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古典时代尚且如此,网络时代更是这样。当人们还津津乐道于大洋彼岸苹果公司为捍卫客户隐私怒怼FBI的陈年往事时,类似剧目也在中国粉墨登场。近日,知名游戏“我叫MT”的正牌运营商乐动卓越因寻求阿里云协助调查盗版不成,一纸讼状将后者诉至公堂,结果反而成就其“输了官司,赢了节操”的美名,被坊间戏称为“IT第一奇案”。目前此案刚刚进入二审程序,尚未办结,但并不妨碍吃瓜群众火线围观,评头论足。
案件复盘
作为国内云服务器侵权“开山”之案,进而涉及著作权与隐私权的保护与衡平,乐动卓越诉阿里云吸引了业内极大的关注,然而仅就法律事实与关系而言本案并不复杂,以时间为轴大致可分以下四个阶段:
——阿里云接到《我叫MT畅爽版》(即盗版版本)运营商请求,在对其
尽到事前提醒的注意义务
后,为其提供了云服务。
——乐动卓越发现盗版事实存在,通过whois域名查询系统、域名备案系统均无法检索运营商信息,但
查明盗版游戏内容部署于阿里云
。
——乐动卓越以公司名义两次致函阿里云,要求其提供服务器租用人信息并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后者以
保护客户权益
且对方并未出具司法文书为由拒绝配合。
——乐动卓越以阿里云涉嫌
共同侵权
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后者不服并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