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吉林省为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省政府印发了相关措施和准入清单,建立了四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全省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各市(州)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并通过技术审核实施。吉林省注重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并根据地域特点推动产业发展。通过分区管控,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等方面发挥优化调整作用,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促进绿色、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吉林省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及《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建立四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关键观点2: 各市(州)人民政府积极优化调整管控措施与要求。
基于省级分区管控成果,立足自身条件、经济发展态势及政策导向,已通过技术审核并实施。
关键观点3: 吉林省注重生态保护协同合作。
各地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区域间协同合作,维护全省生态安全格局。构建跨区域生态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关键观点4: 吉林省根据地域特点推动产业发展。
各地区在落实国家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根据地域特点调整产业结构,如东部地区发展冰雪经济和旅游产业,中部地区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西部生态脆弱地区发展绿色氢能等。
关键观点5: 吉林省实施分区管控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通过分区管控,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优化调整作用,为经济发展划定底线和边界,促进绿色、健康发展。
正文
吉林省扎实推进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省政府率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及《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1+2+11+1233”四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吉林省全域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各市(州)人民政府在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基础上,立足自身生态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政策导向,积极对管控措施与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各地区的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均已通过技术审核,经由当地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各地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区域间生态保护的协同合作,共同维护吉林省全域生态安全格局。通过构建跨区域的生态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提升全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各地在落实国家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根据地域特点,东部地区以冰雪经济和旅游产业为主导,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中部地区着重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西部生态脆弱地区以发展绿色氢能、生态旅游及农业、畜牧业为主,强化对特殊生态区域的保护。
全省各地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区域规划中发挥优化调整作用,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经济发展“明底线”、“划边框”,促进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