1.2.3.4项资格起,每增加一公历年,分别在该项违约金标准上追加5%……
所以就出现了上面法院的判罚,结合双方合同关于违约金标准,以及必须服务期的约定内容,计算出马某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为378万元。
法院的判罚,基本没啥毛病。
单就这个案例,会让你明白
辞职和跳槽有着很大的不同
如果是辞职的话,不考虑再就业问题,这件事情就会变得简单。
换句话说,你要走的轻松,那你就得转行了。
如果你不是要转行,只是想跳槽,跳到竞争对手那边去,《劳动合同法》就没有太多保障你这方面的权益。
所以现在的航空公司可以把飞行员的飞行档案扣下来,天价赎身费就是这么来的。这一点和球员转会是一个道理,转会就会有转会费,如果你退役做其他的事情,就不会有转会费。
我们再把这个例子简化:公司花了100万培训你,要求你服务10年公司,其他工资待遇照样给,你答应了并签订了合同。你干1年就跑了,公司给你身上花的钱打了水漂。
良心的公司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忍了,但是你说你要跳到竞争对手那里去,谁忍得了?
近年来飞行员跳槽引发的激烈冲突屡见不鲜,航空公司巨资委培飞行员终身服役的培养模式,日渐成为航空公司和跳槽飞行员冲突的根源。
说到底:选人、育人、用人、留人本来就是一体的,哪一个环节没做好,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干了12年,为何执意要走?
这点可能更值得思考
在岗12年的优秀员工想辞职、想跳槽,这件事本身就值得反思。
不管是飞行员还是普通职场人,一份工作如果只是在消耗你的专业能力、人脉等资源,以及幸福感和身体健康,没有得到实质的提升,你在这个公司完完全全是一个奉献者。
那么这份工作,没有多少人能坚持下去。
我们总结了一下 8 大最容易让核心员工离职的原因,大家可以看看自己公司符合几条:
① 成绩你来、背锅我来
② 要么救火、要么擦屁股
③ 工作内容变得没啥挑战
④ 工作岗位中的新同事极难沟通
⑤ 换了一个能力不高,逼事不少的领导
⑥ 团队不尊重员工的意见致使做不出成绩
⑦ 加薪升职,永远都被最后考虑,因为觉得你好说话
⑧ 日复一日枯燥无味地重复劳动致使你没时间思考裹步不前
不管这次飞行员是因为哪种原因离职的,一切等到员工决定离职以及和公司闹翻,就都晚了。
防范于未然,永远没错。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