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空间到实践一线
河南: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互促共进
“郑州大学与河南省检察院加强深度合作,构建了全国第一个全链条的公益诉讼人才培养体系,牵头起草了高校版公益诉讼的立法建议,设立了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编写了高校公益诉讼教材,建成了公益诉讼的模拟仿真实验室……”今年1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应勇赴豫调研召开的座谈会
上,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大学校长李蓬谈起与河南省检察院开展检校合作以来取得的成果时,如数家珍。
最高检党组十分重视加强检校合作工作。日前,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
,对进一步推动检校合作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以高质量检校合作助力检察工作和教育强国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河南省检察院在加强检校合作中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请跟随记者,一起探索检校合作在中原大地的发展脉络——
陈鹏,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招收的第一批博士生。
“我深知,仅靠以往的实务经验是不够的,系统的学术深造能够让我站在更高的理论层面,深入剖析公益诉讼中的各种问题,提升专业素养,进而为推动公益诉讼事业的发展发挥更大作用。”2023年,还是基层检察院干警的陈鹏报名了郑州大学首次招录公益诉讼法学方向的博士生考试。“这对我来说,是深入钻研该领域的绝佳机会。”
“法学院校是法学教育的主阵地,检察机关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力量,深化检校合作就是要双方各展所长、优势互补。”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张嘉军深有感触地说。
搭好台子才能唱好戏。2019年,河南省检察院联合郑州大学,依托该校法学院,成立了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同年,该研究院获批为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这一合作成果开启了双方深度协作的新篇章。
然而,任何新领域的开拓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起初,我们虽有了公益诉讼法学博士点,但几乎分配不到招生指标,实际上处在‘有名无实’的空架子状态。”谈到来之不易的招生指标,张嘉军回忆道,最高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经过多次会商,教育部给郑州大学分配了两个公益诉讼法学博士专项招生指标。2023年,郑州大学在继续开设公益诉讼法学本科课程的基础上,招收了6名该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和包括陈鹏在内的两名博士研究生,率先在全国形成全链条公益诉讼人才培养体系。
2023年4月,应勇检察长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调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法学学科建设。张嘉军介绍,在符合党政机关干部兼职等有关政策规定基础上,同年5月,最高检和河南省检察院选派了两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担任博士生导师,大大推动了公益诉讼法学学科建设以及检察理论与实务的深度结合。
近年来,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专家学者或单独,或联合检察官共同主持国家级以及最高检理论课题等省部级课题12项;连续两年出版公益诉讼蓝皮书《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发展报告》……一项项学术成果正沿着检校合作的架构如繁花般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