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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后不管有没有争议,小事故去这里办就行 | 该用不用,罚200元!

哈尔滨日报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17-05-26 17:00

正文

每天上下班的路上,

最怕跟别的车发生刮碰!

车划伤了还好解决

跟车主起争执,车停在路中央不能动

才是最闹心的!


以后

“小刮碰” 再也没那么麻烦了!

我们可以“掌上处理” ~



为避免发生“小事故、大拥堵”现象,哈市交警部门创新“互联网+交管”警务模式,打造“高效处理、快速理赔”为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体系,即将实现交通事故“掌上处理”,预计6月末,哈市首家“快处快赔”中心即可投入使用。


今后哈尔滨市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不管当事人双方有无争议,在手机拍照取证后,就可挪移车辆,然后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即可。


注意了!

以后遇到这样的“小事故”

不快速解决,要交罚款!


从此道路上凡发生适用“快处快赔”流程处理的交通事故,但当事人双方不快速拆解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部门将对事故双方各处予200元罚款。



实行“快处快赔”,缓解事故致堵



据交警部门统计,城市道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不在少数,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


经测算,以同方向3车道的道路为例:

  • 一条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整体3条车道的通行能力将下降50%;

  • 如果交通事故占用两条车道,那么通行能力将下降70%至80%。


据了解,自2015年10月试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以来,全国共有10省3市建立了快处快赔中心,截止到2017年1月份,共处理400万起轻微交通事故。我省去年6月份,大庆市建立了快处快赔中心,运营10个多月,累计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达10010起,占主城区轻微事故比例80%,“快处快赔”管理模式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作用明显。


冰城首家“快处快赔”中心6月末投用



哈尔滨市第一家“快处快赔”中心

即将于6月末投用


地址在哪?

里面都有什么?


  • 地址:


道里区机场高速与阳明滩大道(三环桥桥下)交汇的西南处。


面积2600平米,服务大厅400平米,车辆拆解定损及修复中心厂区600平米。


  • 内设有:


事故定责、事故车辆定损、保险理赔、公估机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反欺诈中心等七位一体的一窗式服务中心,12家保险公司将派员入驻快处快赔中心,所有与交通事故相关流程均可在快处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今后,哈市还将兴建多处“快处快赔”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快处快赔”中心将只负责哈尔滨市主城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县市辖区的财损交通事故仍由属地交警部门办理。


“快处快赔”中心处理的交通事故为每日早7时至19时发生的财损道路交通事故,且事故车辆可自行移动,交强险及商业险在有效期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可自行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提示: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故各方当事人应约定时间、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驾驶事故车辆前往“中心”履行快处流程,逾期“中心”将不予受理,由属地交管部门办理


5种方式引导事故双方“快处快赔“



一、微信平台引导:


交警部门将建立“快处快赔”手机微信平台,当事人通过“微信平台”处理交通事故,按以下程序办理:


1、使用手机应用微信搜索关注“哈尔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平台”或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平台”。

2、点击菜单(自主处理),根据微信的向导提示标注位置、拍摄现场照片,并提交“微信平台”,获取事故编码。

3、现场信息提交后,各方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约定时间共同前往“中心”,凭事故编码办理后续业务。

4、定损。各当事方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原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其委托的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快处快赔中心定损。


二、报警电话引导:


对适用快处流程的轻微财产损失事故报警,记录报警信息、语音提示报警人进行现场安全保护,告知可按快处快赔程序办理;随后,向报警人手机号码推送一条引导短信。


三、民警及指挥中心监控引导: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民警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符合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协助固定证据并告知当事各方约定时间24小时内前往“中心”处理事故。对不配合处理且造成交通堵塞的将依法处罚。


通过市局、支队、各大队的指挥中心,利用现有设备对繁华路段、敏感路段进行监控巡查,发现交通事故造成拥堵,


  • 对可识别车辆号牌的,通过公安网系统查询电话引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前往理赔中心处置;

  • 对无法识别车辆号牌的,指派辖区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并快速撤离引导至理赔中心处理。


四、当事人自行协商:


即发生无人员受伤、车辆可自行撤离的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事故双方当事人可在现场分别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立即撤离现场。在现场互相交换驾驶证副本后,共同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保险理赔。


五、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引导:


事故当事人报险后,各保险公司查勘员经电话了解,符合快处快赔条件,指导拍照并引导至快处中心办理。



交警部门与保险公司合作打击“诈保”


随着城市“天网”工程、城市智能交通监控设备的不断完善,交警部门将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对保险诈骗案件进行打击,结合保险公司的协查需求,交警部门将调取路口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证据搜集,有证据证明存在诈保嫌疑的,移交属地公安分局调查,后期将由视频支队、指挥中心监控、技术部门帮助保险公司打击虚假骗赔案件。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认定


(一)自行协商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且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达成一致,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由“中心”服务大厅事故确认窗口工作人员打印《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公安机关免于行政处罚,之后到中心保险理赔窗口办理理赔。


(二)争议事故责任划分。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如果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表述不一致,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由“中心”服务大厅事故确认窗口工作人员提交相关事故信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描述及现场照片至系统后,由“中心”驻站民警利用远程定责系统进行责任划分,再由大厅工作人员打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之后到中心保险理赔窗口办理理赔。


(三)事故认定争议诉讼。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交通警察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予以记录,告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杨志勇 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姝媛

编辑:张琳琳