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两限房,就是指那些限定价格、限定居住面积的保障性住房。虽然目前这类保障性住房已经不再建设,但在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两限房对市政府保证低收入人群有安居场所,起到过重要作用。本该是为了老百姓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有益尝试,偏偏有时让购房人无法安心。
就在前两天,北京市昌平区的市民孟女士向中国之声反映,她的父亲在2014年申请了一套两限房,然而在交房之前,老人不幸离世。
目前,她面临的难题是,这套两限房,收也收不了,退也退不掉,每个月还得还近万元的月供。这事儿到底该怎么办?
2014年,孟女士的父亲申购了位于昌平区沙河镇的两限房——保利罗兰香谷小区。并在2015年6月,与开发商保利地产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
孟女士:“因为我父亲退休金才两千多块钱,他没有付全款的能力,所以就想看看能不能贷款买个房子。保利他们提供了两个银行,一个是建设银行,一个是北京银行。最终就建设银行有一个贷款是可以接力的,因为我父亲当时已经是65岁,他本人没有贷款的能力,所以我能作为他的子女,帮他一起做了这个接力贷,也就是说,他贷款,我帮他来还款,我们贷了应该是37万,5年还清,那每月应该还将近一万块钱!我从15年6月就开始还款了。”
不料,签订购房合同4个月之后,孟女士的父亲突发心脏病去世。孟女士说,当时,她也考虑到房子是保障性住房,老人去世,可能会对收房有影响,因而特意打电话咨询昌平区住建委。
据孟女士讲,当时得到的答复是,不影响,继续还贷。
当时我已经还了几个月的房款了,所以我父亲去世以后呢,我就想到这一个政策房,就给这个昌平住建委打个电话问相关政策,有一个女士就跟我说,因为已经签了这个购房合同,然后也开始还贷款了,所以这房子就属于你们家庭的。后续可能就是需要去办公证,然后去办继承,所以就该还继续还。
就这样,孟女士开始继续替父亲还房贷,一直至今。2016年6月,孟女士接到了开发商发来的收房通知。
孟女士:“让我们到现场去领钥匙,但是通知上面写着需要申请人本人到现场,当时我跟我先生有点犹豫,因为老人已经去世了,要不然拿这些东西先去,然后到了拿钥匙的地方就直接跟开发商的人说,老人已经去世了,这些所有材料都在,是不是还可以继续拿这个钥匙?后来,开发商的这个人就跟我们讲,说这个不符合政策,不能给你房子。”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审核配租配售管理等问题的通知》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死亡的,购房家庭中没有其他共同申请成员的,房屋销售单位应终止购房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结清相关款项。
但孟女士的麻烦就从这里开始。2016年9月,经过多次与开发商和昌平区住建委沟通,孟女士向保利地产方面提供了房子和贷款的相关手续。按照沟通时的承诺,当年10月份,保利地产协助办理孟女士与银行解约事宜。但去年11月,开发商称,银行不同意解除协议。孟女士说,此后,她就再也没有从开发商处得到过任何实质进展的信息。甚至连有效沟通都没有了。
孟女士与负责处理此事的保利地产李经理进行了电话联系。
然而此后一个多礼拜的时间里,李经理也没有给过任何答复。
上周四,孟女士又来到昌平区住建委。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曾多次协助孟女士与保利地产沟通,保利地产方面答应可以退房。之所以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就是卡在了银行的利息该由谁承担上。
目前,他们也在向北京市住建委反映孟女士的问题,市里也在研究该如何处理。
负责人:我们也跟保利沟通,保利现在愿意把房款退给您。现在就卡在贷款这儿,卡在利息这儿了。我们也是在想办法,看看这种情况有没有其它的方法,这不是因为保利那边也不愿意承担这个利息嘛,我们这边现在也跟市里协调呢。
事实上,对于孟女士来说,目前还面临这样的窘境,3月17号北京楼市调控新政,认房又认贷。孟女士说,目前,她和丈夫都没有买房,而当年替父亲办的接力贷,造成自己名下又有房贷记录。
孟女士:“我和我先生名下都没有房子,如果按正常买房的流程来讲,我们应该是首套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年限都是应该享受优惠的。但是这事儿一直拖着也没解决,我一直帮我父亲还这个贷款,我不知道银行会不会留下这个贷款记录。那这个贷款记录会不会影响,我再买房的时候会不会算我二套房。如果算二套的话,首付比例首先就特高,然后贷款年限也短,另外一个贷款利率也会特别高。”
截止到发稿前,孟女士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我的诉求特简单,你说政策不允许,那您就把钱还给我,而且不要让我去承担那个利息,那是完全平白无故的。我得不着房,最后还要承担好几万的利息。我觉得这太莫名其妙了。”
北京的房子怎么会不动心呢?但是我最终还是觉得,不想就是用一些欺诈的手段把这房子据为我所有,以后再倒卖倒卖什么的,不想用一个去世的老人的名字,占国家便宜。没想到就成那样儿了,真的。”
央广记者:肖源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